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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曦“噢”了声,又笑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吧,我挺喜欢沈牧这人的,想跟他交个朋友,你跟沈牧关系好,肯定知道他的喜好。正好我周末要请他吃饭,就想问问他的偏好什麽的。”

交朋友?谭宇在心里嗤笑了一声,要真是这样我可就对您老感激不尽了。

“他喜欢安静的地方,喜欢口味清淡的菜色,喜欢养盆栽,不开花的那种”谭宇停了一下,这点估计张公子早就发现了,他自嘲地笑了一声,“这些,您应该早知道了吧?”

张凯曦当初确实是叫人把沈牧的祖宗十八代都查得清清楚楚,不过他坚信,一个人的内在,是靠非法手段查不出来的,得从他最亲密的人际关系上下手。谭宇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是全都知道。”张凯曦笑笑,又看谭宇埋头吃了半天碗里都只有白菜梆子,难得生出了几丝不忍,给他涮了一块油光水滑的羊r夹到他碗里,“我看你都没怎麽吃r,不会是想减肥吧?”

这笑话,可真够冷的。谭宇脸上就没几两r,颧骨凹陷得厉害,只是他身形高大健壮,一点都不显瘦。他听完这话,脸皮扯动了一下,挤出一个配合的笑容,“男人也是要保持身材的……”

“哈哈”倒是张凯曦大笑了两声,“你这人,比我想象中的有意思!”

吃完羊r小锅,谭宇便去员工室换衣服下班,张公子懒懒地倚在店门口,抽烟,顺便沈思。

迄今为止,和沈牧的交往中有一点是让张凯曦最郁闷的。就是他对沈牧压g没那方面的想法。他自认为难得这麽喜欢一个人,想天天去看他,跟他说话,逗他开心,按理说,下半身有点反应晚上做个春梦什麽的应该再正常不过了。可不知道是因为他这些天实在是忙得心力交瘁,没空动那些心思,还是说沈牧的身体对他完全就没有任何吸引力,总之,张凯曦就是觉得自己在沈牧面前太淡定、太君子了。简直君子得不正常。

难道说,自己就是个彻彻底底的直的,想弯都弯不了?

张凯曦正在苦思间,谭宇已经换完了衣服出来,看到他站在店门口,一副等人的架势,脸上的表情很是惊讶,“您……还没走?”

张凯曦从纷繁的思绪中抽身而出,微微颔首,看著眼前的人,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这人穿衣服还能再寒酸点麽,球鞋都磨破一层皮了,牛仔裤洗得发白,黑色羽绒服里是一件老土的“爱心牌”高领棕色毛衣,至於发型,诶,惨不忍睹,估计这麽多年都是自己拿剪刀比划的。难怪沈牧看不上他……

“张公子?”谭宇不懂他为什麽突然露出一副陷入沈思的表情。

张凯曦被手指头燃烧的烟烫得回过神来,忙不迭地抖了抖手指,“靠……你要不要来一g?”

谭宇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张公子抽的高档烟他可没这个能耐消受,可一想到刚才在桌上张公子脸上那种用力又轻柔的笑,他还是点了点头。

“沈牧不抽烟吧?”

两人走在深夜寂寥的街道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不抽。”谭宇哈出一口白气,不知想到什麽,眼皮垂了下来,声音也低下去,“他爸就是得肺癌过世的。”

张凯曦不敢置信地转头看他。谭宇脸上的哀伤转瞬即逝,快得像是他的错觉。

“……”张凯曦沈默了。他突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了解沈牧,更没有资格,去评价谭宇这个人。

“你如果真的喜欢他,就对他好点。”

谭宇说完这句别有意味的话,指尖夹著他给的烟,大步穿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身影很快消失在了理工大宏伟的校门後。

张凯曦怔怔地站在路口,望著那个越行越远的身影,指尖的烟再次烫到了手指,却浑然不觉。

14.告白(一)

“凯曦,你看了今天的新闻没?哎哟,我擦,你那些兄弟太会办事了啊,把人家套麻袋里群殴了一晚上。哈哈!以後薛二愣子可以改叫薛猪头了!”

