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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连给你个哈根达斯你都这么开心,我看我们其实飞到香港直接飞回来也就可以了,感觉上你已经够满足的了!”

我不理他,兀自喜悦并期待着,在颠簸的气流中提心吊胆地幻想着香港的小夜晚,一直到落地。

第一次去住的酒店在铜锣湾,马路对面就是地铁站。

去之前彭智然跟我说过香港寸土寸金,酒店应该不太大,不要太挑剔。但当进了房间看见房间茶几上水果盆里的蛇果时,我突然就爱上了这个城市。

多么贴心,多么人性。我想,这次香港之行有个好的开始!

以前在港剧里看多了香港人吃什么常餐A常餐B,到香港的第一顿早饭,我们特意找了个小小的茶餐厅,体验了一把常餐ABC。体验后表示一顿早饭二三十港币很奢侈,要知道当初港币还比人民币贵啊,不过依然吃得很开心。

彭智然的功课做得还可以,吃喝玩乐加血拼,五天四夜的时间被他全部都排满。第一天他带我各种吃,从碗仔翅吃到鱼蛋粉,从钵仔糕吃到许留山。

当时的香港还没有多少港人会说普通话,即使有那么一两个但普通话说得也都很普通,还不如讲广东话容易听懂,彭智然就操着一口蹩脚的洋泾浜广东话,跟摊档老板买咖喱鱼蛋。

他说了半天老板表示听不懂,他又跟老板指手划脚地比划,我就闲闲地靠在路边的栏杆上看着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这种感觉真好,我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看着他,不用掩饰我眼中自然流露的爱慕,也不用在乎周围人的眼光,看着他鸡同鸭讲半天后终于买了几串不知道什么东西,得意洋洋地跑回来,看着他唾沫横飞地跟我抱怨老板给错他东西,看着他不知廉耻地自夸自己有多么大度不跟老板计较,看着他宠溺地对着我笑然后吃得毫无形象,这一切的一切都这么美好,美好地让我不自觉的感动。

我终于可以在阳光下肆无忌惮地看他一次,而不用遮遮掩掩我的目光。

慢慢地吃着不知道咖喱什么东西,我笑得很满足,原本一边吃一边讲得很HIGH的彭智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停下来看着我。我用眼神问他,他笑起来,突然凑上来舔了舔我的嘴角。我微微一愣,条件反射下意识地去看周围,发现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们两眼。伸手摸了摸嘴角,摸到一点点咖喱残余,我顺手涂在彭智然脸上。他一边擦脸一边低声笑:“你如果不想我在这里吻你,就不要这样看着我笑。”

我只好翻他一个白眼,却还是怎么都止不住微笑。

第二天我们去玩海洋公园。

如今对海洋公园的印象已经很淡了,只依稀记得我们两个像小孩儿一路打闹,跟着一群被父母领着的小朋友一起看海狮表演,傻兮兮地跟他们一起拍手,然后吃了一餐自助烤肉,不好吃还挺贵。最后临走的时候在可口可乐专卖店里买了个可口可乐玻璃瓶款的开瓶器和可乐杯,结果回到酒店杯子就被我用坏了,被彭智然骂败家。

第三天我开始购物,而彭智然开始血拼。购物和血拼按道理是同一个意思,但事实上绝对是两种情况。购物是很理智的,而血拼那是真的叫拼命!

话说我自认为自己还是个比较喜欢买东西的男生,比很多女生都要喜欢血拼,彭智然在我的印象中应该跟我不相伯仲,但这一次的香港之行令我彻底对他改观。

从商店早上开门起,一直马不停蹄逛到所有的店都快打烊,我已经累得拎着衣服袋子恨不能直接坐在台阶上,他竟然还可以为了一件在时代广场没有尺寸的打折BOSS大衣,精神百倍地冲去连卡佛,我简直死给他看都可以!

等他买完那件折后一千八百元的BOSS大衣后,我已经体力透支到极限,蹲在连卡佛门口角落里怎么都站不起来。直到抖抖索索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烟,迎着夜风点上吸了一口,我才觉得自己那时候还是个人。

这时候的彭智然才好像游戏机魂斗罗一样,血瞬间被抽光,一下子从亢奋状态转为了正常模式,脚步虚浮地走过来,靠着我的背蹲下来,伸手问我拿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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