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瘦了好多,身上的衣服破破旧旧,嘴唇冻的发青,一条腿也有些不利索,却犀利依旧,就那么站在那里就能让人望而生畏。
他一定还没从梦里醒过来,他要回去睡觉。何宁忱踉跄着转过身就要往楼上跑。却猛然从后面被人拦腰抱住。那人熟悉的低叹声在耳边响起,“我回来了。”
“你还走吗?”何宁忱晕乎乎的就问出了这句话。其实他脑袋还没清醒过来,这句话完全是处于本能。
“不走了。”他回答的利索,何宁忱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落在唐云朗的手背上,烫的他一哆嗦。
将他的身体扳过来,唐云朗伸手笨拙的给他擦眼泪,自己也红了眼圈。半年多的想念,现在他终于见到他了!恨不得……恨不得将他使劲的揉进自己的怀中和自己融为一体才好,这样才能永远不分开!
何宁忱伸手摸他的脸,是热的,有温度,不是梦!哪里是梦!这个人是真的回来了!心忽然被塞得满满的,那些膨胀的情绪差点将他整个人撑破,一时之间除了哽咽的声音竟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楼道里有些冷,冻的人脚板发凉。
“进屋子。”唐云朗握着他冰凉的手心皱眉道。
何宁忱却像是没听见一样,仍旧紧紧靠在唐云朗怀里不说话。
过了很久很久,空旷的楼道里终于想起了何宁忱的声音,“唐云朗,你为什么回来?”
“回来陪你过年。”他说。一点犹豫都没有。
何宁忱那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慢慢放松了下来,心里的惊慌全部都被他的这句话浇灭,他的爱人,在离开他半年后,在他们都说他不在了之后,终于回来了。
不是做梦,不是幻想。
作者有话要说:
唐云朗的经历会在番外中写出来,这种正文最后一章~
番外差不多就是两三章,唐云朗的经历、唐云朗和何宁忱之后的生活片段,再就没啥了~
☆、番外前世许琛
冰凉的墓碑上,照片上的人笑的很开怀。许琛坐在满是雪的地上,一只手探到那照片上小心的抚摸着,如同见了稀世珍宝的古董鉴定商。
怎么就扔下他一个人走了呢?师父没了,他的小师弟也没了。好好地大活人一下子全部都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徒留他自己在世上苟延残喘。厨房里再也没有了师父严厉的呵斥声,也没有了和他配合默契的小师弟。只剩下他一个人,形单影只,每天机械的重复着一样的动作,守着到处都留有他们痕迹的房子,像是被困在永远走不出的怪圈中的野兽,绝望而悲切。
午夜失眠的时候,在床上辗转反侧,脑子里不受控制的就浮现出小师弟那张清秀的脸,师兄师兄的叫他,可是待到他一睁开眼睛,眼前却只有漆黑的房间。日日如此,重复不断,孤单和思念就像是一座坟,深深的坑,厚厚的土,将他整个人和他的小师弟一起埋葬,只进不出。
悔恨如同汹涌咆哮的海浪,不断冲刷侵蚀着他的心脏,若是当初他的话不那么狠决,他怎么可能会死?若是当初他能够好好的安慰他,说不定现在他的小师弟还可以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都不知道这坟墓里头埋着的究竟是车的残骸还是他的小师弟。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当他看见那包裹在襁褓中的婴儿时,许琛就知道,他这辈子就和这个小孩绑在了一起。他妈临终之前拉着他的手,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掉,嘴里说的却是要感谢何师父,要像疼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疼那个还懵懂的小婴儿。
许琛照做了,不是因为他妈的话,也不是因为师父收养了他,而是因为那孩子实在是太过招人疼。那么大点的一个小萝卜头,就知道搬着小凳子去厨房看师父教他做菜,还模仿的有模有样,得到夸奖时笑的露出残缺不全的小白牙,黑溜溜的眼睛里都是欢喜。那个时候许琛就发誓,他这辈子一定要尽心尽力的护着这个小孩,让他能够永远笑的这么开怀。
许琛早慧,他妈也不瞒他,从他懂点事的时候就将他的身世告诉了他,他是厨王林擎天的私生子,他妈是林擎天的初恋,据说是林擎天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可是他妈家世不好,林家不同意这门婚事,于是他妈便挺着大肚子离开了林擎天,那个大肚子里面装着的就是他。
许琛小时候的日子过的很艰辛,谁都能欺负他,小到邻居家和他一样大的小孩,大到所有知道他是私生子的高壮男人,但是他从来不抱怨,他知道他妈拖着病怏怏的身子养他不容易。
他妈是个很开明的人,奈何一步走错,往后的大好的人生就被上天早早的掐断。还好遇到了他师父,在他妈病的不行了的时候收养了他,教他手艺,教他做人。尽管他可以算的上是他仇人的儿子,可是那个冷着脸的男人面对奄奄一息的母亲,义无反顾的做出了承诺,让他妈最后放心的走了,这在许琛心里是一辈子都不能忘的。
许琛没什么同情心,一个在凉薄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要这东西只能让他死的更早,但独独对何宁忱,他有一万颗耐心,也有一万颗的真心。也许是因为他们都没妈,也许是因为他们都需要靠自己才能活的下去,谁知道呢?反正从小他就对他好,长大了也一直对他好。
