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
与邓霍廷维持这种关系交往了两年,林歆给不了自己一个的理由去放弃他。
上班的第一个星期,林歆每天愈走近“霍翡”大楼,她的心就愈温暖起来。
在这里,有那麽一个男人,一直在支撑著她。
这天上班不久,办公室里开始讨论起顶头老板来。公关部都是些年轻人,却都是世故厉害,只能让人的心情雪上加霜。年纪相仿,却没有一人肯像邓霍廷对她那样笑,明朗而彻底。
办公室话题最热的莫过於老板的桃色流言,可惜讨论个半天,邓霍廷的为人作风极为正派,简直无可挑剔,林歆在旁默不作声,可心里却在暗笑。在公司里,没人知道林歆和邓霍廷的秘密,这让她安心。
中午有个例行会议,汇报工作状况,会议是几个部门经理加个总经理来开的,不过是照著稿子读读,沈闷无比。各个部门都要抽调一人临时参加会议作督促和了解,没人肯去,新人林歆自然被抽去了。想不到,这次的会议,邓霍廷突然心血来潮与会,与林歆碰个正著。座谈会上她就坐在他对面,邓霍廷站起来发言时,语气停顿一下,目光扫视全场,好不大气的一个男人。突然邓霍廷才惊讶地发现林歆,但很快他又一脸海阔天空地平静,继续说话,林歆望住他,当时就很冲动的有种想抱抱他的感觉。
会议结束後,在小休时间,邓霍廷的助理突然到公关部来找她上董事长办公室。
整个公关部的同事纷纷抬头,无不对这个刚来不久的新人刮目相看,顷刻间揣测四起。尤其是公关部的经理,用一种怪异的眼神不停地上下打量著她。
来请林歆的是曾经带过她去购车的助理,他是知道林歆和邓霍廷的私情的。他冲林歆点点头,没有格外的热情,也没有存心的规避,本来这是好事,但不知为什麽此刻看在林歆心里就有些欺负她了。
林歆想,如果她有名分,是邓霍廷的夫人,这位助理是不是会大献殷勤呢?正因为她永远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情人,不知哪天就会失宠,这助理又何须对她另眼相看?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帮邓霍廷处理这种事务呢?
越想就觉得自己越发可笑。
到了办公室前,助理就退下,林歆径自去敲了邓霍廷办公室的门。
他在矗立在落地玻璃前沈思,就自己一个。
林歆走到他办公桌前,不过只是几步路,她走时觉得步子是又重又湿,在这个男人面前,她就变得象是粘乎乎的一团,拎不起来。
“霍廷伯伯,”她开口叫了一声。
邓霍廷回过头来,看见林歆从头至脚的工作套装,x前挂著公司的员工吊牌,眼神颇露意外之色,他眼神还是处於工作状态中的犀利视线,没有一下子转过来。
“歆歆你穿职业套装也别有一番味道。”他点点头赞叹。
“你见笑了,霍廷伯伯。”林歆说。
“怎麽不早点告诉我?”邓霍廷问这话的时候看不出他的情绪。
“嗯,我打算给你一个惊喜,而且我听说霍翡企业俜人一向严厉,我想考验一下自己的实力。”
“哦,”邓霍廷颔首,“不过下次不要了,我这个人一向古板,不喜欢惊喜。”
林歆一怔,她不知不觉间竟触及地雷。
“对不起,霍廷伯伯。”
“没关系,既然来了,就好好工作吧,毕竟你有选择权,我可是还会按例严格考核我的员工的。”邓霍廷顷刻又变得和颜悦色,走过来亲切地搂著林歆。
接著他把林歆推倒在长沙发上,用蕴含情欲的语调说:“其实我刚刚看著你,就好想把你压在我身下。”天知道他在这个办公室内想象了多少次要把这个女人推倒在这张沙发上,压在那道落地玻璃上,还有那张办公桌,他象是披著一个温文尔雅的的皮壳的变态色魔,无时无刻不想变换花招来折磨眼前这个女人。
林歆咬著牙,木然地不作声。
邓霍廷又来了,用老一套的方式来惩罚她。
他发疯地撕扯著她的职业套装。
林歆平躺著,由著他。
他刚刚已经表现了,他不喜欢惊喜,那种看似平静的面容下其实潜藏著他不容忤逆的男x地位。
他压在她身上,扯掉自己身上的领带将她的手腕绑在一起。林歆恐惧得不安地挣扎挪动了一下,邓霍廷狠狠地压住他,所有体重都压在她身上,林歆几乎喘不过气来。
邓霍廷轻笑而又y沈道:“歆歆,你不是一直都很乖很聪明的吗?怎麽最近越来越不听话呢?”