张凯曦正开著车经过篮球场,陈鸥中气十足的声音从蓝牙耳机的另一头传来,幸灾乐祸,活灵活现。他放慢车速,嘴角缓缓勾起,“新闻我刚看了,竞标案被老三拔了头筹,薛二愣子还横在病床上。很好,咱们改天可以开个香槟庆祝一下。”

“你那几个兄弟什麽时候也叫出来吃个饭。这次他们可是立了大功啊。老三也念著这事呢,不过他忙得转不开,就让我跟你说一声。”

“这是当然。你等著,我问问。”

张凯曦挂了电话,又拨了一个号码。

“杰文,事情办得不错。”

那头不知说了什麽,张凯曦发出一声轻笑,“上刀山下火海就算了,我和陈总想请你们几个吃饭。”

“已经喝上了?”张凯曦挑眉,陶杰文这人义气是义气,做事也够狠,可就是脑子有时不太灵光。现在正是薛家查人查得最紧的时候,他们刚办完事就这麽放松警惕,未免有些不妥。

话虽如此,张凯曦还是保持了关怀的语调,“那你们先吃著喝著,直接记我账上就行了。等风头过了,我再请兄弟们好好乐呵一顿。”

挂了电话,张凯曦的脸上的笑容瞬间褪去。他面无表情地踩下刹车,开了车窗正想抽支烟,眼角却瞟到一个橘红色的物体成抛物线往这边飞来。

张公子还来不及骂娘,那颗橘红色的篮球已经掠过车顶,直直砸向正从他车窗前经过的一个长发女生。

“啊!”女生发出一声尖叫,手里的饭盒被篮球砸落,泼了满地的饭菜,白色高筒靴也溅上了触目惊心的油污。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高大男生慌慌张张地从篮球场跑过来,边帮女生拣饭盒边道歉。

张凯曦看到男生那张脸,顿时低咒了一句。这个倒霉催的!

“别捡了!我不要了!”女生气不过地指著自己的靴子,高昂著下巴看著对面的男生,“你把我两千多的靴子弄脏了,说,怎麽赔?“

“啊?”男生表情变了,他半个学期的生活费加起来都没有两千。

“我不是故意要弄脏你的鞋的,真不是故意的。我赔你一个月的饭钱行不行,这双靴子我替你洗──”

嘟!

张公子终於看不过眼地重重按了声喇叭。两人听到声响,都下意识地转过头来。谭宇看到是他,脸色更尴尬了。

“我说你俩累不累啊?”张公子把车窗打到最开,对著那个女生挑了挑眉,“你,过来。”

女生一看到他,刚还盛气凌人的表情瞬间就消失了,迈著小碎步走到车窗前,撩了一把额发,小脸上几分委屈和娇羞,“诶呀张公子,你也看到了的,这个人的篮球砸到了我,竟然还想赖账呀!我的鞋好贵的,都是普拉达的呀,这个人怎麽能这样……”

张凯曦一扬手,截住了她的话头。他指著对面破了一个大洞的铁丝,表情温柔,“同学,看到那是什麽了吗?”

“一个……洞?”女生也含情脉脉地回看他。

“看到这个洞,你就没想到点什麽?”张公子循循善诱,“比如说,这颗篮球会砸到你都是因为这个洞,比如说,你脚下的额……普拉达真皮靴似乎也……”

谭宇抱著篮球站在一旁,不明白张公子是在玩什麽把戏。

女生顺著张公子的视线往下看,窘迫地发现自己的靴子上印的prada的标志不知道什麽时候掉了个开头的字母p……

“谭宇!”张凯曦突然喊了一声还在怔楞中的某人。“给她两百块,不用找了。”

女生哪里还敢接钱,在原地狠劲跺了一脚後捂著脸大步跑远了。

“谢谢。”

谭宇抱著篮球,走到车窗前,诚恳地看著车里的人。

张凯曦被他这麽一看,倒生出几分不好意思来了,这眼神,搞得像是他做了天大的好事似的。他不过就是闲得无聊善心突发替他解了个小小的围而已麽。

“嗯……”张凯曦不怎麽自在地换了个坐姿,“你以後自己也注意点,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g本不用手下留情。”

