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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一下,点头答应:“去哪里都可以。”

“那,”祝逢今放下报纸,“和我一起去放风筝吧。”

厉从的心骤然一紧。

他们的家离江不远,以前祝逢今常常带着厉从沿着滨江大道小跑。

厉从幼时跟在祝逢今身后,学不会口鼻并用,一个劲儿地用嘴呼吸,冬天满嘴寒风,刮得他喉咙都生疼,还是祝逢今慢下来调整步伐,按照他的节奏教他,才让他渐渐不那么抵触跑步这件事。

甚至说得上是喜欢。

即便是在万里之外,他也会想着祝逢今均匀、而后又逐渐粗重的呼吸,呵出的白气,在波士顿漫长的冬天里穿行。

现在是枯水期,小船搁浅,停在细密的鹅卵石间,迎面而来的江风总算不是猎猎,也足够让风筝挂在天际。

放风筝的人是厉沅。

他是被临时叫出来的,一双大手像是稍不注意就将纸面戳破,可偏偏就是在这样一双手里,一个花纹鲜艳的肥燕成了一只真正的燕子,展着双翅飞得高而稳。

“你三叔小的时候住在军区大院,那会儿也没什么像模像样的玩具,就自己动手编蚂蚱,做蜻蜓,和你爸爸认识之后,就教会厉演动手做这些去哄你小叔,他很爱哭,倒是很应‘小沛’这个名字。”祝逢今望着那只风筝,“至于扎风筝么,大概也是跟着你三叔学的,只是缺乏练习,扎得不成功。”

大概是要承托的东西太多。

厉演也想当一个好爸爸,陪陪自家的小孩儿放风筝。

却还是失败和错过。

厉从感到一阵强烈的悔意,他不禁在想,自己当初真的是失手将风筝弄破的么?明明还有修复的余地,他却毫不犹豫地扔了,任凭那些篾条被压垮、断裂。

还是说,是因为妒忌父亲得到了祝逢今毫无保留的爱,他心有不甘,将委屈和冷意都硬生生施加到了那个同样守护着祝逢今的人身上,才摔破了这个盛着满满爱意的宝瓶。

厉从想说的话哽在胸口,好好飞着的风筝不知怎么就往下坠,顺着长线落到了很远的地方,祝逢今跟厉沅挥手示意:“我去捡回来。”

“你小子,你叔叔费时费力给你扎这么个风筝,怎么一点儿都不积极,杵在这瞎想什么呢?”老三把剩下的那卷风筝线搁在原地,走过去搂住厉从的肩,“真不错,挺结实啊。”

那风筝一直在祝逢今手里,拿到厉沅手上又很快被放走,厉从其实没来得及看清它长什么样子,此时惊讶道:“那是他自己扎的么?”

“嗯。你走之前就打电话问我学了,大哥那个笨蛋,光顾着好看了,连根绑线的地儿都没留,飞得起来才是怪事。上面的花纹看着挺普通,其实很复杂,”厉沅回想了一下,“你妈妈她,大概也是从小在书香笔墨里熏陶出来的人吧,二哥在行的是油画,工笔不怎么会,你走之后练了三个月才敢下笔,作废了许多,才勉强做出来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

“坏的那个放起来了,要不是没法复原,也犯不着去做个新的,不是么?大哥的那枚风筝在你心里早就独一无二了,他就是想送你点什么东西,我觉得画点不一样的也挺好。改天给你扎个小狗形状的,试试能不能飞。”厉沅说着笑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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