他站起来,离开沙发几步,远远地站著俯视著林歆的光裸,这种入侵骨r的视线比强奸更加难受。
邓霍廷的笑容让人发冷,他转身走往酒柜拿出一瓶马爹利,含在口里,灌往林歆的嘴内,又注入林歆下体微张的x口。
热辣辣的地著烧她的喉咙和心肺,下体却凉的刺骨难受,林歆痛苦得泪水涌上来。
“霍廷伯伯,今天可是我生日呢,对不起,对不起。”林歆哭丧著说。
一瞬间,邓霍廷显得有点懊恼,他黯淡下去,低沈说到:“噢,对不起,”他停下了所有动作。林歆m上他的脸蛋笑笑说:“你爱我吗?”
邓霍廷摇头。
他是个极具魅力的男人,当这个男人说他并不爱你的时候,这份魅力,最具毒x,小心为是。
林歆是知道的,但一切,到了需要面对的时候,却已收不回脚步。
越到後来她就明白,她赖以骄傲的平静守不住了,命运把她推倒一个巨大的气浪滚滚的旋涡里,这个旋涡是一双男人的眼睛。让你抗拒不了,又不忍去对抗,其中的自己,是生命本该有的样子。
但是他们都明白,跌进去,会随时随地身败名裂粉身碎骨的,即便没有那麽惨,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可能是一份原本美丽的相遇相知的感情,成了隔夜的剩饭,他不够她和他的妻子家庭分,林歆即使要了,也不过一个分刮之後身心俱残的男人。
她明白,邓霍廷不做傻事,他一直维持著他的家庭,自然有他的道理与苦衷。
於是两人就是在这种挣扎中,彼此互相折磨。
他们的脚步一直迟疑的,每个步伐都激动而颤抖,总以为,掩耳盗铃就能这麽过去的。
他们坚持了四个月。那一天,是公司周年酒会,邓霍廷邀请了林歆两母女参加。
在酒会上,林少英看见了宋日发,不过这宋日发已经有了伴,对象是当初帮忙扯红线的李玉玲。这李玉玲帮人扯红线不成便送了自己出去,於是宋日发反倒扯了g红杏出墙,李玉玲跟丈夫离婚後,就轰轰烈烈嫁给了宋日发。在会场上这几人碰面就象是狗见猫一样谁也容不下,李玉玲急急拽著宋日发象活见鬼一样逃开。
“啧啧,这女人真不要脸,还不是捡我的烂鞋。”林少英愤懑地说著,其实她和宋日发从来没什麽,但当初因为有了那麽一件尴尬的事件,林少英就觉得是被人背叛,女人的妒忌心比什麽都重,容不得有过瓜葛的人比她们好,尤其是同x。
今晚邀请了许多的人,到场後林歆从众人的交谈中才得知原来今晚亦是邓霍廷的六十岁大寿。
原来他已六十岁?林歆真是吃惊。
让林歆更吃惊的是,一直低调甚少现身的邓霍廷夫人终於出现了。
林歆原以为会是一位充满珠光宝气气质极佳的贵妇人,没想到见到的却竟然不过是一位常常走在街市上就能看到的与档主讨价还价的妇女模样中的一名中年女人。
她穿著一套全黑的特制晚装长裙,码号至少也是xxl,一头随便的短碎发,戴著老气的纯金耳环,要不是因为她有足够的脂肪冲撑脑袋,面上肯定已经有不少皱纹,因为林歆看见她的皮肤真是chu糙无比,要不她就是历尽沧桑,要不她就是一名懒妇,不然不至於如此苍老,坐著邓霍廷隔壁的她不免让在座女x对邓霍廷的选择感到迷惑。
久未露面的邓智晟在晚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张扬而至,他揽住一位打扮得与他品行同样张狂的女伴──是梁韵乐。
邓霍廷不悦地瞥了儿子一眼,然後唤来宾继续如常。
如履薄冰
邓智晟也没跟自己的父亲打招呼,但他的母亲却对他招了找手,邓智晟跟梁韵乐交待了两声,便孝顺地走到母亲身边。
梁韵乐这时发现了林歆。
“林歆!伯母!”她娇笑,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毕业後都有段时间没能联络了,对了,你们怎麽在这种公司的周年酒会里?”