谭宇点头,一副受教的表情。

“我还要去接人,先走了。”张凯曦戴上墨镜,潇洒地向他挥挥手。

谭宇站在原地,听完那句话,嘴角扯出一抹苦笑。

张凯曦要接的人自然是沈牧。

这一个星期他和沈牧的关系又有升温。两人在学校基本是同进同出,沈牧的公共课张凯曦一节也没落下;沈牧晚上参加社团活动,他也跟著去捧场,顺带帮沈牧所在的社团小拉几笔校外赞助;沈牧晚上在实验室加班加点,他就买了夜宵送到沈牧班里,看他一口一口吃完才肯走。追人追到这般任劳任怨的地步,张公子还是平生第一次。难怪陈鸥每次见到他都要调侃,我怎麽越看越觉得你一脸妻管严相呢!

张凯曦的车刚开到七号楼门口,就看到一个清瘦的身影等在楼下的花坛边。

“不好意思,刚有点事耽搁了,来晚了点。”张凯曦摘下墨镜,对著花坛边的人露出耀眼的招牌笑容,那副无辜的表情怎麽看怎麽让人心里痒痒。

沈牧的视线在他脸上停留了两秒,移开,“没什麽,我也才刚下来。”

“今天带你去个有意思的地方。”张凯曦替他开了车门,自己回到驾驶座,握著方向盘的时候一脸兴致勃勃。

“什麽地方?”沈牧似乎被他的难得的兴奋感染到,脸上也有了笑意。

“到了你就知道了。”张凯曦笑得神秘又得意。

15.告白(二)

张凯曦带沈牧去的是郊区的一家私人骑术俱乐部,通俗一点来说,就是马场。

沿著江城森林公园的湖滨路开车开到最尽头,一大汪碧色的湖泊便如同画卷般在车窗外徐徐铺开,沈牧简直有种置身於悠长夏日的错觉。湖很大,一条狭长的林荫大道把湖泊一分为二,张凯曦开车穿过铺满落叶的林荫大道时刻意放慢了车速。沈牧打开车窗,郊外清新而凛冽的空气争先恐後地涌进来,一大群灰蓝色的飞鸟扑腾著翅膀掠过车窗,又猛地拔高,远远地隐入了高树的枝桠中。

“这个地儿怎麽样?”张凯曦漫不经心地腾出一只手调了调後视镜的角度,不著痕迹地把沈牧脸上的惊豔和欣喜之色尽收眼底。

“这里……挺美的。”沈牧看著窗外,语气里有几分感叹,“没想到江城还有这种地方。”

张凯曦勾了勾唇,“你想不到的地方多了去了。江城虽然这几年被污染得挺严重,不过还是有一些私人土地保存得很好,没被房地产商们给糟蹋。你要是喜欢,以後我们可以经常来这儿。”

沈牧微笑,并不说话。

不多时就他们的车就开到了马场,在一望无际的草坪尽头,一座酷似十九世纪英国庄园的建筑静静耸立著,红墙黑瓦,高树环绕,有一种干净雅致的巴洛克风味。

“张公子,您可是好多天都没光顾咱们这地儿了!稀客,稀客!”两人刚走进俱乐部的大堂,一个黑西装的男人就笑著迎了上来。

张凯曦也笑,“这不是忙麽,正好今天有空。认识一下,这我朋友,姓沈。”他很自然地揽过沈牧的肩膀。

“沈公子好!”西装男瞟了一眼沈牧的穿著,心里虽然有几分不屑,但是脸上的笑容还是十分诚挚。

客套完毕,两人便被侍应生带领著进了更衣间。沈牧虽说是第一次进这种高档的私人俱乐部,内心的忐忑和紧张却掩饰得极好,脸上半分慌张之色都没有。侍应生替他换了马术防护衣、马裤、马靴,外衣是自选的,统一为英格兰风格的双排扣呢绒外套,沈牧挑了一件墨绿的大衣,换好後站在全身镜前,几乎都快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

太危险了,沈牧想。张凯曦带给他的,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钥匙。一旦他接过钥匙,打开那扇门,就再也不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换好全套装备,头盔和马鞭拿在手上,沈牧走出大堂,远远地就看到了正在围栏边挑马的张凯曦。

