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家母当年溺毙之时是寒冬腊月,家中有嗷嗷待哺之幼儿,身为一个母亲,即使心里再过不去,又为何把幼子单独留在世上任人欺凌,在堂听审也有做母亲的,哪有人会因为一时意气,弃亲子于不顾?试问一个人,哪怕心灰意冷去死,是不是也要找一个舒适的死法,大人,您试试这种天气,把手伸进河水中会如何?”
周敞下意识一哆嗦:“这么冷,你竟要本官把手伸进冷水之中。”
李有胜又问道:“三爷,当年把我母亲打捞上来的人如何说,我也问了族中长者,我母亲从河里打捞上来后,未发现有挣扎过的痕迹,大人,一个人纵使心中再有死念,真到了那一刻求生欲是会很强的,会挣扎,也会扭曲,这一点,您可以向县衙仵作求证。”
周敞虽偶尔有点拎不清,却不是荒唐之人,坐堂审案也有些年,自然见过溺毙死装如何,溺毙之人,在水中时会有求生欲,会抓周围的水草,死装难看,绝对不会是平静之状。
***
李有胜虽未说明,但是堂上堂下听案者都听出来那个意思,这是要堂上告母了。
事情发展到这里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民事案件,出了人命官司,不管在哪个县都是通天大案,况且是一桩三四十年前的陈年旧案,李有胜这个时候提起来必定是拿到了十足的证据,否则也不会在堂上告母。
秦氏纵使是继母,也是李有胜的长辈,堂上告母,以下犯上,若是告不成则是大罪一桩,李有胜豁出去了才敢把秦氏转成被告。
若是普通民事诉讼,双方各请证人辩驳,太爷根据双方各自辩驳的论点,做出相应的判决,可如今牵扯到三十多年前的一场人命官司,事情的本质就不一样了。
若是刑案,则需要听取旁证,收集证物,像这种涉及到人命的官司,还需要验尸,可如今人已经入土为安三十多年,再开棺验尸涉及到的事情太广,若不是有实打实的证据,县衙绝迹不会在年关开棺验尸,况且祖先所埋之地涉及到风水等等,就算要开馆,也不是当儿子的一人说了算。
周敞道:“李有胜,你既然说你母亲是被人谋杀,可有什么佐证,要知道,这件案子发生之时,你才几个月大,这许多年过去,证据证物都已经很难收集的清楚,你现在已经有足够的证据摆脱不孝这个罪名。却又重新掀起一场三十多年前的杀人大案,要知道若是翻查起来,证据不足或者是你诬告,可是要治你不尽不实之罪的。”
对李有胜的印象也没有那么差了,周敞还是想提醒一下未来的“同僚”。
李有胜说道:“若是开棺验尸,我母亲的尸身就是很好的证据,若要佐证,我旁边的这个孩子,便是佐证。”说着何海林走上前来,朝县太爷一揖。
堂下又是一片哗然,李有胜看起来比何海林年纪大太多,他母亲过世时他尚且在襁褓之中,何海林那时候根本没出生吧!
不知为何,秦氏看见何海林头皮都是紧的,咋咋呼呼的说道:“他一个孩子知道什么,太爷,李有胜肯定是收买了这孩子----”
刚一抬头,看见何海林像要杀人一样的目光,只觉得脖子凉飕飕的,下意识往后一躲。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sspwk.me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