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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被太阳晒过,是温热的,踩过时,好像脚下踏着的是冬天温泉边上的火石,让人心神柔软。

“你弹得是哪一首曲子。”

她在他的身边停驻,望住他细长且骨节分明的一双手,指尖跃上跃下,穿梭于黑白之间,却是缓慢流畅又优雅无比的。

“可我那时候太小,怕生,便没敢问你,”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首曲子的名字吗?”

谢平宁笑,指下没停,直到弹完最后一个音符,他才偏头,和她目光接上,问:“好听吗?”

曾贝点头。

“萨蒂的《裸体之舞》第一曲[注]。”

花一个晚上,曾贝从爷爷那里了解到,谢平宁五岁便开始学钢琴,七岁从师于她的爷爷,一直跟着学到十五岁,有近十年琴龄。

在钢琴演奏上,人人都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可塑,如若再有五年,大器将成,定能超越他的老师----老艺术家曾峤。

可惜,他入学那年没选音乐学校,而是进入一所普通高中,花费三年要跟几百万学子抢破头,去争那些有限的入学名额。

再到后来他出国深造,科研成果累累,回来就进入b大,直冠教授头衔。

从谢平宁身上,她认识到,人之所以能一直保持优秀,是因为保持优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譬如学琴十年,他认为再无超越之境,他就选择一条截然相反的路,再把这条路走到底、走到最光明。

再譬如,日日坚持晨跑。

大抵是受好胜心驱使,她越发觉得自己不该这般颓废下去。所以,明天一定要比谢平宁更早起----她也要去跑步!

热血之魂在她体内骤然萌发,然而还没等到这点星星之火燃成熊熊烈火,大家就相继赶来,前赴后继,给她泼冷水。

翌日,她起了个大早,比芬姨还早些。

出门才跑了二十分钟,就累得不行,回来洗了个澡,便趴在沙发上背《长生殿》的戏词。

如此努力,自然有人捧场。

芬姨笑眼眯眯的,见着一个人,便跟他说:“贝贝今天出门跑步了呢,跑了二十多分钟,好厉害的。”

太过招摇也不好,很快就有第一桶冷水应声而来,是打着哈欠从二楼下来的刘冷水。

他在厨房倒了杯水出来,听自己老妈讲起曾贝跑步的事,便在曾贝对面的沙发椅上坐下,不住地用奇怪的眼光瞄她。

曾贝忍不住,从茶几上抓了一只油桃朝他扔过去,“你老看我干嘛?不就去跑了个步,你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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