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鲜币)91戈卿身世的秘密
亨利看了一下手表,然後转头看了外面的天气,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戈卿。”
“嗯……”戈卿的吻落在亨利的颈项上,那略微酥麻的感受让亨利忍不住缩缩脖子。
“我们去扫墓吧!”亨利抓著戈卿的背,低声说道。
戈卿勾嘴轻笑,“不要奖励?”他温热的气息还直接喷在亨利敏感的颈後,让亨利的**皮疙瘩统统立了起来,他的声音因为情欲而略显沙哑,让亨利也忍不住受他诱惑。
在理智线崩断的前一刹那,亨利用尽最後的力气说道,“可……可是做完之後,天……天就黑了。”
戈卿听完,低声叹了口气,把亨利凌乱的衣服拉好,在亨利因为刚才的接吻而显得水灵灵的嘴唇上啄了一口,“走,咱们扫墓去!”回来再奖励!
x市只有一个坟场,位於泉山腰处,东方人的清明节还不到,人影稀疏,风很大,吹得那路边的榕树垂挂下来的褐丝随风激烈地晃动著,戈卿从跑车上跳下来,望著那一望无际的坟墓,心中忍不住升起一种苍茫的感受。
“你父母的坟在这个方向。”亨利mm戈卿的头,然後领著他踏上那直通山上的不规则楼梯,人走起来有一定的危险x,但对戈卿来说却轻而易举,幸好亨利经过几年的锻炼,身手了得,才不至於花太多时间在走楼梯上。
这些坟墓都有一定的念头,虽然排列整齐,但大多数都是荒废的坟墓,有的旧得连墓志铭都瞧不清楚,有的被长得如人般高的茅草重重地覆盖,能葬在这个地方上的人不是泛泛之辈,在那个年代,这泉山的墓地位价极其地昂贵,因为依山傍水,但岁月始终是不留人的,更何况是那些已死的魂呢,渐渐的,人们的坟被灵塔所取,而这里就渐渐地被人们所遗忘。
戈卿记不得他走了多久,很长的一段路,戈卿停在一个双人墓的前方,或许他早就叫人前来打理过,所以戈卿父母的坟在整个山头里看起来是最新颖、豪华的,再一次,戈卿被亨利的举止所感动。
“谢谢你。”
亨利扁嘴,“再说一次谢谢我就不理你了。”
戈卿扯嘴角对他笑笑,才趋身向前,先去看看照片里年轻的父亲,再看看印象中慈爱非常的母亲,他发现他们在他的记忆中,从未消退,反而更深了。
“你可以坐下来跟他们聊聊,我去附近逛逛。”亨利想到戈卿可能会有很多话想要对他的父母说,所以就提议道,毕竟每个人都有隐私,他爱戈卿,但不代表戈卿的每一个隐私他都必须要知道,为彼此保留私人空间,才是最正确的相处模式。
亨利走後,戈卿才回头望著自己父亲的坟,发现自己的心情除了苍茫、同情、思念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哀恸,如果不是亨利,他g本不可能会有机会再尽一次属於儿子的孝道。
“爸妈,是我,小卿。”戈卿嘶哑的声音环绕著整个山头,几只孤单的乌鸦被惊醒,惊惶而逃。
“或许你们不会认得我了,我也不知道怎麽样,我也不知怎麽会,我的灵魂就这样进入了一只豹的身体,从此以後,我在离不开这个躯壳。”
戈卿咧嘴一笑,笑中有即将满溢出来的甜蜜,“虽然那是个悲伤的过程,但绝对不是一个哀伤的悲剧,纵使我背负著这个令我行动不方便、也有点令人难过的皮囊,但我总是有不开心,却也不曾让我绝望过,因为有那个人的存在。”
