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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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四努力挤出一丝谄媚的笑容,说道。

“你真的太丑了。”陆尔杰摇摇头,叹息道。

“长什么样,小的没法选择,爹妈给的,不是我的错。”乔四委屈的想,老子愿意长这样吗,谁不愿意长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要不是长这样,老子早就儿孙满堂了,至于天天逛窑子找鸡下火吗。

“也对!”陆尔杰表示同意的点点头,突然话锋一转:“长的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

林徽因,陆小曼,马素贞噗嗤笑了,众食客们看了场好戏,又被这位幽默的小公子一句话给逗的哄堂大笑。

第258章潘家园寻宝初探

“哈哈哈哈,徽因,笑死我了,太好玩了,哎呀!笑的我肚子痛。”陆小曼毫无形象的笑的花枝乱颤,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林徽因也咯咯咯的娇笑,如水的目光充满笑意的凝视着尔杰。嘴里娇嗔:“就你会搞怪!”

“不行,我要把这句话记下来,太经典了,长的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徽因,你给我写的信里面好像没有这句话吧。怎么不写呢?”陆小曼说道。

“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林徽因苦笑着说。

“我对陆公子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难怪小曼每次提起你都赞不绝口。”陆文华笑着说。

“谢谢陆姐姐和大哥看的起我,咱们逛逛北京城吧。”陆尔杰说道。

“好啊,弟弟想去哪?”陆小曼拉着尔杰的手问道。

“我听说潘家园古玩市场不错,家里缺点古玩字画,想看看。”尔杰说道。

“正好,我有一懂古玩字画的朋友,我介绍你们认识,此人可是大家,古玩字画真假难辨,我们普通人被坑了都不清楚。”陆文华说道。

“那就谢谢大哥了。我们坐黄包车吧。”陆尔杰说道。

“徽因,你是先回家还是?”陆小曼问闺蜜。

“没事,反正回来也要住几天,不差这一会儿,我们主要是陪好我们的小客人,免得人家呀说来到咱的地盘招待不周。”林徽因笑着说道。

“是这个理儿!”

一行人乘坐几辆黄包车赶往潘家园。

北平潘家园旧货市场位于北京三环路的东南角,是全中国最大的旧货市场,经营各种珠宝玉石、文物书画、文房四宝、瓷器及木器家具等,共有三千多个摊位,中国的24个省市都有人在此设摊经营,还有许多少数民族在此经经本民族产品,因此经营的商品除了食品外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里是北平最便宜的旧货市场,也有人说它像一个博物馆,历史悠久,素有“鬼市”之称,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

潘家园最具江湖感觉的景象是鬼市。“鬼市”说的是凌晨三四点钟专卖古董的一种临时集市,说起“鬼市”还要追溯到清末民初。当时国运衰落,许多达官显贵家道中落,便偷拿了家中的古玩站街变卖。毕竟这是件有失身份的事,只能选在凌晨三四点打着灯笼交易,这样买主看不到脸。因看起来像鬼一样,以此得名。所以古董行都知道,鬼市出好货。

潘家园每周有两天鬼市,周六和周日,其中周六鬼市尤为火爆。凌晨4点钟,潘家园门口人影憧憧,摊主们用三轮车载着装满小件工艺品的纸箱子,顾客们开着车、走着路聚集在潘家园市场门外,噌杂拥挤,把大门顶得叮咚作响。等到4点半大门一开,人群一拥而入,迅速各就各位。

开市以后,虽然人多,但市场并不喧哗,大家都在窃窃私语。老顾客人手一只手电筒,本意是为了把货看得更清楚,这都是从上辈子传下来的规矩了,倒不必那么隆重,因为潘家园市场的灯非常亮。但手电筒是必须要带的,这只是一个标志,说明买家懂行。

天渐渐亮了,鬼市时间结束,市场继续营业,此时就可以看清楚大家的表情了。卖家的动机都一样,赚钱:而买家绝对是一道风景,人人不同:有专心致志真心淘货的,有来打探自家藏宝的大概价钱的,有附庸风雅的,有看热闹的。

尽管潘家园人的身份、动机千差万别,但还是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比如,别人拿在手里的东西,你不能问价。要等别人放下,你再拿起来问价;不能因为被人捡漏就恼羞成怒,要认栽。

既然是江湖,就少不了传奇般的发迹故事。

潘家园里老头老太太很多,他们年轻时也许根本没想过当富翁,本来只是想在晚年找个营生,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结果就成了先富起来的人。这里很多人90年代中期就靠一块破布起家,房车都有、身家数百万的人比比皆是。