林少英抢著替女儿自豪地回答:““歆歆现在在霍翡做事。”
林歆只是淡淡一笑。
梁韵乐张口摆出“哦”的恍然大悟的表情,眼神里是别有一番深意。
林歆懂得她那层意思,人们都会觉得,年纪轻轻的女孩,毫无背景,毕业就能进入这种大企业做事,肯定是因为她情妇的身份。但她不想争辩,世界之所以丑恶,其实是来源於人心中对於生活复杂曲解及无以复加的嫉妒。
毕竟她与梁韵乐的关系已经今时不同往日。
“对了,林歆,真是抱歉,我忘记跟你说,我跟智晟在一起了。”梁韵乐说话的表情有点复杂。不甘,尴尬还是炫耀?好友的前度老相好成了自己的男友,而好友有做了男友父亲的情妇,应该全部感觉都夹杂一点吧。
林歆笑笑说:“那不是挺好的。”她自然是懂得刚刚那种情况的,明眼人一看就了然。
“当然好,我还打算娶韵乐,让她做光明正大的邓家媳妇。”邓智晟不知什麽时候走了过来,一把揽住梁韵乐的腰肢,他是故意要刺激林歆。
“是吗?”林歆依然维持笑容,“韵乐,真是恭喜你了,找到好人家。”
梁韵乐笑如花枝乱颤,邓智晟却抿嘴皱眉,看她仿若如婊子般,不屑地说,“那先失陪了,我带韵乐去见一下其他世伯。”
他走後,林歆自嘲,邓智晟前一句结婚後一句结婚,再三提醒她别忘记自己不过情妇身份,还有是存心要让她後悔当初的决定。
对,我是婊子,林歆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我已经掉进染缸里洗不清了,是个婊子。但是他呢,够资格做牌坊吗?当初自己还不是衣冠楚楚再三玩弄女x的男人?如果人们要认为情妇是寄生虫,那麽那些穿戴整洁以为有两个钱就能玩女人的男人不更加是寄生在寄生虫上的生物?
林少英奇怪地问:“歆歆,他们俩是不是跟你有过节?说话怎麽好像句句带刺?”
“没有的事,妈你多心了。”
“有事你就跟我坦白说,看那梁韵乐,以前还觉得她挺好的一个女孩的,怎麽吊了个金g後就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你呀,别被人欺负都不会吭声!”林少英愤愤不平。
林歆望著母亲,突然觉得她其实有时还挺可爱的,在这种事情上,还是表现出了她的母爱。
“倒是你,跟那个黄兆棠怎麽样?梁韵乐都有码头了,你得著紧一点!”
“是是,”林歆赔笑。
这些日子来,她和黄兆棠也是有继续来往的。他是个读营销的名牌大学毕业生,父亲跟邓霍廷是世交,那时买车遇见他就是因为他刚好在邓霍廷那里实习。此外他亦是个艺术发烧友,钢琴油画里成长的有钱人,过的是从小与林歆截然不同的生活,不是那种头发又长又粘在人行地道里自娱自乐的艺术家。他出入很亮堂的画廊、艺术馆,不眨一下眼地花千把块去听一场音乐会,他当然有高贵的气质,更难得的是他不张扬,这样一个好男人还有什麽话好说的?
他一个人住一间高级别致的小公寓里,和一些优雅的知识分子交往,不像邓智晟,只和一群无所事事的有钱少爷胡混。但是林歆跟他一起,并不开心。
有时候,她会假装用心听他说巴赫贝多芬,说普罗旺斯的爱情薰衣草,说梵高的爱情,陪他去画展看一堆她觉得不过是乱图乱抹的油漆,他和朋友间的谈话有时高深莫测得她莫名其妙,林歆穿著一身名牌,却也发觉自己不外乎与花瓶无异,有时候她会窘迫得赶紧溜走。
无论与黄兆棠一起做什麽,仿佛都比不上和邓霍廷一起在月下漫步,邓霍廷抚一抚她头发,或者是她在一米远的地方看见双手抄在裤袋里微笑著的邓霍廷,林歆都是觉得亲切又好看的,是从心里溢出来的满足的。
邓霍廷在人群中眼光始终留意著那个有著甜美脸蛋,皮肤白皙的林歆。她在那麽多的人中,始终安静地低著头,或者认真地在倾听思考,偶尔瞥过一眼,这个小女人就仿如幻化成仙子,飘渺的好像远离了会场、人群、与尘嚣。
林歆从侍应手里拿过一杯酒时,抬头,就有一个人堵在前边。
邓霍廷。他手上拿著一杯酒,今晚,他好像喝得有点多,看见林歆後有点轻微不稳地往後趔趄了一下,幸好不易察觉。
邓霍廷看著她,那眼神充满著疼痛与怜惜与无奈。
一下子勾起林歆深埋於内心的汹涌的思绪。
“霍廷,怎麽过来了?放心,我挺习惯这种场合。”林少英自作多情地跟他说。
邓霍廷才被林少英的话惊醒回神,也察觉自己不免有点失态,呷了一口酒解困说:“那就好,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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