“你们有看到刚才那个人吗?他叫做亨利。多伊尔,他是只善良的小笨熊,可是因为命运的嘲弄,他现在是一个令外人闻风丧胆的恶魔,不过……纵使他成为了一个小恶魔,这样的他,我其实也是深深爱著,就算他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不会离开他,因为这是一个承诺,我答应过他的事,永远都不会有期限,我也永不食言。”
“曾经我认为守护在他身边是这一辈子的任务,只要看著他笑,看著他高兴,我就会觉得很高兴了,可是不只是命运善意的玩笑还是什麽,他发现了我的存在,还把他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无论是尊严还是身体,他统统都给了我,似乎怕我不满足,那种惊惶的不安让我很心疼。”
“你们给我一个平稳安定的家,是怕我重蹈覆辙对吧?你们极力地保护著我,深怕我受到那些黑暗气息的渲染,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一出生,早就注定了那一切幸或不幸的宿命了。这一生,我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倾尽权利守护小笨熊的江山。”
戈卿无论是眸光还是语气都充斥著坚定,仿佛狂浪飓风都无法摧毁他的意志力,又或者说,他本来就是一个拥有钢铁般神经的男人,再艰难的事都无法击碎他的心神。
不不不,只有一件事可以轻易地揉碎他的心神,那就是小笨熊。
“shit!”远方传来亨利的咒骂声,他理应处於离戈卿很远的地方,但由於山谷回音,所以戈卿听得分外地清楚,戈卿吓了一大跳,急忙回头拔腿往声源奔去。
远远的,他就看见亨利跪在地上,他前方有一把匕首,刺著一只乌黑色的眼镜蛇,戈卿心下一惊,急忙掠到他身边,“被它咬到了吗?要不要紧啊?”
戈卿先把亨利扶倒在地上,然後细心地检查他的伤口。
戈卿有野外生存的知识,他见那毒蛇的头部呈三角型,身体上有著鲜红色条纹,立刻取下亨利的鞋带,由於没有手指,他这一系列的动作看起来极其笨拙,把鞋带绑在亨利的关节以下之後,戈卿用短小的手指轻按伤口,见那流出来的鲜血渐渐成了不详的黑色,轻轻地蹙眉。
亨利见他逐渐低下头,连忙忍著痛抽出自己的腿,“喂喂喂,你不是要学电视剧把我的血吸出来吧?那恶心死了!我才不要!”
戈卿冷冷地说道,“别动!”他架著亨利的腿,然後低下头,用锋利牙齿中间那两排小牙轻轻地捏住亨利的伤口,毒y一渗出来,他就往旁边吐,动作是无以伦比的细心。作家的话:昨天太忙所以没有更新,会在猫某的期末考考完过後再给各位亲们补上。
(11鲜币)92车震
戈卿冷冷地说道,“别动!”他架著亨利的腿,然後低下头,用锋利牙齿中间那两排小牙轻轻地捏住亨利的伤口,毒y一渗出来,他就往旁边吐,动作是无以伦比的细心。
亨利不是一个怕疼的人,但他瞧戈卿的动作似乎把他捧在手心上,细心地呵护著,亨利慢慢地放松身体,享受这戈卿专独给他的温柔,等到流出来的血从黑色转变成健康的鲜红色,戈卿才叹了口气,小心地把亨利的脚平放在地上。
“去看医生?”
亨利扁嘴,“你有看过黑道老大因为小伤口而去看医生的吗?”
戈卿凑上前去亲亲亨利扁扁的小嘴,“难道身为黑道老大就不用拉屎撒尿吗?受伤又怎麽不行了?”
亨利蹙眉,“你怎麽这麽chu俗?”伸出手去点点戈卿湿润的鼻子。
“看不看医生?”
亨利摇头,“不看!吃饭可以,我肚子饿!”他mm自己平坦的肚子,现在已经快傍晚了,他午餐还没吃呢!
戈卿无奈地耸耸肩,转身背对著亨利,“你爬上来,我背你下去!”
