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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双宜含笑点头,一脸欣慰。

方若华就这么相当大气地牵走了人家的宝贝弟弟,和姑母说了声,领着他回土地庙,至于他爹,孩子多得很,对这个相当不待见,所以也无所谓。

不是她脸皮厚,是这孩子一眼就能看到她那本百科全书上有字,虽然还看不清楚,但他年纪小,很有发展潜力,为了这么个好苗子,她也只能厚着脸皮拐带女主的弟弟了。

刻意近乎了几日,方若华才发现十一郎有点儿自闭,应该是后天造成的,尚不是特别严重,但若放任不管,很容易出大问题,当年方若华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开了一家孤儿院,遇见过不少因为各种原因患自闭症的孩子,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要是把这孩子养好了,估计能刷高女主的好感度。

唔,这对她吸引力蛮大的。

当然,孩子本身也极讨人喜欢。

土地庙外观很传统,二层这会儿没了那日宴客时的神秘,不过还是专门按照未来的格调装修,除了两间客房,一间书房,一个小花厅,还有一个吧台,一个游戏娱乐室,一个大厨房,两个卫生间。

哪怕在战火纷飞的民国生活了十多年,方若华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宅属性,总想把家弄得舒舒服服,要有那种能让人住到地老天荒的魅力才好。

十一郎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自动自发,乖乖巧巧地走进书房,到他专用的小书桌前坐下,一脸期待地看着方若华,方若华笑眯眯:“今天先画画,然后吃东西,再讲故事。”

“阿雾和童童不来了吗?招娣姐姐也不来?”

十一郎没有抗议,画画也很好,他很喜欢,只是转头看了看,小伙伴们没来,不免耷拉下脑袋,有点儿不开心。

“也许一会儿就来了。”

方若华眨了眨眼,想了想,推开窗户,向外张望了张望,没有看到招娣。

招娣是开封书会会长王全德的女使,说是女使,其实是当亲孙女看待的,直接让她叫翁翁。

王老丈经常带着她去勾栏瓦舍说书,虽说有些上不得台面,但贫寒人家的孩子,能有一口饭吃就该知足,哪里有那么多讲究。

第64章这样的锦毛鼠

方若华在开封安家以后,最常去的也是这些娱乐场所,毕竟整日窝在家里看电视,看电影也无趣,这可是繁华的东京,至此一游,若不见识见识汴梁风月,那才是遗憾,于是经常带着几个使役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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