没人教他去区别什么是爱,什么是亲情,于是,等他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的眼睛已经粘在他的小师弟身上移不开了。许琛这个人没心没肺,唯我独尊,自己过好了别人怎么样都不管。说好听了是活的潇洒,说不好听的就是极端的自私。可是唯独何宁忱,他的小师弟,他不能碰,亦不能动。
除了苦苦压抑住自己的感情,他再没有其他办法。师父是他一辈子的恩人,没有师父他早就死在了街头,尽管林擎天不止一次的表示要他回去,可是他却坚决的回绝了,那个只提供了精子的人,他和他注定亲近不起来。
他这辈子可以做任何事,杀人放火他都不在乎,可是他却不能对不起他的师父。那是条绝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他怎么忍心拉着他的小师弟和他一起堕落。
可是他千算万算,却没想到何宁忱竟然爱上了一个男人,许琛从来没想过他乖巧的小师弟会就这么弯了,而且还是在这么毫无预兆之下。
方凌源对他明显是在敷衍,任何一个人都看得出来,独独他不知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在局外看的通透,却怎么也阻止不了这盘棋的进展。
他以为他的小师弟只是一时之间糊涂了,却没想到他竟然对方凌源那么死心塌地。他对BV动了手脚,让BV一夜之间信誉跌倒了谷底,也让BV极力隐藏的真面目暴露了出来,他以为这样就能让何宁忱看清楚方家的人,看清楚那一张张虚伪的嘴脸,却没想到这件事竟然成了何宁忱和方凌源情定的催化剂。
酒精不要命的灌到肚子里,脑袋却异常清醒。许琛在一片黑暗之间忽然就想通了,原来他和他相识的二十年并不会日积月累的变成彼此的爱恋,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你没办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上,好等明天迎来一个暖洋洋的春日。
那就由着他吧,反正有他在背后看着他,等他玩累了自然能就回家。许琛嗤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有做圣父的潜质。
他本以为日子就会继续这样过下去,他在后面守着何宁忱,而何宁忱守在另一个人身边。可是没想到师父的突发脑溢血将一切都打乱了。
小师弟四年以来每次回家都想要让师父接受方凌源,奈何师父天生就是一副倔脾气,看不上的人就是看不上,谁说也不好用,最后一次,师父终于妥协,要求却是要何宁忱和方凌源分手,何宁忱怎么可能会答应,父子俩不欢而散之后,师父就一病不起,整个人迅速的憔悴了下来。
许琛急的嘴上都起了泡,想要给何宁忱打电话,师父却不准,并且威胁他如果告诉何宁忱,那么他立刻就出院。许琛无奈,知道师父这个人说到做到,只能自己一个人在医院照顾着他,心里却盼着小师弟早点回来,这是一个父子俩和好的大好机会,就这么错过的话以后他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奈何屋漏偏逢连年雨,BV的烤箱忽然爆炸,他一直细心呵护的小师弟废了一只右手,被罗煜送去了美国治疗,听到这个消息,他的心都揪了起来,疼的发颤,恨不得立刻跑到他身边问他疼不疼,伤不伤心。却不得不装作没事人一样在师父面前进进出出,不过一个月下来,整个人就迅速的瘦了下来。
师父的病情忽然恶化是许琛始料未及的,明明手术很成功,却发生了第二次脑溢血,这次连最好的医生都说回天无力了,让他早早做准备。他什么都管不了了,迅速给何宁忱打了电话,却没想到他终究没能见到他爸最后一面。
他恨,恨极了!第一次对着他疼了二十年的小师弟生出了无限的恨意。他甚至恶毒的想要用尽自己所能用的一切手段狠狠的刺伤他!看着他在自己面前鲜血淋漓的样子,那样是不是就会减轻一点自己的痛苦?他这么做了,他冷静又狠毒的对着他的小师弟冷嘲热讽,看着他像个无助的孩子一般跪在他脚下嚎啕大哭,心里尽是悲哀,却又有一种扭曲的报复的快感。
可是他终究做错了,许琛和照片上清秀的少年对视着,眼底一片湿润,他的小师弟用了最决绝方式给了他最致命的还击。
方家他已经不看在眼里,方凌源那个渣也被他逼迫的落魄街头。许琛的喉咙里哽咽着,手中不断的抚摸着落了雪的照片,看啊,他明明有保护他的能力,却还是让他生生的消失在了自己眼前。
人啊,就像是流淌着清澈水流的渠道,又像是十字路口那粒粒分明的石子路,渠道破损了,石路也磨平了,可是它们也曾有过一次的辉煌,那是奔腾的水流和节日的十字路口。而他的小师弟,就是他的辉煌,现在他走了,他也只能做老了的渠道和破旧的石子路。
许琛霍的一下站起来,最后望了一眼墓碑上青年恬淡的笑容,想要转身,却一个踉跄坐在了地上。高大的男人瘫倒在地上,身影说不出的落魄,也说不出的让人心疼。
“小师弟,是你想要留我吗?”他坐在地上捂着脸,喃喃自语,声音听不出来哀伤,倒是多了几分喜悦。
“那我就留下来陪着你。”许琛走过去,偏着脑袋靠在冰冷的墓碑上,眼泪滚滚而下。“如果……我是说如果……还有下辈子,你会不会……会不会……”
最后的话没说出来还是消散了在了风中,他会不会怎么样?是原谅他还是喜欢他?
