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吟瞧他把破麻袋当宝贝疙瘩心肝肉,低下头的俏脸已化阎王殿前夜叉鬼,怒不像怒,嗔不似嗔:“补不了!针太细!”
居同野耳聋眼瞎心蒙猪油,听不出来,以为他是不肯。
沈吟瞅他那样子,只想把针扎他眼里,他的意思那么明显张扬,偏生这人不开窍,既然不用眼不如就彻底瞎了的好。气归气,沈吟知道只能气自己,抢劫一般扯下麻布袋丢在脚下:“待会儿找根粗的再补,把你身上那件脱下来!”
居同野夹紧的腋窝倏尔垮下来,没想到还是叫他看见了,只觉得脸被丢光殆尽,只想掩脸遁地逃之夭夭。
沈吟来劲了,把手中的东西一丢,双手并用拉拉扯扯。
“好了好了,我自己脱,我可以自己脱。”那手甫一附上腰袢,居同野只觉得筋骨软麻,又像是在朗朗乾坤被黄花闺女看尽了身子。然而沈吟并不放手,居同野怕拉扯之际伤到人,只得缴械投降,由得他任意行事。
沈吟在这方面,可谓智赛隋何机强陆贾,一面把密密麻麻的小心思小举动做到完美无瑕,一面剥下居同野的长衣,在古铜色精健身子上不着痕迹地吃了个心满意足。
居同野脸红心里沸腾,到没有繁冗心思,只纳闷进澡堂子都无所谓,怎个儿如今不过被看一眼,便燥得慌。
沈吟趁机吃豆腐,居同野则趁机瞅那张精致的脸,也不嫩也不娘,就是有种言语形容不出的好看劲儿。他一针一眼地补着衣服,眉眼间透着看书时专心致志的模样。
居同野则想小疯子一会风一会雨,孩子心性,好养的很。一想到他要被爹娘领回去就怅然若失。银子是好,不如小疯子贴心,所幸晚几天再替他寻找爹娘,多养几天也挺好,便道:“吃西瓜吗?”
“吃!”沈吟脆生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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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吟也不要居同野养,包里碎银子加起来一共三两二钱,一并给了曾响叫他负责一日三餐。
曾响甘愿为奴为仆还眉开眼笑,是真心佩服沈吟此人,不是因为他是县太爷,而是觉得沈吟身上有凌云之气,说起话来博古通今不似凡夫俗子。不过曾响这样,在居同野眼里就是过了,没皮没脸贴着小疯子,丢人现眼。
居同野和沈吟这些日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愿见人颇似两个小家碧玉,日日整理卷宗,渐渐配合娴熟默契,一张一张贴在砖地墙壁又擦又晒,擦净晒干再收拾妥帖。
暇州有位货郎,往返葭县和本县倒卖货物赚取差价,居同野和他是远方亲戚,关系太远辈分已不知如何排。因为有这层缘分,居同野拜托他帮忙打听。这日货郎终于回来,赶着天色尚明,告知居同野没有谁家走失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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