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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爸,你们回来这边工作可以吗,县里有工业区,开了很多新厂子,寨子里有不少人都在那里上班,赚的钱也不算少……”

“那里一个月才一两千,这里一个月四五千,能比吗?”陆百京有些生气,“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总想窝在那个山旮旯,当初就叫你不要读什么农业大学了,一点出息也没有!”

“……”陆月歌沉默。

他不怪阿爸这么想,毕竟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来读农业大学,每个月都按时汇来生活费,他们就他一个儿子,而他还喜欢男人,怎么说都是他对不起父母。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有出息,现代社会,这些东西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

陆百京是爱自己儿子的,他这个儿子,小时候什么都不怕就爱在山里到处跑,离家去读初中的时候还红了眼睛,他们只当他是孩子心性,长大了想法就会变了,毕竟有谁见到了城市的繁华,还会再回到那穷苦的地方。

太婆说过这孩子始终是属于山里的,山里人信命,陆百京只能由他去了,但这几年他在外面见识广了,渐渐就不再相信那套了。

“今年七月你就毕业了,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来这里。”陆百京缓和了声音说道,“今年来这里过年吧,我和你阿妈都很想你。”

“好,我过几天就过去。”

陆月歌退了火车票,买了一张去往深市的汽车票。

在医院上班到腊月二十三,陆月歌坐上了去往深市的大巴。大巴不走高速,在临近两省交界的城市,陆月歌看到了新闻里说的摩托车大军。

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天气湿冷刺骨,一辆辆沾满泥土的摩托车不急不缓地从大巴旁边驶过,骑车的都是男人,后面绑着行李,坐着他们的妻子或者亲人,还有不少女人抱着半大的孩子,他们戴着安全帽,衣服裹得厚厚的,全身只露出一张脸,裤腿上全是泥土。

风雨和拮据也挡不住他们回家团聚的心。

看着窗外与大巴反方向行驶的摩托车返乡大军,陆月歌心里沉甸甸的。

到达深市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临近春节,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越来越少人,陆月歌下车后,又转了几趟车才到陆百京所在的酒店。

这是个四星级酒店,陆百京夫妻一出来就是在这里上班的,陆百京人机灵,学东西也快,三年间从一个普通服务员做到了领班,工资不算低,于是从宿舍搬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

看着这个更像单身男人的屋子,陆月歌隐隐觉得不安,但是看到在厨房一起下厨的父母,他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罗晓桂变了很多,陆月歌才二十岁,而她也才刚三十七岁,她本来底子就不错,现在天天在酒店上班,皮肤变白了,也会打扮了,看着也就三十岁左右,别人根本想不到她会有陆月歌这么大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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