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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想到自己的目的,她还是耐着性子说道:“难道你不想变得更加出名吗?难道你不想一跃成为大明星甚至是巨星、娱乐圈女王吗?”她呆在这里除了感受白天黑夜外什么都不能做,她快要疯了!虽然她不知道剧情到底进行到什么地步了,不过这才过去一年,想必玉雪儿也还没很大红大紫吧?

玉雪儿的眼睛眨了眨,有些迟疑道:“……你,什么意思?”

不得不说,她心动了。她现在虽然靠着电视剧大热而出名,但是除此之外,她什么依附都没有。

那个残魂似乎笑了一下,然后抬头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猛然一道白光在她们两人之中炸开,刺眼得玉雪儿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耳边似乎听得一声痛苦的尖叫,然后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白色的天花板?

“雪儿你醒了?”玉柔伸手摸了摸玉雪儿的额头,“你这孩子,怎么不懂得照顾自己。”

“我……我怎么了?”玉雪儿还有些恍惚。

“你这孩子,”玉柔嗔怪地用手指点了点玉雪儿的额头,“在家看电视就看电视吧,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多穿点,结果穿着出席活动的礼服就在客厅地板上睡着导致发烧了。”说到这里,玉柔脸上显露出毫不犹豫的担忧。对于玉雪儿演戏并且出名这件事情,玉柔是举双手赞同的。就算不能成为天后巨星,也可以认识好多豪门,绝对不亏。

“我……”玉雪儿听到玉柔这么说,才感觉到自己头昏昏的,身体也有些软绵绵的。她更加恍惚了,那么刚才,到底是梦还是……

“好了,你先多休息,等身体好起来了之后我们就回去和外公外婆过年。”如果不是她最近发现有人总是鬼鬼祟祟地跟在她身后的话,她才不会这么早回去。不过想也知道对方后面的人是谁。柳淑,谁赢谁输,就等开年见分晓吧。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今天是妈妈的生日,而且还是万恶的客满……不对,是课满的星期一,所以关于这一章有些瘦,而且还是后面的一个过度铺垫,所以应该算是过渡章吧。

不要拍――毕竟总是想高?潮的话沙子的脑细胞不够用【开发的不够QAQ

下一章是重头戏【剧透被拖走……

PS:其实好想写肉戏的,但是jj实在是太凶残了,居然在我没写的时候就黄牌警告了……

我,我整个人都不好了QAQ……

第27章被色诱的……

未婚先孕是什么?是一个女人生活不检点,不洁身自爱的最直接证据。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尤其是在泉水镇这种较为偏僻,大多守着传统的老人们而言。

这不仅仅是代表着女人的不贞,也代表着那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渣,就算是披上了楚楚可怜的“真爱”外衣,那也掩饰不了罪恶的本质,看不上眼那是正常的。

所以,即使玉柔的爸爸妈妈在泉水镇还有些声望,但是因为除了玉柔这件事情后,那些走动也少了。

其实,如果玉柔老老实实的在家带孩子或者找个工作的话,这些人也不会总对她指指点点的。

小镇虽然偏僻,但并不是消息不通,而且这么多年了,大家也不是傻子,多多少少知道玉柔可能在外面没有好好上班――这些年街坊邻居也不是没想过给单身的玉柔介绍对象的,可是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失败了。

一开始那些热情的大婶们还以为对方是性格不合,但是后来见到玉柔经常地甜甜蜜蜜给很明显就是男人通电话,可有时候称呼都不同,再看看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往家里带过她的男朋友,于是,不甘寂寞的大婶们就结合电视剧的狗血套路,私下里八卦着八卦着,居然真的猜了个j□j不离十――所以说,中国大婶大妈们的战斗力还是很强悍的。

那个时候还年轻的玉柔是一开始嘴碎的大妈那儿听见的,因为猝不及防,也没想到会被人发现,一下子便露出了仓皇的神色。那个大妈一开始还有些埋怨自己嘴巴快,居然这么说出去了,正想道歉,一看玉柔这脸色――得,大妈活了这么多年,该明白的就都明白了。

