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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题目,温和斜睨了眼阿弥。这会阿弥正揪着毛毛的尾巴,试图把它从魔爪里拯救出来。

同一时刻,温和松手将被撸得发虚的毛毛放开,拿起来阿弥的写字本,顺带把原本滑落到鼻尖的无框眼镜往上推了推,狭长的眼睛微眯。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知秋了。

知秋个子高高的,力气很大,每次都能把睡着了我抱起来。下次她再抱我的时候,我不要再睡着,或者是醉酒了。

知秋是一名医生,每天都很忙碌,有时候晚上也要上班不能休息。我真希望她以后可以不要当医生。

知秋说,眼睛好了就可以像别人那样赚钱。

我想等我眼睛能看见以后,我就和小祝合伙卖炸鸡,也可以赚钱,还可以让知秋来店里上班,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都在一起了。】

字数不达标。这是温和看完后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就是----炸鸡店?第三反应便是----醉酒?抱?

真怕这孩子有文化以后,天天把作文当情书写。那学校里的老师会怎么看待她这个家庭教师,什么教学水平。

温和再次把手里的作文看了一遍后,冷漠开口:“以后作文里不要写知秋。”

“啊,写得不好吗?”阿弥这会坐在椅子上,手里抱着已然被温和蹂躏得有些疲软的毛毛。她最喜欢写知秋了的。

上次还交了一篇作文给语文老师,写的是我最想做的事情还没有批改下来。

要是不能写的话,老师会不会批评她写得不好呢。

“嗯,你可以试着写写别人。”温和并不大喜欢说太长的句子,她冷漠而简短道:“你可以写我。”

“还有。”温和站起来,将头发理顺准备着收工下课事宜,虽然觉得和课程没多大关系,仍是觉得有必要教育下这个傻孩子:“知秋当医生不是为了赚钱。”

阿弥有些不解,大家上班不都是为了赚钱吗?她抱着毛毛站起来,冲着温和在的地方歪了歪头。

“她只是喜欢。”这是她的人生理想啊,怎么会放弃呢。温和拎着包迈着步子往楼下走着:“所以你希望知秋不要做她喜欢的事情吗?”

阿弥似懂非懂,大概理解到,当医生是件对知秋而言比较重要的事情了。

每到周末范小祝就忐忑不已,比完成不了作业的学生更惶恐。

惶恐的范小祝现在已然坐在小车车里握着方向盘,等着冷漠脸的温老师坐进来。

这是她第三次接送温老师回家。

自打温和把车子丢在她家后,她就莫名奇妙的成了周末司机,每次都送温和回家,然后再把车开回天海城去训练。

她查过了,这辆所谓的‘玩具车’价值好几十万,简直就是玩具车里的王者,根本不敢天天开出去----怕被人用摩托车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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