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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意识伸手摸了下鼻子,内心想的是,不是变长吗?

于是又摸了摸。

我回他,

[我有喜欢的人了。]

说实话,我以前老觉得这句话很酷,特别是大学被甩的那段时间,我一直想着那家伙如果过来和我说,对不起我们还是在一起吧?

我就狠狠地甩出这句话,再看着他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内心偷笑。

然而事实证明,我等了一整个学年,只等来一个摔坏屁股的机会。

现在终于有了这么一个时机,我打出来了,内心却是一阵悲凉。

杨寰的第六感惊人的厉害:

[你邻居?]

我回了他六个点。

[我觉得他是直的。]

我眼角一抽,这下真的不想理他了。

这人真讨厌。

……

……

我翻出高中时候的日记本,从小到大我就写过一次日记,就是暗恋学长那一年。白月光,可遇不可求。

并不是我念旧又矫情,对白月光执迷不悟,一本日记直到出社会了还反反复复地看。这日记纯属是学长毕业后,丢三落四的我把本子不知塞到了哪个角落,索性就放任它去了。

谁知道毕业出来工作第二年,那次我刚结束元旦休假,从父母家里坐了车打算回老城区那边,回到家屁股还没坐热,就被我妈一通电话喊了回去。

回到家后,茶几上摊着我这本皱巴巴的日记,本子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封面被蹭的有些模糊,我写的字跟狗爬一样,可这并不影响看出我对“那个人”深厚的爱意。

上头甚至还有我年少无知的发言,诸如“如果我可以我想上他”这类的骚话。

啧。

父母的脸黑如锅底,他俩挺着身子坐在沙发上,一个抱着胳膊拧着眉头,一个不断低头拭泪。

很显然,他们并不认为那阵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子,会分不清“他”和“她”。

之前上某乎看过别人说,出柜要看缘分,看时机,看运气。

不管是哪一条,那天我是一个都没沾边。

往事不堪回首,最后当然是我连同这本日记一同被吼出了家门。

现在打开这本日记,上头稚嫩直白又中二的语言还是让我觉得颜面扫地,我强忍着羞耻把它看了下去,日记并不长,最后一页有点厚。

我找来美工刀,另一只手顺着纸张边缘摸去,一不留神被纸切了道口子,我扯张纸巾擦了擦,小心翼翼地在纸边摸出一个小口。我用刀割开那处,许是年代太久远,两张原本黏在一块的纸轻轻一下就分开了----里头塞着一张叠着整整齐齐的纸。

是份没送出去的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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