以上的发迹故事是真实的。如果提起传说中的发迹故事,那简直就没边了。比如说,有人花15元买了把宝剑,结果卖了15万;有人花300元钱买了个碟子,经鉴定竟然是元青花,结果卖了37万;有人花300元买了1副麻将,结果卖了6万……

所以很多行内人都说,潘家园是一个传奇。

不管别人的传奇,我们要说的是主角的传奇,尔杰来到北平还有一项巨大的使命,那就是收集古玩珍宝,30年代的潘家园,古玩字画绝大部分都是真品,而且价格相对低廉,以至尊的财力,花不了多少钱,就能把潘家园包了,这是事实,这些民族的瑰宝,当年八国联军进北平的时候,火烧圆明园,掠走了无数珍奇异宝,有些看不懂的字画,带不走的物件,都付之一炬。为了掩盖强盗罪行,一把火烧了圆明园,可以说民族的耻辱至今我们的国民难忘。中国就是一块巨大诱人蛋糕,又像唐僧肉,列强们都想分食一块,上海的租界就是最好的明证,尔杰觉得能够做多少就做多少,不仅仅是他做,而且日本侵占中国时,很多志士仁人不惜流血牺牲,挽救藏匿老祖宗留下来的不可复制的财富,那是历史的记忆,至今世界上有名的博物馆,绝大一部分展览成列的都是我们中国的东西,巍巍中华浩浩荡荡,历史上万年,优秀的民族文化层出不穷,我们的子孙后代们如果不做一点事,愧对先人。

陆文华的朋友就是潘家园有名的古玩字画鉴赏家,陆尔杰也不讳言,告诉陆小曼和陆文华,希望他的朋友能跟他几天,他要买下整个潘家园里所有的物件,小小孩童,口气荏大,陆文华的朋友不以为然,觉得小孩子胡闹,但是当陆文华把尔杰的真实身份告诉朋友时,朋友倒吸一口凉气,买下整个潘家园里的所有物件,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了。

第259章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1)

北平的冬天冷的能把人的耳朵冻掉,夸张一点说,男人站着撒尿,半空中就冻成了冰碴子,耳朵一摸,掉下来了,人却感觉不到疼痛。呵呵。

林徽因自然要回家看望亲朋好友,独自坐黄包车走了尔杰是来接陆小曼的,尔杰说家里不方便,晚上我们就住宾馆吧,小曼笑着说:“你个小孩子家家的有啥不方便的,既然来了,那是一定要住在我家的,我一个人在外租房,晚上姐姐抱着你睡,怎么,难道你很不情愿?”

“愿意愿意,一百个愿意。”陆尔杰顿时眉开眼笑,本来他是怕去人家家里,有父母在,不方便自己偷香,一亲芳泽,既然是这样,那是再好不过了,嘿嘿!陆尔杰想的浑身火热,满脑子都是陆小曼喷香的肉体,色狼还悄悄吞咽了几口唾液。

陆小曼奇怪这小家伙前后的反应,心想不管怎样也有小孩子心性,大概觉得和一个女孩子睡一起不好意思吧,可是不可能啊,就看陆公馆的那帮美女,如果这小子不喜欢和女孩子睡在一起,打死她都不相信。

“陆姐姐,你家里的地方大不?”尔杰问道。

“我一个人住,地方不大,就一张床,有事?”陆小曼问道。

“嗯,我马姐姐也是女孩子,不如我们一块吧,他们就在附近找个宾馆好了。”陆尔杰指着自己的两个手下说道。

马素贞一听,急忙连连摇手说道:“不行不行,我还是去住宾馆,地方小,人多挤一块睡的不舒服。”马素贞清秀的脸蛋红红的。

陆小曼更奇怪了,马姑娘什么时候如此害羞了,不就是和一个小孩子睡一起吗。至于脸红?

她哪里知道实情,可马素贞知道啊,如果晚上给少爷挤一张床上,那还了得,非出事不可,可怜的陆姑娘,你算是完了,彻底被这小子的外表给骗了,呜呼!马素贞想着想着就脸热心跳,耳根子发热,小心肝也跳的厉害。

“我租的是独院,院里有三个屋子呢,不过,天好冷的,屋里有几床被子,马姑娘可以住在这里,他们两个就不方便了。”是啊,两个大男人,两个单身女郎,一个小儿童,真的不合适。