亨利盯著戈卿宽厚的背,随著戈卿的动作,肩骨微微起伏著,看起来分外有安全感,亨利怔忡半响才缓缓地攀上了戈卿的背,手抓紧戈卿的颈项,整个身体骑在戈卿的背上。
“抓紧!”戈卿低声叮嘱道,然後开始地走下山坡,为了避免过於激烈的震荡会弄到亨利的伤口,戈卿的进度很慢,动作很温柔,坐在戈卿背後的亨利因为无聊,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像丛林求生里的主人翁==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坐在豹身上,尤其是他胯下的这只豹,他心中唯一的独一无二,如果是哪个人突然经过,肯定会被吓死吧?
闻著从戈卿身上发出来的淡淡清香,不知不觉中戈卿已经走到亨利的跑车旁,亨利的跑车有自动感应装置,感应器就放在亨利的口袋,一感应到亨利的靠近就会自动解锁,驾驶座的门自动地向上开启,每次跑车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都会引起路人围观,在那个年代,拥有这种跑车的人不多,全世界大概有五辆,大多属於皇储或者是某个富有家族所拥有,甚少是属於个人。
这辆跑车和亨利身边的那只豹一样,成为了他身份的象征。
“还能开车吗?”戈卿坐到亨利身边的位置,担忧地问道,亨利听了,微笑著伸手mm戈卿的头,“你当老子残障人士啊?”
戈卿皱鼻子,悴然想起眼前的这个人不再是以前那个被足球砸到会趴在地上哭鼻子的小笨熊了。
他不知道的是,亨利一直以来都只在他面前哭过,哭给会在意他哭泣的人看,在所有看轻他的人面前,他都是强忍著泪水,一步步地熬过来,一直到不再怕痛,一直到连死亡都麻木。
“那……你想吃什麽?”
亨利歪头想了想,“海鲜?我想吃螃蟹!”
亨利刚说完,头就受到了戈卿的一个爆栗,轻轻的一下,随之斥责声传来,“受伤了还吃海鲜?吃饭呗!”说完,戈卿想了想,指著前面的路,“我记得左转一直走到底会有一家专卖鱼头的小店,用的是生鱼,对伤口好。”
亨利郁闷地把车子开到戈卿所说的小店前面,郁闷的心情在满满的鱼头汤捧上来的时候消散地一干二净,他拿起筷子,盯著令人食指大动的鱼头汤流口水。
小店的店主是一位聋哑的女人,大约四十几岁的年纪,长到腰间的头发被整整齐齐地盘在脑後,脸上总是堆著笑意,把鱼头汤捧上来之後不停地用手势招呼著亨利快用餐,亨利学著用手势向她道谢以後,又跟她要了个大碗给戈卿用,一般上店家对於把自己的食物给宠物食用多多少少也会有不满,但女人却不会。
她一脸高兴地把大碗拿来之後,还轻轻地m了一下戈卿的毛,惊异的表情似乎正在感叹野兽的乖顺。
女人走後,亨利略带不满的声音传来,“这女人是你的旧情人吗?”
正在努力吃鱼头的戈卿被亨利的话语呛到,难受地把鱼骨吐出来之後猛咳著,过了半响才疑惑地问道,“你为何这麽说呢?”
亨利纳闷,“你从来都不让别人碰你的毛,可是你却让这个女人碰了,难道……”他歪脑袋,“你和她有非比寻常的关系。”说到最後,他眯了眯眼睛,斜视著亨利。
戈卿苦笑,伸出爪子拍拍亨利的手背说道,“你还记得洪危吗?”
亨利蹙眉,“那个什麽洪门老大吗?你叫我救他,我照做了呗!”说完,他还啧了一下表示他的不满。
戈卿把身前的食物稍微推开,摆明了不跟亨利说清楚,绝对不再动筷,“那个来求你的怪医郁麟,是他的情人,当年我受了重伤,如果没有郁麟,我死定了!”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医生……”
“可是这个世界上,位居第一的黑医除了他没有别人,而且那时候正处於帮战的敏感时期,并不是所有的黑医肯接下救我的工作,怕会因为我而招惹上麻烦,我找了三个医生没有一个肯出手帮忙,除了郁麟。”
亨利一听,觉得无可辩驳,只得沈默下来。
戈卿顿了顿,继续说道,“那时我是被一个职业杀手所杀,是一个女杀手,相较起其他男杀手的残忍无情,这个女杀手却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拼命,如果不是她手下留情,或许我应该没命去找郁麟治疗了,而她手下留情的原因是,在混乱之中,我把一个无辜的男孩顾在我身下。”
亨利很聪明地猜到了结果,“你说的女杀手不是刚才那个店主吧?”
