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他要和其他同样处境的倒霉蛋一起挑粪,这名还算有才华的贵族奋起自救,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创造出一篇称颂魔王的诗歌。
说句老实话,他这次之所以会被切斯托克伯爵邀请来参加宴会,就是因为他能写一手好诗。伯爵希望能通过这个方法让伯爵夫人开心一点。
这名贵族对自己写诗的能力很有信心,实际上他被称为人族当代最伟大的诗人。
创作完毕,贵族信心十足地去找看管他的半兽人,说是有重要的宝贝献给魔王陛下。
半兽人听不懂其他话,倒是对“宝贝”“魔王”这两个词很敏感,看了眼这名贵族弱不禁风的小身板转身朝外走。
走了几步,发现人族竟然没跟上来,立刻停下回头,愤怒地大吼一声。
贵族这才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连忙跟了上去。
帕梅拉听说一个半兽人带着一个人族来找她时还很惊讶,以为发生了什么事。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她同意了他们的求见。
半兽人把人带到,就老老实实缩头耷脑地站在一边,尽力减少自己在魔王和魔王副官眼中的存在感。
贵族却没注意到它这个小动作,挺直腰背,从袖子里掏出折好的羊皮纸抖开:
“啊!魔王!在看见您的第一眼,我的心就被您俘获!
您的红唇似火,您的黑眸如夜!
这!是光明与黑暗的交界……”
帕梅拉:????
西蒙:“……”
帕梅拉被他开头那句充满感情的感叹音给震撼到了,之后就再没回过神来。
她还以为这个人族真有什么宝贝,合着就是一首诗?
还是这么肉麻的一首?
还“光明与黑暗的交界”。
帕梅拉嘴角直抽,完全没有被赞美的快感,反而觉得自己被一锤锤钉在耻辱柱上下不来。
不等这人把整首诗念完,帕梅拉忙不迭地打断他:“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这就是你宝贝?”
为了防止误伤,她还特意多问了一句。
捏着羊皮纸的贵族果然没让她重燃希望,点点头,带着压抑不住的自豪,昂首微笑:“回陛下,是的。在看见您的第一眼,我就文思泉涌,灵感迸发。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更是完全停不下手中的笔杆。对了,我还为这首诗写了曲子,如果您允许,我可以取来手风琴为您表演。”
“不,不用。”
居然还能唱出来?!
帕梅拉的眼角也开始抽搐了。
贵族不知道脑补地哪国剧情:“我明白,我这就为您朗诵完后面的诗句,不用着急。”
帕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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