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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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闹钟,已经3点了。谷仓里的母羊和小羊一定睡了——全世界的人都该在沉睡中——除了应先生的邻居们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小时要忍受呢。

疯狂追车的狗

我只消坐直在床上就可以一眼瞧见德禄镇的全貌。

我下床走到窗前。今天天气很好,朝阳斜照在那些历经风霜而略呈塌陷的屋顶上。近处园中斑驳的树叶和远处幽静的苍山交织成了一片。

每天早上头一眼就能看见这些景致是很幸运的。当然,与海伦共枕还是最美妙的事。

结束了反传统的结核检验蜜月旅行之后,我和海伦就以西格诊所的顶楼作为新家。在我结婚之前是我老板而今已成为我合伙人的西格,慷慨地把他诊所的三楼让给我们住,我当然也很感激地接受了。虽然这也许只是权宜之计,可是那种独居高处的畅快感,是可以让镇里的人都羡慕死的。

我说权宜之计是因为很多事都乱糟糟的,毫无头绪,我根本不晓得自己还会在这儿待上多久。西格和我都登记自愿参加皇家空军,虽然我们也办了缓征,但大战爆发了,什么事都很难确定。在这本书里我谈到的战争仅止于此,我实在不想把话题扯远。我想告诉各位的是我和海伦结婚到应召入伍这几个月中,在这淳朴的乡间所发生的事,因为这一片谷地和可爱的动物才是我生活的中心。

这层楼的前一间是我们的卧室。它并不豪华,却很温馨。这儿的家具有一张很舒服的床、一大张地毯、一张漂亮的茶几、两把椅子,及一个古董衣柜。由于衣柜的门锁坏了,我只好塞一只袜子使门能够关紧,因此门缝里经常悬着一截破袜子。不过这一点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我穿过几英尺长的楼梯通道走到卧房后的“副厨房”。西格的房子很显然是斯巴达式的。我踏着重重的脚步走向窗台前的木板。我把它钉在窗台前,上面搁上煤气炉、陶制的餐具和刀叉,使它成了厨房的万能架。我拎起地上的茶壶,开始了漫长的“主厨房”之旅。主厨房在一楼,因为楼上没有水,所以我必须转两道楼梯至二楼,再绕过三间房间,顺着再转两道楼梯到一楼,最后则沿着一条遥远的通道,才能到达尽头那间石板砌成的厨房。

我盛满水用一步两阶的方式爬回了顶楼。这种步调是只有取水的时候才用的,因为每踩一阶我就会骂西格一句,为了少骂两句,我只好减少步数。

海伦烧好水并沏好茶后,我们就坐在窗前边喝着茶边俯视着庭院。从这儿望下去,除了一片蓬乱邋遢的草地之外,还有一些果树,一片爬满老墙的紫藤和一条铺着细石的小径。每天出诊我都得踏过这条小径走到车房。但从三楼俯视所见和地面看到的景象却大异其趣。

“等等,海伦,”我说,“那把椅子留给我坐。”

海伦把早餐搁在一张圆凳上,问题就出在这里。那张圆凳很高,只有一把新买的高脚椅可以配得上,但另一把普通椅子就嫌太矮了。

“没关系,吉米,我坐也一样。”她向我笑笑,但那把椅子几乎和她的眼睛一样高。

“不!你那样吃法一定很痛苦,”我辩解道,“你的下巴都快塞进玉米片之中了。来,让我坐。”

她拍拍旁边的高脚椅说:“好啦,别争了,快来坐着吃吧。”

我觉得我绝不能这么做,于是改变了战略。

“海伦!”我很严肃地说,“站起来!我要坐那把椅子!”