冬日的寒风凛冽的吹过,落在地平线以下的阳光已经无力抵抗渐渐降临的黑暗,沧桑无力的冬夜中,倚在墓碑前的男人衣服和裤脚瑟瑟发抖。
☆、番外离开的半年
唐云朗醒来的时候就觉得身体一阵酸痛,浑身虚弱的就连翻个身都做不到。很多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他不动声色扫了几眼周围的环境,立刻就察觉到自己仍旧在船上。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的说话声。唐云朗立刻闭上眼睛,装作还没有醒来的样子。
脚步声越来越近,说话声也越来越大。粗狂的男声夹杂着各种各样的粗口,唐云朗仔细的听了一阵,方才听出他们说的话都是发音很不纯正的英语,偶尔还会带上一些阿拉伯音。
这绝对不是正经的渔船!几乎是分分秒秒的时间,唐云朗就知道,自己一定是在海盗船上!
这也没什么不好,起码没死在百慕大,捡了一条命回来他也觉得很幸运,当时遇见那个大漩涡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再也回不去的准备。
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唐云朗也再未装昏迷。他心里有打算,必须要快将身体养好,这样才能找机会逃离这群海盗。
开始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艰难,他和唐宇两个人在最底层摸爬滚打,甚至日常打扫甲板的活都落在了他们身上。但是要忍,只有忍下去才能重新回到陆地。他活了三十年,前十年所受的侮辱多了去了,也在乎多这么一次。
白天的时候,尚且分不出时间来,但是一到晚上,就会加倍的想他。那人送他的护身符不见了,不知道是沉到了海底还是被其他海盗弄走了。如今脖子上光秃秃的,但是每天晚上,也要将手放在原来放护身符的地方才能睡着。
渐渐的,也许是看到了他和唐宇的不寻常,船上的大副将他们收到了手下,也不用再扫甲板了,只要能在劫掠财富的时候立功,他们的日子便会更加好过。
唐云朗和唐宇都明白,要想在这艘海盗船上生存下去,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伪装自己,将自己的姿态尽量的放到最低。虽然要回到陆地上的想法没有一日不折磨着他的大脑,但是却不能轻举妄动。
海盗船上最不能容许便是欺骗、偷窃和背叛,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他和唐宇必须要蛰伏暗处,等待最好的时机。
从北大西洋穿过整个南美海岸线,再到卡斯曼海,最后到臭名昭著的索马里,足足用了半年时间,唐云朗在这些漫漫无际的日日夜夜中,每分每秒的想念着心里的那个人,恨不得立刻回到他身边。
想知道他的比赛怎么样了,若是得奖了他会为他骄傲,若是没有得奖他也是他的宝。最重要的是,想知道他有没有和他一样挂念着他……
半年时间,以唐云朗的能力已经足够他筹备逃走的各项事宜,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年底的时候,海盗们需要靠岸补给淡水和大量的食物,唐云朗知道机会来了。
每到靠岸的时候,大部分海盗都会上岸消遣一番,或是找几个女人,或是去美餐一顿,船上只留下少部分人看守着俘虏。如果这个时候不趁机离开,那么以后就麻烦了。
幸运的是,现在的大副已经十分信任他了,竟然让他和唐宇留下来看守俘虏,这对他来说简直就这半年来最好的消息。
唐云朗和唐宇等到船上的大部分人已经上岸了之后这才发动攻击。海盗虽然看起来爽朗豪迈,实际上内部的管理非常严格,就连出去消遣的时候都是分成几批,由几个信任的人带着。
他和唐宇的战斗力自是不必说,不消片刻便搞定了船上的海盗。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道枪声竟然引来了当地的游民自卫队,以为他们是侵略者,直接就对他们发动了攻击。
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的处境越不利,若是等到船长和大副都回来了,他们的下场绝对不会好!唐家虽然在黑道上纵横了很多年,但是那是在陆地上,不是在海上。
这些海盗的每一次劫掠都是赌上了他们的全部性命,可以说是真正的亡命之徒,而他和唐宇却还要留着性命。
能打的怕不要命的,唐云朗知道,必须速战速决了。所以他以伤了一条腿和一只胳膊的代价带着唐宇突出了重重的包围,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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