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姐家的小区是老小区了,四周的设施都很完善,明晃晃的灯光在冬夜让人觉得还有一丝暖意。阮颐踩着未干的雨渍穿过闹市。
到底,她还是拒绝了方姐的牵线。带着贱兮兮的笑容,在方姐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下,陪着恬恬十分愉快地吃了一顿晚饭。
她停在了一家饰品店门口,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似的,迈不开脚步。
很熟悉的音乐。温柔的女声像是一双软绵绵的手,逐渐收紧,握住了她的心脏。
“你那里天气好吗,有什么新闻可以当作笑话。”
周衡扬在琢磨阮颐喜欢段执一这件事上,实际漏掉了许多的细节。例如,她低估了阮颐的疯狂。或者说,天还没亮就顶着寒风往他桌里塞纸条,是她能想到的,阮颐能做出的最疯狂的举动。
阮颐自己也不知道她能做到些什么,直到她走进那所美国名校,脚下堆起的枫叶被踩得咯吱咯吱响,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抱着书从古老而考究的红砖房子里走出来时,她才恍惚间想起自己是翘了课来到这个只有他的国家。
像是从前很多个晚自习下,她远远地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穿过长长的走道,走了很久很久。緑蔓藤环绕着石子走道,耳机里循环播放的便是这首歌,女人的思念娓娓道来,像极了那罐瓷瓶子里的香膏。
她几乎是翻遍了所有认识他的同学的博客,潜水在bbs里想知道他读的哪所学校,什么专业。终于得到答案时,却没有想象的那样欣喜和惊讶,他原本成绩就比她更好,考取那所最高学府是自然而然的事。
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她只看见他和一个同学点了点头,打招呼的手随意地举了举,然后继续向前。从前,他走在路上会有很多人给他打招呼,那时候,他也是清淡地点头,甚至没有挥手的动作。每当这个时候,阮颐总是会低下头,很怕遇到的是他们都认识的人,这样的对视无疑是尴尬而令人不解的。
无论是以前,白天或者黑夜其实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是一个人清净地走,或是被簇拥也没什么关系。
想着,她忽然顿住了脚步。前面的人也顿住了,与此同时,他的旁边站着一个个子很高的外国小哥。对方面对着自己,阮颐与他深蓝色的双眸对视时,有种惶恐的感觉升上心头,她急急地背过身去,在推测那个人还没转身的一刹那,向右手边的棕灰色大楼快步走去。
阮颐执拗地盯着饰品店里那些亮晶晶的东西,直到这首歌不知道循环了多少遍,再唱到那句‘有些爱却不得不各安天涯’时,眼泪也从眼眶里掉落。
阮颐从来没有觉得,德语是一种浪漫的语言。她没有猜到,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在黑板上写下‘dufieltmir’,并缓缓地解释fielt是“使…感到缺失”的意思时,她的心口会有那样清晰的痛感。
可她却猜到了,即使顺从了自己的心意,不管不顾地跑到他的城市,来到他的校园,即使她贪婪地坐在医学院楼下毫无头绪地等了三个小时,她也只敢跟在他的身后,一言不发,然后在即将被发现的时刻,灰溜溜地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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