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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因为琳达的闹铃,我为此对她有了一点儿好感。

后来又因同病相怜,生出惺惺相惜感,关系缓和了不少。那天李琳达买了酒回宿舍喝,我凑热闹一起小喝,喝得半醉她又开始流眼泪了,醉沉沉说我们从外地来打工的人,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学历又低,每天重复毫无意义的工作,领着微薄的工资,浑浑噩噩度日,过着平静又绝望的生活。

人,每天重复干同样的事,亲朋好友虽多,各人始终是孤独的。好像只有我在意识里是真实的。间接性活一下,呆一下,木一下,死一下。

我注视着她趴在桌上嘟哝比正常时还清醒的话,少倾将她架起来送到床上去。她半睁着眼睛,忽又惊慌而恐惧地说,不能不高兴,不高兴的话,所有人都会讨厌我。

我宽慰她,被讨厌就被讨厌好了,他们并没有你的勇气,只会否定负面情绪,强撑的乐,而你是坦然的丧,她们像瘟疫一样躲避你,也在躲避内心深处属于自己的瘟疫。

她似乎听进去了,翻了个身面朝于我,眼角流的泪划过鼻梁,她紧紧捏住我的手,便渐渐睡着了。这一次喝酒过后,她对我的态度逐渐变得真正亲近,而且还会维护我。

在我后来按宋小叔的说法介绍自己时,总遇到笑我的人,就那么噗嗤一声。上次闫岚姐笑我的时候,琳达瞥她一眼,将手搭在我肩膀说,我虽然觉得这样有点儿傻,不过比起你干巴巴介绍自己是林雁,这样我更能记住你。她又拍拍我的手背说,别人嘲笑,而我,喜欢,嘲笑别人介绍自己,真不礼貌。

等闫岚姐走后,撑场子结束。

她终于露出奸佞的模样,吊儿郎当说,林鸟,嘿,我能叫你林鸟吗?

我说,好的洋妹儿,我可以叫你洋妹儿吧?

从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了狐朋狗友。

其实最初我们也互相认为对方的名字很土,并有些神经。我认为我按宋小叔的话介绍自己有特点。

她认为她母上大人给她起的名字很洋气,她的名字在全镇都是最时髦的,琳达要我读轻声,我总是故意读第二声的达,看她气急败坏地纠正我。

宋元明以前说过这类英文名很大众,他当初选英文名的时候折腾了好久。他兴致勃勃要替我取一个英文名的时候,我变了一个音调念林雁,并说这就是我的名字,不分英文和中文。有时候我觉得他挺矫情的,他大概也认为我没情趣。

我问他一开始的时候,怎么不随大家叫我雁子,以及怎么不叫他朋友的名字,而是阿什么阿什么。他说叫阿什么,亲昵些,可爱些。于是有时候我会三连发地叫他,阿宋阿元阿明。他可乐呵了。如果他让我不开心了,我还叫他阿狗或者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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