“绝不!”她连头也不抬一下地说。虽然那张嘴坚决地紧闭着,但我觉得它还是那么迷人。

这么一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一会儿,我想到要拖她起来,可是她的体型也不算小。前一阵子我们曾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争执较量过对方的体力。虽然那回的摔跤结果是我获胜,但她的力气的确使我大吃了一惊。早晨刚起床毕竟不是考验体能的时候,于是我乖乖地坐上了高脚椅。

饭后,海伦开始烧水洗碗,做每天例行的家务活儿。而我则走到楼下,备好了行头和缝合伤口的器材,绕过边门走进了院子。走近假山的时候,我回过头朝我们的窗户望了一眼。窗户的下端开了一道缝,里面伸出一只抓着洗碗布的手。我朝那只手挥挥臂膀,对方也很激动地回应了一番。这又是一天的开始。

我把车子驶出院子的时候,大门口旁的榆树中传出了白嘴鸦的呱呱声——它们长得比乌鸦好看一点,但叫声一点也不比它们的好听。这是个舒畅的早晨,一切都象征着好的开始。迎面扑来的和风中除了清新的花香味还有那面对一天新工作的兴奋感。

我带着缝伤口的器材是要看一头腿被割伤的小驴,目的地是郭家农场。看到他家那只名叫夹克的牧羊犬时,我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来过郭家农场了。身为一名兽医,除了给动物治病之外,你还会发现动物们一些有趣的个性。夹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大部分农庄上的狗都喜欢在工作之余找些消遣,而它们最喜好的游戏之一就是追车子。每次我沿着凹凸的泥土路飞奔驶离庄舍的时候,那些无聊的狗儿就跟在车子后排成一列地追过来。它们明知追不出什么结果,却也要追个两三百米,然后不情愿地吠几声才肯罢休。可是夹克?不一样,它绝非那种毫无原则的狗。

它把追逐汽车当做一种可贵的艺术,而且每日练习从不厌倦。郭家的农庄在一条小路的末端,那条山路沿着他们的石墙蜿蜒了一英里才渐降到谷底。而夹克不护送它所选择的对象至终点它就誓不罢休。我从未见过这么有耐性的狗。

当我刚缝好小驴的伤口准备上纱布的时候,我发现它正在附近鬼鬼祟祟地徘徊。它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要是剃光了那一身又长又厚的毛,它也许只比一只老鼠大不了多少。尽管它假装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但从它那不时偷瞄这儿的眼神和那不自然的散步姿态,我看得出它是在等候呆一会儿的伟大时刻。

当我收完工具穿好靴子准备动身的时候,我又从马厩破裂的门缝中瞥见它的鼻子。当我坐进汽车并发动引擎时,它立刻就现身了。它将身子伏低,眼睛紧盯着车子的前轮,然后一步一步地潜行过来。随着车速的渐增,它也将脚步越放越快。

为了怕它冲到车前,我只好猛踩油门试图甩掉它。可是天晓得它到底是猎犬还是牧羊犬,因为它冲刺起来可一点也不含糊。有一度,我甚至怀疑它的体内是否装了什么机器,才使得它的四条腿能交互运动得这么快。看样子,它能够跟车子保持同样的速度而不胜愉快。

前面不远处有个转弯,当然,那是它抄近路的大好机会。我看见它一跃跳过路旁的石墙,然后像闪电一般地窜过绿油油的牧草地。在快要驶上岔口的柏油路时,我看到它以优雅的姿态跳出石墙,然后又不慌不忙地坐在岔路口,带着胜利的表情目送我驶上公路。很显然,它对这项成果很满意。走回农庄的这一路上它一定还会频频回味刚才那骄傲的一幕。回家后,它会静静地等下一个对象——那也许是个倒霉的邮差或是面包店派来收取乳酪的卡车。

夹克不仅会跑,还为郭先生在牧羊犬比赛中得过不少奖杯。因为它的身价很高,所以它的主人死也不愿和它分开。不仅如此,郭先生还买了一只母牧羊犬,为的是想生一窝一流品种的小狗崽好卖钱。其实那只母狗也会夫唱妇随地跟着追逐一阵,可是谁都看得出它是在敷衍夹克,因为每回还不到第一个转弯处它就草草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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