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冰叉着腰,站在店铺门口,“你还记得你是我的小白呀?告诉你,我呢,对待小白的态度就是,打死再救活,救活又打死!所以……如果你还想看见明天的太阳,那么,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出来!老子要吃饭!饿死了都!!!”
来不及站稳的慕杉,几乎是用屁滚尿流的方式从店里出来的。让他心甘情愿献上膝盖的,不是洛冰,而是那强大无比的脑洞……他觉得,想要和洛冰一起愉快地玩耍,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上她的脑洞……
作者有话要说:
请小伙伴们跟上我们家洛冰的脑洞旋转跳跃我们不停歇~
第44章吃货的靠山
关上店门,洛冰就带着慕杉来到了楼下一家的排骨米饭。这是一家夫妻店,装修很朴素,桌椅板凳也都充满了岁月的痕迹。脆弱的墙纸,不知原本就是黄色的,还是被油烟给熏的。如果放在平时,慕杉肯定不会进来这样的一家店来吃饭。
“你很喜欢吃排骨米饭吗?为什么会选择这家店啊?”慕杉好奇地问着。
“你难道不喜欢吃米饭配肉吗?第一这家店就在楼下,第二米饭可以免费添。我现在饿得都能吞下一头大象了,所以当然要选择最快能吃饱的方式啦~而且越便宜越好,因为我们可是约好了晚上痛饮三千杯的!现在只是填饱肚子而已,没差啦~”洛冰叼着小中,在充满油污的筷笼里挑选着称心的一次性筷子。
慕杉现在听着她的话,已经不再像一开始时候那样的惊讶了。因为多少对洛冰的经历,有了一些了解和猜测。所以这样的姑娘,无论何时,都会做出很合事宜的事情,这就是她吸引人的一种特质。真正的见过世面,应该是她这般的,会讲究,能将就。这也是一种善良的方式吧……所以慕杉也准备好好地尝试一把将就的味道。他起身去洗手,回来时,就看洛冰睁着小鹿一样圆圆的眼睛,看着他的手。
“慕杉啊慕杉,没看出来啊。原来你竟是这种,吃饭之前一定要洗手的乖孩子吗?我的天啊,要是让我妈妈看见你洗手的样子,她会喜欢死你的!光是这个吃饭前不洗手的问题,我妈就念叨了我二十年啊!我每次都觉得奇怪,我是用筷子吃饭,又不是用手抓。这么讲究干嘛呀!但是我妈妈不能接受。因为从我姥姥的姥姥开始,就是名门闺秀。所以怎么说话,怎么走路,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我妈总说,祖上的优良传统都毁在了我的手上。哎……”洛冰砸吧着嘴,说的千古窦娥冤的样子。
对面的慕杉,如果不是刚洗干净手,他肯定会给对面的丫头脑袋上,来几个爆栗!!!“你是不是搞事情!说的我好像很矫情的样子!我平时也很随意的好嘛,这不是要吃排骨米饭吗。所以我当然要洗干净手,然后一会儿拆骨头啊!你傻呀!”
洛冰还没来得及把心中的疑问说出来,排骨就已经在慕杉的手上肢解了。看着他一块一块的把骨头拆掉放进垃圾桶,然后面前的小碗里,只剩下了美美的肉和香香的汤。洛冰觉得好神奇啊!她每次吃排骨米饭都吃的相当狼狈。因为用筷子去吃大块骨头,那种心情,有点类似于让一个仓鼠去偷树上的松子!此刻洛冰终于明白了,不是松子太高了,而是仓鼠虽然也是鼠,却和松鼠不算一家的!!!原来是自己打开的方式不对呀!她聪明的脑袋瓜立刻做出了明智的决定,那就是把自己的碗推给慕杉,然后用一种美少女的声音,甜甜地说着,我也要!!!