几个人坐着黄包车来到陆小曼租房的地方,尔杰就吩咐另外两个手下去找宾馆了,约定明天八点在这里集合。

看着马素贞她们离去的背影,陆小曼笑颜如花的玉手拉着尔杰的小手,甜腻腻的说道:“咱们进去吧,天怪冷的,你看,姐姐的手都冻僵了。”

“我给你暖暖,陆尔杰的小手握住小曼的一双纤细的玉手,运功几下摸搓,陆小曼的冰凉的玉手瞬间就暖和起来,陆小曼惊奇的说道:“你是怎么做到的,别看你的手小,就给火炉一样暖和,嘻嘻这下好了,姐姐的脚也冰凉,待会就辛苦你了。”

“很愿意为姐姐效劳。”陆尔杰色色的说。

进了屋,陆小曼家里生着炉子,陆尔杰看了一眼房屋的环境,说道:“晚上有我,不会冷的,把炉子搬出院子吧。”

“傻小子,搬出去干吗,这样不是更暖和。”陆小曼娇嗔。

“你的屋子空间狭小,通风很差,你估计在这住了很长时间了,为什么在外面租房?”陆尔杰不解的问道。

陆小曼沉默了一会儿,没有正面回答,转而问:“你还没说为甚要把炉子搬出去呢,天气寒冷,这样的要求不合常理呀。”

“你不懂!听说过煤气中毒吗?屋子里生煤火会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吸入人体,轻度昏迷,重度死亡,屋子里通风不好,这样毒气流通不出去,很危险。”陆尔杰缓缓说道。

马素贞,陆小曼第一次听这种煤气一氧化碳中毒理论,陆小曼吓一跳,如果真是这样,那不是自己已经处于死亡的边缘好久了?好可怕,幸亏弟弟知识渊博,否则说不定哪一天自己香消玉殒了,都查不出死因。

“那快快搬出去!”陆小曼与马素贞两人把火炉子抬出房间。

陆小曼到了热水给两人,然后去隔壁房间铺被子,马素贞手捧茶杯,热乎乎的,去了些寒气,不时用眼神去瞥尔杰,尔杰感觉到马素贞的目光躲躲闪闪的,奇怪的笑着问:“马姐姐,你怎么了?眼神飘忽不定的,我脸上有花?”

哼,你脸上没花,是你下面有花,马素贞清秀的脸蛋红晕上脸,眼里老是不自觉的晃动着一排排白花花的屁股蛋以及尔杰站在依萍她们臀后行yin的场景,马素贞神情恍惚,不知该如何回答陆尔杰的话。

“马姐姐,你没事吧!”陆尔杰小手在马素贞眼前晃动,马素贞坐在床边,捧着水杯发愣。

“好了,马姑娘,我烧点热水,咱们一会洗脚睡觉。”陆小曼收拾完,坐在凳子上。

“姐姐,你看我送的衣服好看不?”陆尔杰把包袱解开,拿出两件时尚的棉衣出来。

“嗯,这件和徽因的一样,这件更好看。”陆小曼开心的迫不及待的脱下身上臃肿的老式棉袄,首先拿起那件和林徽因身上穿的白色蓬松的棉衣穿在身上,合身,好看,时尚,马素贞拿着镜子,让陆小曼前后欣赏。

两件棉衣都试穿了一下,最后决定穿那件更时尚的,马素贞说道:“这件衣服是我家少爷特别赶制的,市面上还没有货,国内只此一件,陆小姐穿上老好看了。”马素贞也帮尔杰说好话。

“是吗?”陆小曼美目盈盈,眼波流转,凝视着尔杰。

“嗯!千真万确!”尔杰抿着嘴微笑着说。

“谢谢弟弟!姐姐好喜欢。谢谢!”陆小曼深受感动,弯下身体,在尔杰脸蛋上亲了一口,馨香四溢。

“还有裤子呢?马靴子,哦!太棒了!”陆小曼惊喜连连。

“对啊,这是两身,正好配你的衣服。穿衣服在于搭配。”尔杰坐在床上,双腿一摆一摆的,得意洋洋,讨好美女的事,他最拿手了。

当陆小曼迫不及待的换上后,一个标准的现代社会的俏女郎出现了,紧身时尚棉衣,如同牛仔裤一般的紧身长裤,再配上小马靴,你们可以想象旧中国的美女穿上具有现代装扮的衣服那是多么的新奇与美丽。

陆小曼身材匀称,胖瘦适中,个子有一米六五左右,紧身裤把小曼的身材裹着曲线暴露,袅袅婷婷,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尤其是林徽因,陆小曼这样的美女,喜欢互相比较,是女人的天性使然,不是虚荣心。