戈卿嘿嘿几声,“正是,她是一个身世凄苦的单亲妈妈,如果不是为了拯救她患有白血病的儿子,她也不会走上职业杀手这条路,为了感谢她的不杀之恩,我给了她一笔钱,还帮她在这里开间店,鱼头汤是她的拿手好菜,你看看墙壁……”戈卿往旁边的墙壁上一指,“这些都是各大媒体的报道,这里的鱼头汤远近驰名呢!”
亨利倾首咬了一口鱼头,愤愤地咀嚼著,“我觉得你善良地让人觉得很可恶!”
戈卿拍拍亨利的头,“你知道为什麽我会把男孩护在身下吗?”
“嗯?”
“因为我在慌乱之中想到了你,我在想我救了他,会不会在冥冥之中,也会有一个好心的人,像我一样,在危机之中拯救你。”戈卿声音低沈,一字一句都分外诚恳地传入亨利的耳中,“所以……真正善良的人,是你。”作家的话:
(10鲜币)93车震【h】
亨利心中一动,突然很想亲亲戈卿,两人的眼神相会,共有的默契好得惊人,亨利趁那女店主回去屋子里取食材的时候凑上前,把自己的薄唇覆盖在戈卿的嘴唇上,戈卿也别开脸,调整一个舒适的角度来回应他。
一直到听见女店主的脚步声传来,两人才把彼此的嘴唇移开,女店主走出储藏室时,愣了半响,用手势问亨利是不是店内很热,为什麽他一直喘著chu气,比完手势,女店主还特地去启动店内的风扇。
一种别人面前做坏事的感觉让亨利无从辩驳,只能微点头向女店主表示感谢,转头却瞧见戈卿一脸的坏笑,让亨利忍不住想凑上前去亲他,不过亨利及时地克制住自己,默默地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吃完饭以後,戈卿提议去山顶看看,“那里是以前的赛车胜地,今天不是周末,应该没有人。”
亨利点头,顺应戈卿的要求把车子开到山顶处的一个观景平台前,那里地势很高,足以把整座城市的喧哗尽收眼底,原本熟悉的城市在这观景台看来却是截然不同的面貌,让亨利看了也忍不住发出惊呼声。
“这里好漂亮!”
戈卿赞成地点首,“就好像把整座城市都踩在脚底一样,我每次心情郁闷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看看,又或者是吹吹风,这里的风景可以让我知道自己有多渺小,而自己所郁闷的事情又是如何地微不足道,这样就不会再郁闷了。”
戈卿说完,反身往车头上跳去,悠闲地趴在车头上,亨利也利落地跃上车头盖上,与戈卿仰望著夜空相拥,戈卿转首看见了亨利的侧面,在浩瀚的夜空底下,亨利碧蓝色的眼中闪烁著仿佛点星一般地迷人波光,承载著与他身份全然不符的柔和气质,当戈卿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唇轻轻地覆盖在亨利身上。
鼻子掠入一阵不容拒绝的淡香,亨利下意识地半眯著眸,无声地回应著戈卿的吻,两人的唾y相互交换,鼻息里充斥著两人独有的味道,那种专属而霸横的气息,令人著迷。
不知何时,戈卿把亨利压在身下。
也不知道什麽时候,亨利双手环抱著戈卿的颈项,一双长腿紧紧地扣在戈卿劲瘦的腰部,原本浪漫纯粹的气氛逐渐开始变质,两人的眼眶渐渐发红,难以抑制的情欲渐渐涌上,在著香醇如陈年老酒的夜色之下,一发不可收拾。
戈卿倾首,隔著亨利单薄的衣裳轻舔他那敏感脆弱的突起,薄薄的衣料因此而突起了微妙的一个小点,隐隐传来情色的红晕,亨利难掩情欲地吞了一口唾y,吞下了即将到嘴的呻吟声,他的下半身顺著他此时的想法而隆起了一小块帐篷,仔细一看,还可以看见一小块深色的水晕正在悄悄地蔓延著。
一阵凉风吹来,仿佛一桶冷冽的冰水倒在亨利身上,他顿时也清醒了几分,他轻轻推开戈卿,“这里……怕……怕经过的人会看见。”
戈卿欲求不满,眉宇之间蹙起了一道不爽的纹路,“不会有人经过的,你看我们在这里待了这麽久,有人经过吗?”他说完,又俯首,想要含住亨利的喉结,却被亨利一个利落的闪躲给扑了一个空,便皱著眉头瞪他。
亨利才不怕他,立刻挑著眉头瞪回去,“我没有开放到要在这里以天为被,以车为床地做爱。”
戈卿给他一个狐疑的眼神,他明明就记得亨利以前经常带一些身材漂亮的女模、明星在海边做爱,那时候还以天为被,以沙滩为床呢!
