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栩从来没有和他解释过夏宸的去向,事实上,他从来不提起夏宸,就像那个叫夏宸的人压根没有存在过一样。
夏宸对于宝宝和他,都是个不能提及的名字。
宝宝还那么小,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忘记的,就像他从来不问陆之栩自己的妈妈去哪了一样。
很奇怪,并没有什么疼痛或者牵肠挂肚的感觉,他还是那个刁钻妖孽的陆之栩,上选修课的时候,学生仍然是怨声载道,他仍然接很多案子回来做,仍然穿他修身的黑色系西装,仍然叫自己的儿子嘉明。
他只是不再熬夜做案子,他每天七点起床,十点睡觉,他每天喝鲜榨的果汁,不再穿着毛衣跑到雪地里,不再趴在沙发上睡觉。
他不再经常生病。
因为那个在他生病的时候,会做好温热美味的粥,温声在耳边叫着“老师”,喂他一勺勺喝下去的人,已经不在了。
他没有那么挑食了。
他不喜欢的萝卜,他不喜欢的玉米,他不喜欢的甜食,出现在餐桌上的时候,他也会尝上一两口。然后皱着眉头咽下去。
因为那个会把萝卜丝炸成丸子,会把甜玉米磨碎放进豆浆,会做不甜的紫薯蛋糕,不腻的水果布丁的青年,已经不在了。
他不再欺负宝宝了。
他学着做一个负责的父亲,他陪宝宝画画,陪他种花,他带着宝宝看魔戒,宝宝那么喜欢哈比人的屋子,用胖胖的手指指着屏幕,不断发出惊叹声。
那一瞬间他忽然想起某个说过要和他一起去新西兰的人。
也只有那么一瞬而已。
然后思绪又回到屏幕上,单纯的小哈比人开心地喝着啤酒,不知道即将到来的灾难和分离,多好。
他有时候还是会吃夜宵。
李婶会做很好的粥,鲜甜的鱼片粥,清淡的蔬菜瘦肉粥,鲜美的海鲜粥……
有天晚上,他坐在饭厅里,灯光明亮,气氛温暖,他好像又闻到了三鲜汤的香味,坐在他对面的青年倾身过来,勾起唇角来,笑得狐狸般。
“老师,你嘴角有饭粒……”
而后他猛然惊醒,漆黑的房间里,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原来是个梦。
在那之后,他不在吃夜宵了。
有些人,他在的时候,你不知道他有多重要。他走的时候,却能把你的心都掏走。
-
夏宸走了一个月之后,陆家忽然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
准确说来,是两位。
陆之栩下班回来,发现自己家的门开着,院子门口停着一辆很夸张的悍马,几个穿着黑衣的保镖样的人,站在院子外面。
他的第一反应,是李祝融。
但不是。
客厅里,正趴在柔软的地毯上,和陆嘉明宝宝玩着最简单的“捡狗屎”游戏的,是一个漂亮得过分的男人。
他是真正的凤眼,苍白皮肤,下颔尖尖,无可挑剔的五官,眼尾有两颗小痣,即使整张脸都因为输牌而皱了起来,也是耀眼的漂亮。
坐在沙发上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他大概还不到三十岁,高鼻薄唇,眉眼间和夏宸有几分相似,他的眼睛像狼,让人不敢直视。
“你好,我是夏知非,是夏宸的叔叔。”这个男人这样自我介绍着,他端正地站了起来。
他是讲究礼仪的人,按辈分,他是夏宸的叔辈,自然也是陆之栩的叔辈。
可是陆之栩完全不懂这套,有点茫然地站在那里,摸不准要不要握手。
“嘁,非非又想让别人给他鞠躬了!”趴在地上的漂亮男人打抱不平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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