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毫不掩饰自己的恐惧,“怕,特别怕!怕的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夏六爷不解地问。
女人字字铿锵,双眼闪烁着明亮的光芒,“你救了我才挨了打,我理应救你出来,这叫知恩图报。”
夏六爷没在搭话,过了半晌,女人接着自己刚刚的话说道:“即使你没救我,我想我也会去救你的。”
夏六爷没问为什么,他偏过头呆呆地看着这个漂亮的勇敢的姑娘。
她一脸坚毅,“你说的对,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对付日本兵,咱们有这么多的同胞,为什么要怕他们?咱们一拥而上,连鬼子的大炮都不用怕的!”
夏六爷笑了,“你真有意思。”
女人板起面孔,认真地说:“严肃点!”
夏六爷刹那情动,忍着伤口的痛疼,倾身在女人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女人捂着脸大叫,“你,流氓!严肃……点!”
后来,他们一起抗日,一起学习,一起工作。
再后来,夏六爷娶了她,爱了她一辈子,呵护了她一辈子。
她叫乔胭脂,出身于书香门第,祖上几代人都是在朝廷上当官的。
乔胭脂是夏明苏的六奶奶,夏明苏只见过她一次,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后来六奶奶因病去世了,六爷爷带着她的骨灰回到了竹溪村,并留在了这里。
六爷爷告诉夏明苏,“我要死在这里,跟你六奶奶葬在一起,要不然她会寂寞的,我也会寂寞的。”
田小麦收好了这封信,久久未能从那段往事中回过神来。
思来想去,田小麦突然领悟到了“门当户对”的另一层深意,在一个层次上的人,尤其是在精神层次上能够一致的人,才能彼此理解和信任,生活中才会少一些摩擦和误会。
王喜弟的考虑并非毫无道理,田小麦对这个刁钻刻薄的女人多了一分的认可。
假如她并没有穿越到这里,如果田小麦还是原来的那个田小麦,没有文化,没有见识,那她跟夏明苏还会有可能吗?
一定不会有的,彼此连相熟的机会都不会有。
有了这样的思考之后,田小麦轻松了不少,她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知道为了什么而努力,因此浑身都是干劲儿,整个人神采奕奕的,日日红光满面。
李大春叼着一支烟从后面追上田小麦,吊儿郎当地说:“小麦啊,我要跟明苏老弟告状去了。”
“告什么状?”这人若不是她姐夫,田小麦都懒得搭理。
“你男人不在身边,一天天的气色还这么好,该不是另有什么人给你滋润着呢吧!”李大春脸上堆着贼兮兮的笑,他根本不懂得收敛自己,什么不合时宜的玩笑话都能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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