亨利假咳几声,刻意chu声说道,“可是现在我是被压的那个,我强烈要求我们回车里做。”
戈卿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伸出一只锋利的爪子隔著长裤在亨利胯下的那个部位慢悠悠地打著圈,“好啊!”
亨利不明,他的眼中写满了疑问,好?什麽好?
他还没回过神来,裤子就被戈卿一个用力趴了下来,和内裤一起退到了亨利的膝盖处,亨利在戈卿身下不停地扭动著,试图挣脱戈卿承载著自身重量的强力禁锢,但在猛兽身下,总是他是一个身形矫健、力量强大的男人也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猎物。
“我答应你的要求了呀!”戈卿的吻细而柔地印在亨利的肩膀上,顺沿著他健美优秀的肌r线条徐徐往下,“等我们在车盖上做一次之後,我们再回去车里做一次。”
听到戈卿的应答,亨利表示有些错愕,“你……你一定误会了什麽。”
戈卿低笑著含住了亨利小巧的肚脐,嫣红灵巧的舌头轻轻地沿著小肚脐眼打转著,“误会,哪有?”
“我们……回回去……车里做。”发现戈卿的攻势有渐渐往下的去势,亨利生出一种兵临城下的茫然无措感,脚毫无章法地乱蹬著,试图做著最後一次的垂死挣扎,“只……只做一次!”
戈卿歪头看亨利,“一次?一次够吗?”
亨利恼羞成怒了,他双手紧握成拳捶了戈卿几下,“你是野兽吗?”
不对不对,他不应该问一个这麽愚蠢的问题。
“你……你不是豹,你是狼……”亨利最终还是放弃挣扎,全身松懈著享受这戈卿给予他的激情感受,但他的嘴皮子依然不肯松懈,仍然低声囔囔著骂。
戈卿把亨利的双腿扒开,灼热的眸光目不斜视地盯著那兴奋地不停流淌下透明y体的分身还有那处於隐秘处的豔色小花,因为感应到主人澎湃的情欲欲望,它也渐渐地浮现出一层淡淡的水光,一张一合地诱惑著他人的侵犯。
“宝贝……你这里还是一样很漂亮。”戈卿沈声称赞道,声音里有著压抑的嘶哑,眼神里不停地翻涌著狂狼,此时的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分身c入亨利的体内,狠狠地撑开那窄小的x口,肆意地在他的体内冲撞著,享受那极致的快感。作家的话:本来打算十八号继续开始更新,结果一大堆的安顿还有奔波让我耽误了更新,对亲们实在歉疚==
从现在开始继续更新,因为比较有空了,打算一天双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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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你这里还是一样很漂亮。”戈卿沈声称赞道,声音里有著压抑的嘶哑,眼神里不停地翻涌著狂狼,此时的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分身c入亨利的体内,狠狠地撑开那窄小的x口,肆意地在他的体内冲撞著,享受那极致的快感。
但是显然地,处於户外的亨利分外地紧张,他浑身的肌r都紧绷著,包括x口周围的嫩r,如果此时戈卿放肆地侵占他这敏感的部位,亨利很可能会因此而受伤。
所以戈卿深吸口气,克制住自己体内即将因为情欲而爆发出来的狂兽,他俯下首,探出自己chu糙的舌头,轻轻地在亨利的肛门处细细地绕了一个圈,然後才缓缓地调整了一个方便入侵的角度,把自己的舌尖温柔地伸进那紧窄的x口。