那人手执棕色牛皮鞭,脚踩黑色高筒马靴,俊秀笔挺的身姿裹在深蓝色双排扣大衣下,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似乎感应到了沈牧专注的目光,正在看马的人转过头来,笑著冲他扬了扬手中的马鞭。

“来,你是初学者,戴这个比较好。”张凯曦把手里的英式天鹅绒头盔赛到他手上,他替沈牧挑了一匹x子比较温吞的棕马,自己则挑了匹高大健壮的枣红色奥尔洛夫。沈牧是第一次骑马,他不放心让别人带,便手把手地教他怎麽上马,怎麽调整马鞍,怎麽控制马头。在教沈牧骑马这件事上,他表现出了连他自己也要叹为观止的耐心和毅力。

“感觉怎麽样?”张凯曦慢悠悠地牵著沈牧的马往前走,那匹枣红色的奥尔洛夫自始至终都温顺地跟在他身边,时而会伸出舌头蹭蹭他的脸。

沈牧骑在马上,抬首望向远处,白色栅栏外的灌木丛里盛开著零星的五色野花,湖泊,天空,草地,一切都那麽的纯净,那麽的美。他垂下长睫,眼底带了一丝自己也没察觉到的迷恋,静静地凝视著张凯曦俊美得无与伦比的侧脸,“……很美。”

“夏天来这里更美。”张凯曦微微眯起眼,抬头看著万里无云的天空。不知想到什麽,他转过头,坏坏地朝沈牧一扬下巴,“想不想来点刺激的?”

等沈牧反应过来时,张凯曦已经带著他坐在那匹高大的奥尔洛夫上面了。他从身後牢牢环住他的腰,温热的鼻息洒在他耳後,双腿使劲一夹马腹,“驾!”

枣红马撒开蹄子在草地上奔腾起来,耳边掠过呼啸的风声,马蹄的踢踏声,还有身後那人肆意张扬的轻笑声,沈牧的心跳彻底失序了,快得像要蹦出x腔……

骑完马,一个下午也过去了。下周就正式进入考试周了,张凯曦可不敢再带著人疯玩,和沈牧在一家私房菜馆吃完晚饭後就送他回了学校。

“宿舍没人,那个……你要不要上来坐坐?”

正要像往常一样把人送到门口就转身离开的张凯曦,这次意外地收获到了让他不敢置信的surprise。

沈牧瓷白的脸透出一点红,长睫低垂,秀气的脖颈露了一小截在外面。看来说出这句话著实花费了他不少勇气。

张凯曦看著他的脸,了然地轻笑出声,“不甚荣幸。”

不过沈牧没有想到的是,刚走到宿舍门口,就看到了一个多日不见的高大身影。

“谭宇?”张凯曦挑眉,他语气并不惊讶,这两个字与其说是个问句,不如说是一种变相的打招呼。

谭宇是来还沈牧公共课笔记的,老远就看到两个身影并肩从长廊另一头走过来,看清两人的脸,他想落荒而逃已经来不及,只好局促地站在原地。

“张公子。”谭宇对著张凯曦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又转向一直没有说话的沈牧,“那啥……我来还你笔记的,顺便问问你什麽时候回家,要不要提前买火车票什麽的……”

“我要在学校多留几天。”沈牧自顾自地掏出钥匙开寝室门,“票你不用帮我买了。”

“哦……”谭宇挠挠头,把手里蓝色格子封皮的笔记本递过去,“你的笔记本……”

一只全然陌生的、修长白皙的手接过他手中的笔记本,肩上突地多了一股力道,谭宇回头一看,张凯曦正懒洋洋地挂在他半边肩上,手里拿著沈牧的笔记本,冲他一笑,唇红齿白,“既然都来了,一起进去坐呗。”

“这不太好吧……我还有事……”

张公子在心里默默吐槽,这个情敌的段数还能再低点麽,都什麽年代了还玩这种送笔记本啊在寝室门口蹲点啊的幼稚把戏,被人拒绝了转身就走,完全没有一点死皮赖脸的觉悟嘛。他都替他感到不值。

“行了行了,你也别找理由了,正好我有事找你,咱们进去面谈。”张凯曦推著他走进去,完全无视沈牧不认同的隐晦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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