忙着低头拆骨头的慕杉,没有说话。其实他的心里想说,你是不是傻。我现在拆的这一碗,就是准备给你的!就上次吃掌中宝的模样来看,放任这丫头自己啃骨头,还指不定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呢!不过,她虽然傻却傻得很可爱。至少不用慕杉再厚着脸皮解释,为什么要帮她拆骨头了。呵呵……
今天的洛冰是真的很饿很饿,尤其是慕杉帮她把肉都拆的小小的之后,她更加是食欲大振。那偌大的米饭碗,慕杉只吃了一碗就饱了,而此刻的洛冰正在排队领她的第三碗免费的米饭……慕杉按了按,突突跳起的青筋,他觉得老板此刻投射过来的目光,像极了激光枪的威力。无奈之下,他又点了两瓶饮料,企图用看似高一点的客单价,来安抚老板内心的咆哮。但是送饮料过来的老板,一句话就打碎了慕杉的自以为。“洛冰啊,你每个周都要来我这里报道几次,今儿个,我可是头一回见你带朋友来啊!是你男朋友吗?我刚才看了他老半天了,你别说,还真帅!配得上咱们家小仙女!眼光不错!哈哈哈……”
额……慕杉有点石化,原来那激光枪一般的目光,不是因为洛冰庞大的胃口,而是因为慕杉的身份啊!!!虽然被误以为是洛冰的男朋友,让他很高兴,但是老板这话信息量很大啊!!!“喂!老板说你每周都来?不会吧!就你这个饭量,老板还能安心地招待你,这老板的心,得有多大啊……他是不是有其他挣钱的途径,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店,只是他用来掩饰身份的方式啊?”
洛冰一口可乐就喷了出去。“哈哈……你这个比喻,哈哈……简直了!小白呀,我觉得你有长进啊!这么简单的话,都能被你联想出一个黑道大哥洗白的故事,哈哈……但是你想多了!来,凑过来,我给你说个秘密!”
慕杉立刻往前趴了趴,竖起耳朵准备倾听惊天的大事件。
“你看到他收银台放的那个翡翠貔貅了吗?那可是我从外地千辛万苦偷运回来的!价格嘛,反正和我的饭量相比的话,也还可以。但是那老板喜欢呀!他说,自从有了我送给他的翡翠貔貅,他店里的营业额都上涨了好几倍呢!所以,我每次肚子饿了,就跑来投奔他。我最高一次记录,两天没吃饭,来他这里一口气吃了六碗米饭。老板不仅没和我急眼,还多送了我两块排骨呢!你说,我是不是很幸运啊!嘿嘿……这就是一个资深吃货的聪明之处,我要给自己的胃,多找几个靠山的呀!”洛冰讲得嘚瑟中透着……不要脸的精髓啊!
慕杉真的是全程张着大嘴,下巴根本无法听从大脑的指挥。他无法想象,一个胃大如牛的吃货,竟然为了蹭吃,可以投其所好,用招财摆件来换取免费的米饭。这个账,他有点算不明白!这……这可能只有神奇的洛冰,才能干得出来了吧!
连着吃完了三碗米饭,洛冰擦了擦嘴角,满意地抽起了烟。此时店里的人,也三三两两地结账离开了。就看老板,在围裙上擦着满是肥油的双手,一脸笑容的过来了。“洛冰啊,我有个事,想找你帮个忙。那个,你现在方便不?”
“哎呀,李哥。你这么客气干嘛,有事你说话就是了。来,坐下慢慢说,咋啦?”
“嘿嘿……是这样,我那个闺女呀,你也见过的。她这个脑袋呀,随我,不太灵光。这不是再几个月,就要中考了,我寻思着,你不是做设计嘛,能不能给她弄个那个,项链啥的,让她能中考顺利些。我要求也不高,只要能考上个市郊的高中就行。只要能让孩子有个学上,我就满足了。你看,能帮哥这个忙不?价钱不重要,多少都能接受。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嘿嘿……”李哥黝黑的皮肤上,犯出了红红的光泽,在他说话的时候,两边的酒窝,时隐时现。这个形象,让慕杉第一时间想起了闰土。一个多么久远的名字。他好像,突然明白了洛冰为什么来这家店的原因了。她不是来贪小便宜的,她是真心地想要帮助这个闰土一样诚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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