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你有什么安排呢?”秦云笑着妥协了。
“我想去找找城中有没有看樱花出名的地方,找一找我为什么会喜欢上樱花,又为什么会要做自然绘画师。只有找到了,我才能成为我自己。”
外人可能都会费解她这个想法。
过去的为什么一定要找?
从新开始,淡然接受目前的自己,开发一项新的兴趣,过全新的一种生活,有什么不好?
何况她的手都快废了,可能再也不会捡起画笔。
但是,这所有的以上理由都可以抛弃的话,明熙放不下的唯一的那个一定是,她为什么喜欢费忆南?
如果她不能找到接受他的理由,那这段婚姻就没有存在必要,所谓的新生活会在将来某个瞬间,成为一场悲剧。
这个厉害关系,比前几天,在球场看到他时单纯的来自内心的一种冲动,脱口而出,我们下半辈子好好过吧,要深思熟虑的多了。
这是一场考验,也是一场赌博,而输赢,在她没有爱上他前,对明熙而言,结果都是一样的,名义上的输赢,对她丝毫不会有损伤。
她是“伤”得太够了,再不敢经历任何一场风吹雨打。
晚上回来的时候,明熙累的够呛。
宁城大到可怕,而看樱花的地方自然数不胜数,蜚声全国的a大樱花大道,自是不用提,她大学所呆四年的地方,还是费忆南的母校,最容易发生故事了这里;而被花瓣染粉的缓缓流淌的天鹅湖,她在树下野了个餐,也没有发现任何灵感;其他地方,她也都真的尽量跑了,但就如大海捞针,她体力不支,先倒下了。
“明熙。”低缓地如奏大提琴似的男音,轻轻叫着她的名字。
她眉头皱了皱眉,实在太累了,有点不想睁开。
那道声音,还在追击着她。
“你为什么,还是这么固执?”
固执不好吗?让现在的她与过去的自己还有一丝联系。
额头上被人轻轻碰着,他竟然在探她的体温,明熙装不下去了,慢慢睁开了一丝眼皮,轻轻柔柔的淡橘子光线,从床头柜的小灯位置发出,这是一间她住了五天但依然陌生无比的卧室,坐在自己身旁的男人,衬衫袖子挽起,露出一只手腕上精致闪着细钻般光芒的腕表,直到明熙彻底睁开眼睛,才发现他腕表上根本没什么细钻,是一只简洁利落的不能再利落的款式,被灯光灿烂衬托着,迷着她的眼睛。
“你回来了?”明熙叹了一口气,心说,你可别找我麻烦啊我没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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