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啊啊啊,啊啊啊,西湖美景三月天诶,春雨如酒柳如烟来……”
当天晚上,带着剧本返回寝室的陶暮在杜康的强烈要求下,带着301寝室三只室友,还有京影08届一班的二十几个学生去夜色泡吧。用杜康的话说,陶暮接了这么个本子,必须请大家吃饭庆祝一下。当然根本原因究竟是不是杜康害怕陶暮半夜十二点敷着面膜吓唬他,那就只有杜康自己知道。
最近一段时间吃的特别滋润,陶暮进包间的时候,还下意识拨打温聚祥的订餐电话。订了一桌涮羊肉。温葆他爸亲自下厨,叫伙计连着炭火锅一起送过来。温葆见了直乐:“吃羊蝎子唱K,兄dei挺会玩儿呀。”
“我怕你们待会儿唱饿了。咱们边吃边唱。”反正包间够大。
几个男生立刻拍巴掌吹口哨的表示支持。华夏有句俗话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算是表演系的男生,也无法抵抗生理需求。再说娱乐圈内男演员的生存环境相对来说要比女生好一点,胖点儿瘦点儿高点儿矮点儿哪怕丑点儿都无所谓,只要演技上的来,人脉再广点,总能找到戏拍。所以他们不怕吃夜宵,甚至还吃的特别欢乐。夜色的啤酒成扎成扎的往上搬,几个男生能解决七八箱啤酒。
女生就不行了。要考虑体重管理,不太敢吃。看着又馋。要知道温聚祥的涮羊肉可是燕京老字号,平时一盘肉都七八十,人均消费在二百块往上。搁09年,这个消费水准大多数学生都有点hold不住。所以这顿饭女孩子们吃的特别纠结。一边怕胖,一边又舍不得浪费机会。只能挑着锅子里面的白菜蘑菇鱼丸虾丸吃一吃,夹一片羊肉就跟吃毒药似的,瓶酒就更不敢喝。
杜康在旁边看着都费劲:“我说你们还不如痛痛快快吃一顿。大不了从明天开始减肥呗。”
“你别老说我们呀!”一众女生不服气,故意调侃道:“我说杜康,这学期都过去一小半了。咱们聚会除了AA制,你小子可没请大家吃过一顿饭。这就有点不够意思吧?”
“是呀。上次《血肉长城》剧组拍戏,你不也拿了小三千嘛。也不说请大家伙儿搓一顿。”有男生笑嘻嘻的附和道:“要不今天的账你给结了得了。”
“我没钱呀!”杜康哭穷的话脱口而出:“再说今天又唱K又吃涮羊肉的。咱们这么多人,一晚上最少也得一万多块。这么大手笔,也就咱暮这位大老板花得起。你还让我结账。你看我浑身上下这身行头,值不值五百块吧。”
“切!”杜康一番话遭到大家伙儿起哄式嘲讽。不过也没人反驳杜康的话。毕竟陶暮可是一个被人忽悠一下就能拿出九百万投资剧组的阔佬,跟他们这些穷学生可不一样。
要说陶暮现在之所以能在京影做到一呼百应,大晚上的拉同学吃饭都能一个不落。除了陶暮人缘好,也有他自己投资剧组的原因在。虽然生活在象牙塔内的大学生们还没接触社会,没有染上太多的功利习气。但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都在。陶暮有钱能当投资商,当了投资商就能把这些同学塞进剧组。
当演员的谁不想拍戏。可也不能拍戏的时候找陶暮,平时对人家带搭不理的。再说陶暮性格又好,每次请大家出去玩也不会过分吹捧自己,或者让所有人哈着他。同学们都觉得挺舒服自在的。有些女生更是抱着暗搓搓的心思,想要跟陶暮多多相处一会儿。
奈何陶暮在感情方面压根儿不开窍。所有敏锐嗅觉都点在商业投资上了。
“对了,我听说你要成立影视公司?”酒过三巡,大家都喝高了唱嗨了,温葆将一盘毛肚下进去,随口问道:“你们那公司签艺人么?还是像有些工作室似的,只捧你自己?”