这之后,玉柔索性更是很少回来招别人指指点点了。只是回想往日,却不得不暗叹当日自己的幼稚,居然就这么露了馅儿。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玉柔也只能暗恨。等那大妈因为高血压去世之后,就更是心里憋得慌,不想回老家了。

只是,临近过年,她却不得不像是丧家之犬一样离开――只因为那个房子里的男人才是他明明之前的妻子。即使现在楼阳满心满眼的都是她,她也无法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楼阳身边!

所以玉柔这次回到泉水镇也是打算过了初一就离开――她可不想在这段时间里让楼阳又被“家庭的温暖”给感染了。

不过,玉雪儿却并不想那么早离开。

自从那次坐了好像见了残魂的梦之后,那噩梦就再也没有纠缠过她了。

按道理来说,她应该惶惶然一番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玉雪儿更坚信那是一个梦。况且自从那个残魂说了那番话之后,她就将心思放在了如何提高自己在娱乐圈的地位上。

在玉雪儿看来,自己既然是被选中穿越重生的那个,那么就一定是被上天眷顾的。这不,那个残魂消失了,她的噩梦也没有了,说明就再也不会有人来抢夺了。

嗯,她可以安安心心地想着如何展示自己的才华了。

在她看来,比起有着很多内容的剧本,写歌,是最快的路径了。

因为她曾经听过许多好听的歌,而这些歌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过,虽然五线谱什么的她不懂,但是歌词却是背的滚瓜烂熟的。

所以玉雪儿毫无压力地开抄了。

背诵比创作要简单许多,所以不过回到老家三天,她手里就有了二十多首歌的歌词。只是她不打算全都拿出去,免得让大家太过惊讶。于是玉雪儿将稿子放进抽屉里锁起来,而后化了个淡妆,穿上粉白色毛呢外套,准备出去散散步――唉,虽然是凭借记忆力写出来,但还是很费脑子的啊。

只是玉雪儿没想到,这么一出门,就撞上一个极品帅哥。

不同于皇甫D的风流不羁,不同于唐哲修的忧郁淡漠,也不同于萧衍的温和优雅,这个男人,有一种夺人眼球的魔性之美。

修长挺拔的身材,犹如吸血鬼贵族般苍白的皮肤,乌黑柔顺的齐腰长发以及立体的面容上那一双罕见的紫罗兰双眸,让玉雪儿惊呼了一声――这实在是……太美了!

玉雪儿想到现在现在自己只能算是清秀有余的面容,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了――一个男人,怎么能美成这样呢?

兰恰是在农历二十九这天到达泉水镇的。

因为他听说泉水镇有一条古街,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反正他这段时间左右无事,便收拾好包袱去了――因为从小在国外长大,他对中国的新年团圆之类还真没什么执著的。

不过因为这段时间临近过年,所以无论是飞机航班还是列车车次还是汽车都不好坐。泉水镇又偏僻,他是下了飞机转长途,坐了长途转短途,坐的晕晕乎乎的猜到了这个小镇――就算不为了那条古街,为了休息,他也要在这里呆上好几天才能再度出发。

好在泉水镇虽然的确经济不算发达,整个小镇也不过十几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就有五万多,分布在辖管的几十个村子里――但小镇宁静古朴,倒是让他难得感受到了不同于大城市喧嚣的特别风光。

泉水镇的古街原先是个镇子,只是随着时光的变迁,社会的发展,新的建筑拔地而起,占据了古镇的土地,到现在,古镇也只剩下一条古街了。

不过,在镇子上的人还是习惯叫其为“古镇”,因此,泉水古街也可以叫做泉水古镇。

泉水古镇总长大约四公里,面积约05平方公里。之所以还能保存下来,就是因为这片地区已经被政府上报,然后经过上面派下来的古建筑和旅游文化专家考察后,成为了特色文化。

被古建筑和旅游文化专家称奇的就是那一条条的石板街道,那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那数千间木结构、青瓦屋面的传统民居形成的规模宏大的古建筑群。