感受到戈卿那羞人的侵占,还有那动作里始终都无法隐藏的温柔,亨利的眉宇间从原本的紧绷,开始渐渐地柔和起来,全身的肌r也放松了不少,双腿略略张开,半眯著一双澄净的眸子,享受那充实圆满的感受。
“轻……轻点……”亨利忍不住低声道。
戈卿听见亨利轻声的呢喃,那仿佛猫儿般低吟的声音,却让他更加无法抑制自己的动作,两只手狠狠地按住亨利白皙修长的双腿,把亨利的双臀张到最大,竭力让自己的舌头可以进入到亨利直肠的最深处。
由於没有软床可以让亨利狠抓以纾解窘意,所以亨利此时只能紧扣著自己的掌心r,一直到掌心逐渐浮起一阵淡红,指甲深深地陷入r中。
但再多的疼意也无法解除亨利此时此刻的困窘,因为戈卿已经微微抬起亨利的臀部,让他紧翘的屁股稍微离开冰凉的车盖,长舌从亨利羞涩的x口一直舔到他的股沟上方,留下了一道湿滑而温暖的痕迹。
“够了……够了……你……可以进来了……”亨利低声说道,原本清亮利落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微微夹带著嘶哑,还微微轻颤,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说完一句完整的话语。
戈卿听了,扯嘴一笑,他的分身早就已经触势待发了,早就高高地翘起,在月色底下闪烁著y靡的光泽。
他倾身,下体轻轻一顶,顺势把那紧实的软r挤开,一把那温热湿滑的嫩r挤开,一种被重重包围的紧实感觉让戈卿愉悦地几乎要s了出来,所幸他x能力在男人之中算是一流的,才不至於在亨利还未达到高潮之前早泄,要不然就囧大了。
那些软r仿佛就是为戈卿的rb而生,那恰好的形状犹如为他量身定做,戈卿的每一条筋脉,他的每一条血管,它们都能照顾妥当,一张一合地开始挤压著,周全地照顾著戈卿的rb,一丝一毫都不放过,戈卿把动作顿在亨利的体内,眯著眼睛享受这那极致的快感,连动都不想动。
“你……你动一动……”等得久了也等不到戈卿狂势的侵占,亨利喃喃著开口,怯怯地提醒道,虽然他极其喜欢戈卿的炽热留在他体内的感受,但他更喜欢的却是戈卿不顾一切的抽动,那种狂傲而霸气的占有是他所向往的。
戈卿的吻强势而细腻地落在亨利因为汗湿而在夜色下显得晶亮的肌肤,“嘘……”戈卿发出了一声又似呻吟又似言语的低喃,“乖……让我静静地感受你。”
亨利立即沈默下来,闭著双眸,下巴抵在戈卿的肩膀上,鼻息间尽是从戈卿身上散发出来的暗香,过了一会儿,戈卿的炽热在亨利体内抖动一下,惊扰了亨利原本沈静下来的思绪,他难耐地呻吟一声,挑动了戈卿好不容易压下来的欲望。
“啊……”戈卿的rb一个猛烈地撞击让亨利的臀部直接撞在冰凉的车盖上,那种仿佛正处於冰火两重天的感受让亨利确确实实地有些吃不消。
亨利紧抓著戈卿的背部,指甲陷入戈卿厚重的皮毛当中,难耐地别开脸,气息急促了起来,身後的x口被身上的人狠狠地撞开然後随之退开,随後再用力地猛击,一次又一次,亨利s了不少次了戈卿却依然只泄一次。
可能是处於野外的刺激影响了戈卿,他从头到尾都只泄了一次,胯下的昂扬都不曾有消弱的迹象,亨利的臀部已经被他撞得又红又肿,娇嫩的x口一片狼藉,r白色的y体沾染上了他的x口周围,还正在徐徐地往下淌著,弄脏了车盖。
虽然他的宝贝一身的狼狈,但他禁欲与x感并重的优美身体却仍然让戈卿激动地无法自己,最後在一个用力地顶弄,戈卿和亨利一同s了出来,弄污了两人的身体,但都没人管,也没人顾,两人在高潮之後紧紧相拥,额头抵著额头,下体也紧紧地相互靠著,再肮脏污浊都没人介意,因为他们心里笃定,对方属於自己,自己的污浊,又怎麽会嫌弃呢?
