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有了想法的江知马上到[位面商场]买了猪蹄和鸡蛋。猪蹄清洗处理之后,斩切好用热水焯一遍。鸡蛋则放入清水里煮。重新切了子姜根,江知起锅干炒块根,加了少许盐和白砂糖,等到表面无水分时,将子姜根块和甜醋一起放入砂锅里大火煮。
期间不能有任何搅拌,江知一直待在砂锅前,随时控制着火候大小,防止姜醋溢锅。
江知一边烹制着猪脚姜,忽然心底里下意识地涌出种种想法,他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多半是无师自通、自然而然地知晓了灵材的妙用。
辣口的子姜根能祛除湿气、温补阳气,由内至外地滋养了躯体肌肤,从根部护养发丝。刚刚没有动手烹饪之前,江知心里完全没底,也不知道怎么做菜发挥的效果最好。
但是现在,他似乎看懂了一点:不管食材是什么,熟悉或陌生,只要他一旦投入地开始做菜,任何食材都能为他驱使,成为最完美的灵膳。
有了这个认知,江知埋头做得更为兴奋和认真了,把剥好的白嫩嫩的鸡蛋和焯好的猪蹄先后放入锅里炖。在一旁默默看着一切的时尧,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在闪闪发光的江知。吃美食很快乐,看热爱美食的江知做菜也很快乐。
若是裴言在这里,他一定会惊叹出声。江知这水平已经是完全突破高阶灵厨的境界了,无需特殊的灵材,没有丝毫灵气的食材都能被他做成一道灵膳,真正厉害的神厨是他本人的绝高天赋和深厚厨艺。
早就瞅见江知拿了猪蹄的阿毛在院子里左右徘徊,嗅着香味愈来愈浓烈,阿毛也忍不住嚎叫一声。
它也想要吃大猪蹄子!!
“哎,阿毛,你已经毛绒绒了,没必要吃灵膳了。”江知劝它,现在还没入冬,浑身毛绒绒很热的。虽然他也想找个志愿者来亲自尝试、察看灵膳效果。
“嗷!”阿毛不听,它就想吃一口肥美酸甜的大猪蹄子!
“……行吧。”江知拿它没办法,只能宠着了。他从砂锅里舀了一大碗红黑酸甜的子姜根猪脚,送到阿毛面前。
他是不介意阿毛再长得毛绒绒些,毕竟冬天还能用阿毛暖脚。
阿毛兴奋地用大脑袋蹭了江知的手心一下,立即低头咬住了大猪蹄子,嗷呜,酥烂入味,真香。
时尧默默地看着它吃得欢,纵使这气味再美妙勾人,酸甜辛辣得令人不自觉口舌生津,但他一想到可能会变成毛毛怪,就歇了这个心思。
“江知,我们明天也炖肉吃好不好。”吃不上猪蹄的时尧对江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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