马素贞陆尔杰两人交口陈赞,陆小曼美的心花怒放,喜不自禁,恨不得现在就跑到大街上,那种被人瞩目的目光是所有女孩子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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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2)

三人洗了脚,要休息了,在马素贞的异样的眼光下,陆尔杰都抑制不住自己的色心了,激动啊,能够一亲四大美人之一的陆小曼的香泽,我想是那个时代所有男人的梦想,重要的是身份的吸引力,对于陆尔杰这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来说,那个时代的女人美是一方面,重要的是时代的距离产生的超强引力之美。读者们是不是也想穿越到古代,上了古代美女呢,尝尝到底和现代美女有什么不同吧。

马素贞道隔壁房间休息了,对于她来说,她的责任是保护主人,公子很强大,与其说是保护,不如说自己是个打杂的,但是公子毕竟是儿童,许多事还需要手下们出手,否则太高调太变态了。

马素贞一直心绪不宁,脑子里一直闪动着yin*乱的场景,猜测着和陆尔杰睡在一起的陆小曼发现尔杰的与众不同后是怎样一副表情,随后会如何来对待?马素贞好奇,所以躺下后,一直辗转反侧睡不着觉。脑海里反反复复出现那根超级大号的家伙,马素贞胸中压抑,天气寒冷,但是对她练武的人来说,这些都微不足道,陆小曼会不会吓到呢?他们两个会不会那样?马素贞自从发现陆尔杰的秘密后,每每想起就脸红心跳,心里无耻流氓变态乱lun的没少骂!事出反常必有妖!年纪小小的家伙就变态如斯,周围美女成群,家业闯了全国第一,你说不是妖怪,马素贞打死都不信。

马素贞长长叹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去想,索性不睡了,在床上盘腿坐起来,练起了尔杰传给她的内功心法,经过一段时间的习练,马素贞功力增长的并没那么明显,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勤加练习。

陆小曼穿着衣服,不知什么心理,舍不得脱掉,但睡觉穿着衣服多不好受,陆小曼是大姐姐,一般来说女孩子天生的母性,就是对小孩子的照顾,替尔杰热水泡了脚,尔杰上了屋里唯一的一张单人木床,屋里没有多少值钱的家具,有一立柜,一张桌子,一个凳子,一张床,收拾的很干净。

陆小曼坐在床边泡脚,陆尔杰趴在被子上,托腮盯着陆小曼美丽的侧脸眨巴着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

“干嘛用这种眼光看着姐姐?好看吗?”陆小曼正舒服的感受热水对双脚的亲吻,扭头看尔杰痴迷的目光,心头一甜,腻腻的问道。

“美极了!”尔杰的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小色鬼,小小年纪,家里养了一群女人,你准备要干什么?如果徽因不写信向我炫耀她在上海如何如何,这辈子咱们都搭不上边!”陆小曼拿毛巾擦干净一对儿玉足,穿鞋端盆把水倒掉。关上门,打个哆嗦娇笑着说:“好冷啊,你还不脱衣服钻被窝,傻看傻看,姐姐就那种好看?还不是和你公馆里的女人一样,一个鼻子两只眼。”陆小曼拖鞋上床,伸手给尔杰脱衣服。

“姐姐让我自己来,我喜欢脱光光睡觉。裸睡舒服,有益健康。”陆尔杰自己动手,下体缩成了与他年龄相仿的大小,咬住舌头,忍住勃*起的冲动,三下五除二,脱光光了,露出粉嫩可爱的雪白小身板,手捂住下体的小鸡鸡,急忙钻进了被窝里。

陆小曼看着这小家伙吃吃的乐,小家伙还害羞呢呵呵!陆小曼脱的只穿着秋衣秋裤,曲线玲珑,胸部高耸,然后迅速的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伸手抱过全身光溜溜的小家伙,唇瓣吻吻他的额头说道:“睡吧,明天还要到潘家园呢。”

陆尔杰闻着成熟*女子的体香,心里兽血沸腾,下面的小弟*弟反应强烈,但是拼命忍着忍着,小脑袋磨蹭的靠紧陆小曼胸前的两团||乳|肉,伸手抱住陆小曼喷香的娇躯,稚嫩的说道:“我最喜欢妈妈的怀抱了,在上海的时候,妈妈每天抱着我睡觉。”

“那你把姐姐的怀抱当成妈妈的好了,姐姐的年龄也差不多可以当你妈妈了。”陆小曼母性发作,也不在意小家伙的脑袋枕着自己绵软的胸前软肉,他是孩子嘛!正是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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