“我一定疯了。”亨利轻声说道,他轻轻拨开自己因为流汗而紧紧贴在脸颊旁的刘海,把眼前的人看得更清楚一点。“我在自己的车盖上做爱,竟然感到特别的畅快。”
戈卿低低地笑,“我也疯了,看著这样彷徨无助的你,我竟然又想要做多一次。”
亨利一听,眼明手快地扯了自己残破的衣裳遮挡住自己诱人的身体,眉宇间多了几分提防,“你这个禽兽,你不要再来了,当心……当心我把你踹下山去!”
戈卿瞧见亨利仿佛小猫伸爪子的神情,忍不住失笑,“你真的忍心把我踹下去?”
“……”
“就算你忍心把我踹下山去,我还真的不忍心再做多一次。”戈卿说完,反身把亨利拥入怀中,亲了一下他的额头,“谁叫你是我永远的宝贝呢?”
听见永远这个字,亨利心中有著一种莫名的安定,仿佛这样过著过著,就可以是一辈子的事。
但是後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这一切的坚定,都支离破碎。
(11鲜币)95所谓坚持
一个下著绵绵细雨的冬天清晨。
亨利一大清早就出门开会,戈卿因为体质问题而嗜睡,一直到天边出现了朦胧的太阳,他才迷迷糊糊地爬起来吃早餐,每一年的冬季他的j神状态都不太好,整天都懒洋洋的,做什麽事都提不起劲。
当然,除了那档事。
豪宅里的管家海撒伯伯是一个训练有素的仆人,他是最快接受戈卿身体里附身著人的灵魂的人,他用对平常人的态度来对待戈卿,并不像他人的诚惶诚恐,亨利很满意他,所以他到了六十几岁了都还未退休。
当戈卿正趴在餐桌上吃早餐时,老管家缓缓地步入餐厅,轻声道,“戈卿先生,有一个姓兰的先生点名要见你。”
老管家的神色略显怪异,他特意强调了‘点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
姓兰?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道,“他干什麽的?”
“他是个很有名的魔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强的魔术是一场灵魂互换魔术。”老管家徐徐说道,老管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
戈卿蹙了一下眉头,嚼著口中的r,吞下r块之後扬声说道,“让他去客厅等等,我马上过来。”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管家并没有马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道,“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物,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色冷了下来。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管家垂下头,他当然知道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管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身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兰尔思比屏幕上高大许多,他一身的紫衣斗篷,皮肤好像吸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色,比戈卿的琥珀色眼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子,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子,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子放在茶几上。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子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点点头当做打招呼。
戈卿摇头,“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美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热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兰尔思笑得很欢,拿起管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喝了口红茶,“我最近在做一场研究,做过灵魂互换的动物究竟是什麽感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x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马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顿了顿,然後继续说道,“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都还没有说到重点,我最讨厌人转弯抹角了,你有话就说有屁快放!”
“你真的甘心在这个躯壳里活一辈子吗?”兰尔思说这句话的时候,原本忧郁的淡金色眼眸倏忽地闪过一阵兴奋的光芒,“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个躯壳,重获新生?”
