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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这桩拐卖人口的团伙犯罪案落下它的帷幕!

一个月后的清晨,五星红旗在法院的正中央迎风飘扬,容安和苏以南走进了这栋庄严肃穆的法庭。

被告席上站着几排身穿囚服的犯罪嫌疑人。

容安和苏以南在观众席下坐着,神情庄重,沉默不语的看着上面的对这群人的审判。

浑厚的声音突然在整个法庭中响起,穿透着在场每一个人的耳膜。

“被告人刘席、何胜国、张北执、谭宗三、吕家庆、李桃红、等人其行为已经构成拐卖人口罪,且情节严重,根据华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做出以下判决:刘席、何胜国、张北执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谭宗三、李桃红等人判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吕家庆等人分别判处十五年、十二年、九年并没收个人财产·······”

程利辉在这三年里,陆陆续续的经常在警局门口收到一个个被五花大绑起来的人贩子,这些人都有同一个特征。

每次他们把这些人贩子收押后,总会面对一个苦笑不得的又特别解气的场景。一个个人贩子在松了绑之后皆面目狰狞的弯着腰,躺在地上双手捂着下半身哀嚎尖叫。

后来道上渐渐有了一个传言,拐卖人口是断子绝孙的买卖,警局门口更是常常出现一个个被废了子孙根五花大绑的人贩子,吓怕了不少人贩子的胆,生怕自己那一天被废了莫名其妙的躺在警局门口。

苏以南四十岁那年,华国重新改制了有关拐卖人口罪的界定。新的法律推了五年后,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人贩子虽未彻底断绝,但是寥寥无几。有关儿童失踪的案件,更是以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这一世苏以南这名警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跟着容安到处捉人贩子,直到她四十五岁那年才停下了追捕人贩子的步伐。

只因那一年警局没有接到一例有关儿童失踪的案例。

那一年苏以南辞去了自己的警察工作,和容安两人开启了环游世界之旅。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这个世界走上了一条诡异的道路。

这个世界完了,总想说些题外话。

交代一下,这个世界是我写文的初心!

有一段时间总是看到各种拐卖儿童妇女的事,那是我第一次有了想要写文的念头,想写那些身处困境、遭遇恶难的弱势群体。会选百合这个题材,好吧!是因为我萌个题材,我就是单纯想写百合文嘻嘻。其实真正重要的是,我觉得有时候同性能设身处地的思考。正如做过母亲的人对于人贩子的恨意远超于没有孩子的女子。

第一个世界,其实就是我写番外的时候,是那种气的牙痒痒的感觉。然而那一章却是我写的最顺的一章,至今为止我都对那个世界抱着很复杂的感觉,其实第一个世界才是苏以南快穿的关键,后面会说到。

第二个世界,作者菌单纯就是想警醒一件事,不要随便做人公司的法人,尤其是不怎么熟悉的人,很有可能会成为替罪羊。不要执迷于过去的灾难,不要被仇恨蒙了双眼,学会往前看,你的生命远比你想象的要精彩!如此可爱的你们,怎么会不被岁月温柔以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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