当初在看到关于这些介绍的时候,兰恰就决定来这里领略怀古幽情了――当然,更多的还是为珠宝设计找灵感……顺便让他平复一下心情。

因为泉水古镇始建于宋代,在明清时代又经过了发展,所以这些街道都完整地保存了明清时代的石砌街面特色。而街区建筑成梯式二进风格,临街多为廊檐式楼房,楼下为店铺,楼上住人或存货。这样的结构,使得这里的老戏院、酿酒作坊等建筑古色古香。

兰恰一路走来,手里按相机快门的动作都没有停过。

因为泉水镇的偏僻,年轻人更愿意去大城市求发展。不过临近过年,镇上还是热闹了许多。只是古街依然冷清,许多街房已人去楼空。兰恰间或遇上一两个老人手拿一张报纸,倚门坐在小木凳上,一个茶杯放在脚下整洁的街石上,其幽闲的神态,让他羡慕。

不过这种感觉一闪而过,他期待生活平静,但最起码也要等到他达到心中目标,取得成就之后才行。比起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有着耀眼光华的人才更能夺得他的注意――他对人和对事的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楼护的面容打扮,一路走来,大家最多都是多看几眼,并不会停下来攀谈――瞧瞧他那双眼睛就知道了,一定是个外国人,他们又不懂外国话,还是不要开黄腔了。

兰恰也乐得清静――事实上他一手拿相机一手用手机卫星定位,完全不担心自己会走岔道。

只是,他没想到等走出这条街的时候,会遇上这么一个时尚的女孩子。

来到泉水镇的之后,他见到的人都不太会打扮。不过兰恰只当做这是一种“风土人情”,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突然见到一个和头扎丝绢花朵、穿着大红大紫大花,样式土气棉服的周围人都不同的光鲜亮丽的存在,倒真让他眼睛一亮。

“可爱的小姐,你是这里的人吗?”他现在肚子饿了,可是他不想随便对付,想要找一家特色餐馆填肚子。对方虽然打扮得很时髦,不过看起来并不是旅游者,大概就是回老家探亲的――他能看出对方是花了心思打扮的,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夸奖什么的他自然不会吝惜。

玉雪儿没想到对方居然先向自己开口了,这让她已经涂抹了一层胭脂的脸颊更红了几分:“你会说中国话?”话一出口,玉雪儿就懊恼得想要咬住自己的舌头。

真是个纯情的小姑娘――看着对方红扑扑的脸颊、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以及略显笨拙的话语,兰恰轻笑:“嗯,中国是个很迷人的国家。”不过真实原因是自己的妈妈从小就要求自己学习中文。

玉雪儿见着对方轻笑,感觉自己的心脏怦怦直跳――啊,他,他真的好迷人!怎么办,自己快要被他迷晕了!

虽然内心在不停尖叫,但玉雪儿的面上依然一副羞涩的样子。在简单地交谈了几句,玉雪儿在得知对方还没吃饭之后,便自告奋勇地要带他去吃泉水镇最出名的渣渣鱼。

兰恰和玉雪儿这次的相遇太早,玉雪儿并不是以后那个美貌与时尚并重,并且在国际上获得了奖项,光彩夺目的女星。所以对玉雪儿,兰恰除了比陌生人多了那么一点好感外,还没生出小说里写的那种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感觉。

因此在看到对方含羞带怯地和自己说话的时候,居然还生出了一种“这是不是就叫做‘美色误人’”的胃痛感。

不过,相比兰恰胃痛,某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可是要急上火了。

再一次听到从手机里传来的冰凉女音,皇甫冷扬暴怒地将手机摔在地上,然后朝手下咆哮:“给我马上查出来他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沙子今天只吃了一顿饭,而且还是生理期,现在感觉胃有点儿不舒服――我和兰恰的感觉微妙地重合了……

不说了,先去躺着了……

PS:感谢雷霆夜深大大和橘子大大的霸王票,抱住使劲亲!