温葆的打算,就是陶暮开的影视公司如果签人,他就直接签在陶暮公司得了。他倒是不在乎一朝同学变老板会不会别扭,只要有戏拍就成。而且陶暮挑本子的眼光很靠谱。最重要的是陶暮并不是那种所有资源只会往自己身上划拉的人。这一点从他投资《血肉长城》剧组的前前后后就能看出来,
大家室友一场,温葆还是挺放心陶暮的人品的。相信陶暮不会坑他。也不会违背他的意愿,为了给公司赚钱就让他接拍一些乱糟糟的戏。
所以等陶暮成立影视公司后,就签在陶暮公司这事儿,温葆也是深思熟虑过的。
这话一出,原本热闹的饭桌上微微一默。所有同学下意识的停下筷子,看向陶暮。还有几个城府浅一些的同学,脸上顿时浮现出为难,考虑,犹豫等诸多神色。
温葆恍然回神。这才想起来这不是他们寝室,说话太随便了。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只怕别人会有想法。比如误会他出来打头阵,故意携裹其他人也签在陶暮公司什么的。其实他真没有这个意思。
没等温葆想出个妥善话来,陶暮已经不动声色地接过话头:“八字儿还没一撇的事儿。我耀爸连手续都没跑下来呢。你倒是消息灵通。”
温葆顿时笑道:“我也是听我爸说的。我爸听老爷子说的。”
向来蔫坏的褚遂安立刻转移话题,把众人的注意力扯到杜康身上:“说你呢。大家都认识这么长时间了。少跟我们哭穷啊。你这身行头不值钱,可你这身腱子肉不是挺好的嘛。大不了就卖身肉偿呗。我估计以你这姿色,怎么着也能在夜色捞个头牌。”
“呦~~~~”大家伙儿顿时拍巴掌起哄,吹口哨叫好。
总算把这事儿岔过去了。
一直闹到后半夜三点多,这帮人才精疲力竭的走出夜色,打的回学校。陶暮就懒得折腾了,直接窝进夜色顶楼的老板办公室,推开刘耀在办公室里设置的休息间,强忍着不舒服洗了个澡,趴床上就睡了。
第二天是周日,本来就没课。陶暮在家研究了一天剧本。虽然上辈子他已经演过一模一样的角色,但重新看一遍剧本,还是有挺多不同的想法。
陶暮顺便拿了个本子,边看剧本边写人物小传。陶暮做事向来认真,上辈子《黑白》上映之后,他还特地上网看杂志,找了所有影评人还有网友的评论。刨除或吹或黑的无意义水评,确实有不少人的分析很值得借鉴。
除此之外,陶暮还想去香城的警校体验一段时间。
香城跟内地的制度不一样,包括警员编制,平时训练还有礼仪方面,都大不相同。上辈子陶暮扮演周远霆这个角色的时候,就有很多香城网友反应周远霆这个角色演的一点不像香城警察。反而很像古惑仔。
这主要是因为陶暮上辈子没有能力做实地考察,他根本不知道香城警察是什么样子。就连古惑仔的部分都是看电影摸索来的。好在陶暮当时演的就是一个卧底,看上去才没那么违和。
现在想想,当时陶暮并没有在镜头前拍戏的经验,他不是科班出身,只做过几次武替,就仗着沈家公子的身份硬抢角色。其实他那会儿确实连演过几部男主角男配角的沈毓都不如。也不怪整个剧组都因为这件事情排斥他。再加上他拍戏期间故意针对沈毓,又被影帝严晟故意压戏,所以整体表现并不太理想。
然而那毕竟是陶暮在镜头前演的第一个角色,还凭借那个角色拿到了金乌奖最佳新人奖的提名。所以陶暮对周远霆这个角色的感情还是不一样的。每次拉片复盘,陶暮看到自己的表现都很遗憾。觉得如果当时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剧本和角色上,他就可以更加深刻的挖掘出周远霆这个角色的矛盾性和悲剧性。如果他的演技够用,就可以在哪个表情哪个动作上表现的更加细腻,角色的复杂性就可以诠释的更加完整立体。
陶暮一直认为,周远霆这个角色可以塑造的更加经典,让人印象深刻。而不是已经在大屏幕上定格的单薄形象。
也不怪《黑白》的导演和制作组那么排斥他。实在是陶暮自己辜负了这么个好角色。
这辈子,陶暮有机会重来一次。他就想慎重对待周远霆。所以他不但精心研究剧本,撰写人物小传,还跟香城皇家警校联系,想要利用周末时间去学校体验一下。
如果是一般人,或者说是普通演员提出这种要求,香城皇家警校当然不会同意。但是陶暮不一样,他身为飞讯网的创始人,尤其还是身价十数亿M金的资本大佬兼啸桁资本的合伙人,提出这种请求,香城皇家警校自然高兴还来不及。甚至还抱着大佬体验完了是不是能资助一下的愿望。不但当即一口答应了陶暮的请求,还主动提出,如果陶暮有意向,他们甚至能把陶暮塞进飞虎队培训一段时间。让陶暮在镜头前做动作时更加规范漂亮——
香城皇家警校的人在了解过陶暮的背景后,也知道陶暮做过武替。而《黑白》这部电影在香城做宣传时,也是打着警匪片的名号。可想而知里面会有很多动作戏和枪战戏份。香城皇家警校直觉认定,陶暮肯定会亲自上阵,而不是使用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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