“你真的可以帮我做到?”戈卿语气中充满了不肯定。
怎麽可能不想?
他当然想啊!他希望可以和亨利手牵著手漫步在街头上,他希望用自己的手掌去抚m亨利相较以往成熟了不少的脸,他希望可以用人的身体给予亨利一个真正的拥抱。
这一切他都渴望许久了。
他口中的不在意,他口中所谓的洒脱统统是假的,他怎麽可能不在意呢?!那些故作潇洒的话语只是被绝望和失望硬挤出来的自我安慰而已。
他曾经自我安慰只要活著就好,只要可以待在小笨熊身边就好,但这身毛茸茸的身体又确实地带给他无数的不方便和困扰,他是多麽地想,多麽地想把亨利拥入怀中,用自己的唇去亲他,用自己的掌心去感受他。
当戈卿正在充满希望地望著兰尔思当儿,後者原本光芒万丈的眼睛却突然暗了下来,他想了想,把右手五g手指摊开来给戈卿看,“就算我再有自信,也不可能给你十成的把握。五成,我有五成的把握把你的灵魂换到另外一个躯体上。”
“五成?太少了!”
兰尔思耸肩,“这是我第一项以人为主角的魔术,你不可能要求我给你百分之百的把握。”
“那你要把我的灵魂换到哪个躯体上?”
“随便,由你去寻找,找一个植物人或者快要闹死的病人,他们的灵魂都不会存在了,我相信以你爱人的权势和身份,要买来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兰尔思肯定地说道,“我只需要你一个点头还有你爱人的支持,其他的都由我来做。”
戈卿全身无力地瘫在沙发上,思绪的杂乱让他几近无法思考。兰尔思是个急x子的人,他等得有些不耐烦,站起身想要告别戈卿,“我把我的名片留在这儿,你决定好了之後再联络我。”
“不用了。”戈卿笃定地站起来,毅然地对兰尔思说道,“我做,不管过程有多艰难辛苦,我都会接受。”作家的话:此文无r,但是却很是重要的一个章节,酝酿著之後的smxd,想要激r的快撒点点给偶吧
(10鲜币)96换魂
那天亨利比往常稍晚回来,回来的时候浑身散发著淡淡的酒气,蓝色的眼眸有著浅浅雾气,看起来有些迷蒙。
“喝酒了?”戈卿走到他的身边,用下巴蹭蹭他。
亨利顺势把戈卿拥入怀中,鼻子埋入戈卿颈後厚重的毛发,闻著那独特的清新气息,声音嘶哑地道,“那些死老头子的应酬真烦人!”
戈卿的嗅觉异常敏感,他闻到了亨利身上除了酒味烟味之外,还掺杂著浓郁的女人香水气息,他不悦地蹙眉,不过疲惫异常的亨利不曾发觉。
戈卿用自己的r噗拍拍他,“累了就去休息,你快去换衣服,我给你放洗澡水。”
带著微微醉意的横溢异常容易任人摆布,见他乖乖地到更衣室里去换衣,戈卿叹了口气,到浴室去给戈卿放水,他的手掌不比人类的手掌,要转开水龙头需要花费点力气,还必须要双手并用,所以当亨利把他一把推入浴缸时,他完全无法挣扎。
“喂!”
“我们一起洗好不好?!”亨利穿著衣服踏入浴缸。
“不好!我昨天洗过了!”戈卿被沾了一身湿,原本漂亮丰厚的毛发都软绵绵地贴在他的皮肤上,瞧起来很是滑稽。
“应酬真的很烦!”亨利不理戈卿的抗议,自顾自地把自己的衬衫解开,然後是长裤,最後是一条灰色的四角内裤,和戈卿一样,他现在是全身赤裸的躺在浴缸里了。
戈卿宠溺地容忍了亨利的任x,他mm他的头,“把应酬当做是一场正常的交际活动就不会烦了。”
亨利把自己额头轻轻地抵在戈卿的额头上,“如果在应酬中,我抱了一个女人,你真的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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