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脑袋里八卦的cpu飞快运转,躲在角落里扒着墙角偷看。
方旭尧抱着小狗走过去,笑着问:“你发脾气了?”
林易叹气,没忍住……
方旭尧把小狗举了举,“看,我查过了,都说边牧是最聪明的犬类,长得也符合审美,还没有起名字,你喜不喜欢?”
林易→_→“不喜欢,你赶紧走,我忙着呢。”
这条小狗长得特别可爱,全身就黑白两种颜色,耳朵和眼睛周围都是漆黑的,包括眼球,都是黑的发亮,水汪汪的,黑色的小鼻子小巧可爱,脸上的毛黑白分的特别清晰,而且特别对称。脖子和前腿都是雪白的,现在正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林易。
方旭尧摸了摸小狗的脑袋,非常遗憾的说:“既然你不喜欢,那我把它送走了?”
林易下意识的问:“送到哪里去?”
“不喜欢留在家里也碍眼,扔大街上吧,有人捡走是命好,否则这么冷的天当流浪狗……”
林易摸了摸小东西顺滑的毛毛,心里一软,不满的说:“你怎么这么凶残!”
方旭尧哭笑不得,“我哪里凶残?”
林易把文件夹递到身后的马致远手里,伸手接过小狗,摸了摸它的小脑袋,感觉手感真的特别好,心情好像都好了许多,让他一下子把烦心的事儿抛到了脑后。摸了几下他突然想起来,“我给雷奥也要一条小狗,我们要养两只?”
“无所谓啊,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它们正好作伴儿。”
“确定不会打架?”
“应该不会吧,”方旭尧不怎么确定的说,“没准儿还能成为朋友,要不然就是一对。”
林易皱眉,“品种不同怎么凑成对?”
“人还是吃百样米长大的呢!”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都是狗啊!”
林易嫌弃的眼神看对方,反正不一样。
林百欣在墙角趴着,见俩人凑在一起亲昵的交流,林易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她差点被闪瞎眼。单身狗表示秀恩爱请选好地方,这里已经有人受到了一万吨的伤害!不过还是要拍下来,老娘也要有第一手资料!
回到办公室,林易把小狗放在腿上,抬头问方旭尧:“你吃饭了吗?”
方旭尧摇头,“我们一会儿出去吃。”
方旭尧靠坐在桌子上,长腿踩着地面,阳光的俊脸英气的眉,完美的下巴从哪个角度看,都满是男人味。林易突然想到两个成语: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如果生在古代,方旭尧肯定是传说中的江湖游侠,异常潇洒的那种。
方旭尧低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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