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热气腾腾的面上来,居同野深深吸了口气,直将气味吸入脑髓里,搅拌搅拌就要开吃,忽见一人趴朝桌上一趴,上气不接下气。
曾响跑得直翻白眼,终于找到了居同野。若不是今儿是初一,他还真不知该去哪里找人。曾响是暇州唯二的捕快之一,和居同野同为捕快,理应平起平坐,不过曾响此人厚道,觉得来得晚,理应做小,便认了居同野做大哥。
事实是,曾响比居同野年长,乃家中幺子,家境殷实备受宠爱,一直混吃到弱冠之年,家里找当时那任县太爷捐了点银钱,便做了个便宜捕快。无论大小,横竖都是做官的,吃官家饭,曾家便觉得幺子长大成人。
居同野怕他抢面,慌忙抱起碗来吃:“慌什么。”
暇州太穷,居同野当捕快多年,还真没遇到过要慌张的事,笃信他不过是大惊小怪。
曾响终于缓过气来:“衙门口,睡着个乞丐。”
这地已多年不见乞丐,自家都吃不饱,谁还会施舍乞丐。居同野满脑都是面,哪里装得下乞丐,大口大口吸溜面条,道:“什么大事,也值得你大惊小怪。”
曾响不好意思,搓手哈腰赔笑:“这不是大哥你不来,我不敢开门进去嘛。”
“等我吃完。”居同野知道曾响生性爱洁,一粒尘埃能叫他跳脚,白了他一眼。他这双眼睛,黑瞳仁赛过眼白,白起人来还真没多少威慑力。
曾响当捕快前没拧过一块抹布,见衙门被居同野住成了猪窝,皮痒手痒日不能食夜不能寐,不吃不喝不睡三天三夜,终于将衙门打扫得崭新锃亮,居同野愣是也用了三天功夫做心理建树,才敢踏入衙门。
然而这集市因昨夜才下过雨,连猪圈还不如,曾响如坐针毡,直拉着居同野要走:“要不现在就走,衙门口睡一乞丐损咱哥俩颜面不是?”他说的越是急,居同野越无动于衷,便掐了个女人似的细嗓子低低叫唤,“大哥——居大哥——”
居同野不忍扫他的兴,其实他这嗓子跟猪见到屠户刀锋无甚差别,无可奈何,对打杂的说他这碗拿走使使,得空再还。
打杂的哪里会不肯,左右不是自家的碗。
待居同野将一碗面吃干抹净,仰起脖子喝完最后一滴面汤,捞干净碗里葱花,跟着曾响也不用看路,一路回味妙不可言臊子肉沫滋味,砸砸嘴脚底生花,更是面如春风拂柳,惬意十足。
曾响念叨着乞丐,自然没注意到他大哥脸上戴了朵鲜花,不停催快些再快些:“这可是咱经手的第一个乞丐,大哥你说该怎么处理。”
居同野还在回味:“你还问我怎么处理,以前怎么处理现在就怎么处理。”
曾响心里打着小算盘:“可咱这以前也没乞丐敢待,待两天吃不到饭就自个儿走了。”
居同野听出他的意思,单手扣筷拿碗,不急不慢地斥道:“他不走我亲自撵他走就是了,你怎么那么多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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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到了衙门前,乞丐正贴着门槛而睡,若是常人还能跨过去,曾响是万万下不去这个脚的,可不是把路给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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