第28章自挖的墙角

泉水镇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这儿有活泉。

几千年来,活泉提供了周围人们的生活所需。虽然现在人们已经不依靠泉水吃饭了,但是由泉水里产出的大眼泡、船丁子、骨牌鱼、小鲫鱼、小鲤鱼等小鱼儿做成的渣渣鱼还是十分美味的。

因为这些鱼儿个头都十分的小,所以都是通过黄焖、干烧、红烧的方法进行烹制――因为肉质鲜嫩,骨刺酥软,这样吃起来可以连骨头都嚼碎,连带着辣子的味道,吃到嘴里满口生香回味无穷,仿佛香到了骨头里。

兰恰不太喜欢吃太辣的东西,也不太喜欢吃鱼――因为懒得理鱼刺。但是面对玉雪儿的盛情推荐,他还是夹起一条小鱼咬在嘴里。

味道,出乎意料的还不错。

看着兰恰的鼻尖因为辣而有些微微出汗,嘴唇也越发红艳,玉雪儿在对面都有些看呆了。直到兰恰抬头,她才慌慌张张地低头夹起一条鱼混着饭往嘴里刨,却悲剧地因为吃得太大口而卡住了――鱼再小骨头再软那也是刺啊,玉雪儿就这么三口两口也不仔细嚼一嚼就往肚里吞,给卡住是十分正常的事。

喝了水又灌了一大坨饭进去,玉雪儿眼泪都出来了――她居然在这个美男面前这么丢人!她不要活了啦!

兰恰倒是觉得挺有意思的――在这之前,他接触的都是一举一动都很优雅很注重仪态和外在形象的女性,就算是遇上了困窘的情况,也会强撑掩饰过去,倒还没有见过这样不做作的女孩子呢。

于是,兰恰看着玉雪儿面红耳赤眼泛泪花的样子,也没觉得好笑,反倒是对她的好感上升了那么一些。

这边兰恰和玉雪儿两个人越聊越融洽,皇甫冷扬却是在楼阳那里得到消息之后准备立即出发。

走到楼下,正看见自己堂弟像根软虫一样趴在黑色真皮沙发上,正在无聊地换台。

“哟!哥,你去哪儿啊?”翻来翻去都没几个好看的,皇甫D随手定在一个电视剧上,听到声音转头,就看见皇甫冷扬一副穿戴好了正准备出门的样子。

“啊……你在啊?”皇甫冷扬淡淡地看了一下对方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又看了看黑色的真皮沙发。

“我……哥你太伤我心了哥!”从小到大,他因为肤色问题不知道被调侃了多少次――要是别人他还可以揍得他爹妈都不认识,但是对方可是皇甫冷扬……没办法,只能委委屈屈地咽下了。

其实他哪里黑了?他这是性感的颜色好不好?好莱坞巨星还专门去做日光浴晒黑呢!他这可是纯天然羡慕不来的!

“公司的事就暂时交给你了。”皇甫冷扬懒得理会这个家伙,套上管家递过来的大衣外套就准备出门。

“别啊哥!我快累死了啊哥!”皇甫D鬼叫――别看他在外面一副风流不羁邪魅狂狷的样子,一遇上皇甫冷扬就成为小白菜了。小时候是因为对付阴冷的气质和异色的双瞳,而现在,完全是因为被皇甫冷扬的暴君行为给压迫了。饶是如此,就是古代也要喊两句“冤枉啊”,他抱怨一下子也是很正常的嘛。

“累?这个……是你负责的吧?那女主角挺不错的,你不是和她打得火热吗?”皇甫冷扬虽然很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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