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变魔术似的拿出一支口红,涂在自己的嘴巴上,下一刻就勾出我的领带,在上面留下一个艳丽的唇印,抢在我前面说,“亲爱的,你长得太可口,为了防止你被人吃干抹净,我得给你盖个章。”
完了就威胁的嚷,“不许擦掉!”
苗苗一走,调酒师就跟我开玩笑,“苗苗姐的担心是对的,先生,从你一进来,酒吧里都沸腾了。”
我不奇怪他能叫出苗苗的名字,都是同事。
调酒师忽地神秘兮兮的趴过来,“先生,你是那个吧。”
那个?这怀旧的说法让我抬起头,看了眼细皮嫩肉的男孩,“多大了?”
调酒师不知道是误会了什么,顿时羞涩的笑,“十九。”
我说,“好年纪。”
调酒师的笑从羞涩变得油腻,像个老油条,他把调好的酒推给我,“先生,这杯酒我请你喝。”
我看看酒杯里的液体,“没给我下药吧?”
“怎么会,”调酒师委屈的说,“你是苗苗姐的人,我哪儿敢啊。”
我喝了口酒,有点甜,咽下去后,留在口腔里的残留味道就奇异的变涩,“这叫什么?”
调酒师说,“初恋。”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变得不怎么好看,不然吧台后的男孩不会露出错愕的表情。
“酒不错。”
我说了这句话,就端着酒杯离开吧台,找了处方便听歌,又相对隐秘点的角落坐下来。
今晚的压轴,“跳跳糖”乐队上台了,苗苗是主唱,像最亮的一颗星。
乐队的名字是苗苗在吃跳跳糖的时候取的。
我至今都觉得很迷。
苗苗唱的第一首歌是慢歌,叫《第八种颜色》。
词曲都是她一手操办的,关于希望,她是个音乐天才,会在乐坛上发光发热,为梦想一路前行,我始终都这么认为。
苗苗是我妹妹,我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遇到简单平安的爱情,一直好好的。
酒吧里的灯光换了色彩,整体都偏蓝色,显得忧郁。
我将今晚碰见霍时安后引发的一切都暂时抛到脑后,跟着旋律摇晃身体,手指在腿上轻打拍子,偶尔哼唱两句,神情惬意而放松。
“小朋友,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旁边冷不丁的响起一个声音,陌生而又富有磁性,我循声望去,见是个挺俊朗的男人,三十来岁。
我低头看领带上那枚显眼的口红印,没什么用啊。
男人轻笑,“我都看到了。”
我眼神询问。
男人伸手指指我的领带,又指台子上唱歌的苗苗,眼神戏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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