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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厨房门,确定陆狗子不会偷看,路秋闪身进了空间,拨了一根大萝卜、香草、水草,还有一篮子的青菜。

先把羊肉的皮仔细整干净,再切为三份,羊腿部份适宜拿来做干锅,调配着香草一起吃,大三叉与后三叉部份的肉拿来涮羊肉,最后剔了两条羊蹄与羊筋骨来熬萝卜汤。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左右,从厨房里飘来浓郁的香味。

陆狗子用力嗅了一口,眉开眼笑地对刘明道:“老板,路秋同学做的菜,味道绝了。”

刘明脸上的笑刹都刹不住,美味的食物令人心情愉悦,闻到菜香,早就坐不住了。

“去看看还要多久才有得吃。”他催促陆狗子去打探出菜的时间。

陆狗子咽了一口水,屁颠屁颠地走去敲门。

等他走出来时,满嘴流汗,眼睛里露出满足的表情。

刘明一看,混蛋,老子还没有吃,你就先吃上了。正待发作,却看到陆狗子变戏法似的,端上一个小碗,上面放着两块炆好的羊肉。

“妈呀,太好吃了。”刘明不顾滚烫,直接将羊肉塞进嘴里,眼睛一瞪,感叹地说道。

陆狗子为此深表赞成,一味附和道:“老板,路秋同学的手艺,比饭店的顾大全还要精湛,不如把她请去做厨师,想不发达都难。”

刘明嚼着那块肥瘦均匀,软硬适合的羊腿肉,慢慢回味着唇齿间特有的肉质清香。对陆狗子的话充耳不闻。

真是傻逼,要是她做出的菜人人都能吃上,到时他还能吃上她做的菜吗,准有人出高价把她挖走。这丫头天生就有一双会做菜的巧手,做出的菜令人赞不绝口。

猛然地,刘明想起一桩事,就是十日后的宴会。那个对他而言无比重要的酒宴,不成功便成仁。

为了那场宴会,他亲自招纳了几个厨师,都是西广地带排得上名号的,指望能搏个头彩,令客人宾至如归。但他们煮的菜除了早有的路数之余,更讲究卖相的美观,形式上的搭配。与路秋这种杂乱无章就地取材相比,更上档次。

不知为什么,刘明更偏向路秋这种野半路子的风格。因为猜不到她会怎么煮,味道如何,往往有中头彩的感受。

要么,让她来试试看?

刘明缓缓地扫过厨房的方向:一个白色的身影,轻盈如蝴蝶,忙碌于那个狭小的空间里。

中午的时候,陈玉再三相邀,才把路广通请过来陪酒。不是人家不想来,实在是刘明恶名在外,令人胆战。

刘明大大咧咧地坐在矮桌的中间,望着满满一桌子的菜,芳香四溢,让人直流口水,不禁得意起来。

看到陈玉招来路广通,皱了皱眉头,表示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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