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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的黑眼睛闪烁着渴望和欢乐的光芒,记住好看的嘴角向上勾起美好的幅度。他想,这个少年才十七岁,他想自由,他想飞,只要他想那么做,他就有权去做。

肆意地,安全地,挥霍他的青春。

75、第75章

觉得不满别砸砖啊,可以砸花表示愤怒,觉得精彩的也砸花表示下鸡血,不知道你鸡血不,反正我很鸡血。

许多人将恋人之间的亲密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的一件事,交往到一定程度,令彼此的身体获得欢愉,抒发性的需求和欲望,这是一个美好的过程,也是一个值得珍爱的过程。但对黎承睿而言却并非如此,对他来说,与林翊发生亲密关系是一种更为强烈的情绪,像某个神秘的仪式,这个仪式需要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呈在祭坛上,并且不知道献祭的中途会发生什么危险,可正因为如此,有未知的恐惧,也有恨不得吞噬一切的强烈欲念,他激动得战栗,也充满一往无前的狠劲和决心。

他想如果时间倒退一百年,倒退到没有人权,不讲究平等的时代,无论他是什么人,只要遇见林翊,他都会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将这个男孩占为己有,关起来,藏起来,或者在他身上烙一个印,在他脖子上套一条锁链,证明他不属于别人,只属于自己。

这些突如其来的疯狂念头令黎承睿自己也吃惊,他开始有些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极端及变态,这种欲念确实不是爱,爱讲究平和温暖,讲究给予和付出,像这种将一个独立的个体变成自己的附属品,这样的念头,不可以称之为爱。

可它比爱更疯狂,犹若阿拉斯加的龙卷风,席卷北美,所向披靡,它能把一个人几十年来形成的理性和是非观连根拔起,只想拥有,不想其他。

黎承睿将林翊带进屋便迫不及待吻他,一边吻一边用力扯下他的衣服,他想温柔点,想不要吓坏小恋人,可是他控制不住,林翊在车窗边微笑的美刺激了他,这样仿佛水晶一般炫目易碎的少年,不狠狠揉进自己的骨血中,他怕一不小心就丢了。

没有人能理解他怎么就突然变成这样,他自己也不懂,但直到此刻,直到他将少年全身的肌肤□开来,直到他跟林翊四肢交缠,摩擦着彼此,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对林翊压抑着的亟待爆发的感觉。

那是恐慌。

原来,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无时无刻不处在害怕失去男孩的恐慌中,但他是黎承睿督察,他是理性正直的成年人,他是林翊眼中可靠睿智的兄长,是包容宽厚他的恋人,他永远不能将这种负面情绪表达出来,他永远不能对比自己小这么多,单纯而柔弱的小恋人承认“我害怕”这三个字。

可是他原来真的如此害怕,他怕的东西很多,这段感情令他承受的负荷是以往三十年中未曾承受过的,他担心世俗,担心伦理,担心家庭,担心事业,而他最担心的,却莫过于随着少年的成长,他有一天会后悔。

再怎么说,这也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连民事能力,刑拘条件都不具备,他说我爱你又如何?在这整件事中,需要负责任的,永远是成年人这一方。

黎承睿痛苦地闭着眼,贪婪而渴求地吻上少年的胸膛,他又啃又吮,他用力在爱人身体上制造痕迹,听他呻吟,禁止他躲开,因为黎承睿在此时此刻完全明白,他不知道俩个人以后会如何,这是一场明知道看不见未来的博弈,占有他,却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失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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