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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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动亚空间的咒语,我的手上凭空多出白银护腕,白银狮鹫虽然有些破损,但仅仅载两人进城应该没问题。小芷看见护腕,讶异道:“先生懂得亚空间储存魔法?”

“十个魔法师,九个半懂得此魔法,这有何稀奇?”

“那么你的亚空间阵内有衣服吗?”

“呀,经你说起,好像有剑士服和链金术士袍……”

深宵时分,天空果然下起蒙蒙细雨,点点微小的雨花在天空中螺旋而下,而我则穿了剑士服,怯南兰芷穿起我的链金术士袍,两人一同乘坐白银狮鹫,利用树林作遮掩,沿著华多哥城外低空飞了四分之一圈。

但凡学过几日剑的家伙都有剑士服,区别只是价钱和分量。

亚加力和亚沙度是剑士公会正式的剑手,然而他们的剑术段数不同,所以颜色上有差异,亚加力的剑士服挂了勋章和功绩饰物,在军队中算是有分量。我这身剑士服是在陶拉里亚学剑时穿的,虽然我有多余勋章可以挂上去,不过这是见习生的剑士服,我堂堂北方提督国家重臣,在公开场合穿出来会被笑到面黄。

法南兰芷倒很喜欢我的链金术士袍,她说穿起来就像一个魔法师般。

其实链金术士袍的外表,跟魔法师袍差不多,当中只有颜色、装饰和结带不同,我这件衣袍上挂了一枚四级链金术师的徽章,已经是专业的服装,勉强可以应付大场合。

小芷第一次坐神器兽,也是第一次飞在天上,她兴奋地问道:“我们在城边飞,太有趣了,但何为还不进城?”

“华多哥城不愧边防要塞,守备比我想像中更森严,此城的士兵应该在一万五至万之间,但城墙值班士兵居然有五千,哈申的性格相当小心谨慎。”

“那么我们该怎办?”

“哈哈哈哈……一万人分为四班当值,对士兵来说压力不少,我才不信没有士兵偷懒。”

骑着狮鹫再飞四分之一个城,终于看暑一段城墙没有守卫,趁著下著小雨的机会,我们冲天而起从高而下进入华多哥城,狮鹫在一个小神殿的顶上著陆。

依我判断,这边应该是城的西北方向,我问小芷道:“你知道监狱在哪里吗?”

小芷摇摇头说:“我没来过此城,所以不清楚路线。”

华多哥城说大不大,说小亦不小,要是逐处搜索,说不定搜到天光也搜不到。就在我苦思良策之际,大街上走过一支人马,为数大约是五、六百人,他们穿的是普通便服,可是这班人却惹起了我的注意。

他们的马匹非常强壮,不是军用就是武装商旅的战马,而且五百多人全都具备优方骑术,行军经验告诉我他们是正规的军人。小芷一拉我的衣袖,说:“最前头的男才,是白狼军其中一位万骑长。”

我装出愕然的表情,道:“小芷怎么知道他是万骑长?”

小芷的俏脸飞红,说:“对不起,我一直没告诉你,小芷是在西部干查家出身的。”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

小芷抱住我的手更加用力,道:“我不是有心要隐瞒,只是怕你知道敌人是白狼军后会害怕。”

“这笔帐等会再跟你算,不过干查家跟神之一族向来没有交情,他们在这里出现,说不准跟你哥哥有关系,只要跟从他们或许能找到你哥哥。”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南方的繁荣确实冠于武罗斯特,单是看华多哥城的街道设计,即使此城镇位置偏远,但是地砖质素和路灯数量,都比北方普通的城市优胜。

正因为道路设计齐整,要跟踪白狼军变得更困难,我不敢骑著显眼的狮鹫,只能跟小芷以双腿在街上走,幸好白狼军亦不想引人注目,静静在马路上慢行,否则我们早已跟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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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十字路口,白狼军忽然分为四队,每队各有一百多人向四条路走,当然包括一支反方向的队伍,负责监察有没有被跟踪。

我暗暗一惊,第一个反应是考虑会否已被发现,但旋即否定此想法,小弟对自己偷鸡摸狗的本领十分自信。第二个想法是他们此行见不得光,否则不用出动反追踪术,不过真奇怪,除了我们还有其他人会跟踪白狼军吗?

法南兰芷没有经验,趁马队仍未驶过的当儿,我已经将她拉进一条昏暗的冷巷内。小芷问道:“我们被发现吗?”

我摇头道:斗没有,只是小把戏而已。”

待反方向走的马队经过,我才牵著小芷玉手走回长街,其余三支马队早走得不知所踪。小芷芳心大乱道:“现在要怎办?”

看看小芷,我不禁心想若非要照顾你,救你哥哥反更容易,当然这种话我可不能说出来。走到十字路口,我蹲下来摸摸地面,下雨虽然掩护了我们的行踪,但雨水同样洗刷了马队走过的痕迹,害我们茫然呆站十字街头不知方向。

雨水淋下来,我的脑筋也越加冷静,这里始终是南方蓝雁军的地盘,白狼军对华多哥城的认识能有多少?他们其实跟我们一样,对城内的路不怎么清楚,负责引开追纵的马队自己也不辨方向。

看看三条路的尽头,忽然我发现他们犯了一个错误,牵著小芷道:“我们就赌一把,这边走。”

“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笑道:“不知道,但是三条路的方向,其中两条有光,所以我选择昏暗的一条路。”

小芷摸不著头脑,呆呆地望著我不明所以,而这刻我亦不解释那么多了。既然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总不会选择人来人往的地方,白狼军不了解华多哥城的结构,这个十字路口除了倒行的一条外,其余两条尽头有猛烈的灯光,唯一解释是夜市或红灯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

故此我选了通向漆黑的一条,赌的是他们作贼心虚。

急急走了五分钟,赫然看见一支百人小队进驻一所大屋内,这所大屋只有几盏灯点著,大花园外则乌灯黑火,但仍可看见有少量的守卫。

“小芷你记住,等会无论我干什么也千万不要动,也千万别出声。”

小芷已经把我当成神看待,她肯定地点点头,我带著她潜到花园侧边,从亚空间中抽出夜星·隐,抱起小芷跳入花园内。由于夜星·隐的隐形范围有限,所以我必须尽力抱紧小芷,使她的身体跟我贴得几乎没有空隙。

成功穿过小花园,我从水管向三楼爬,小芷瞪大眼睛看著我,悄悄说:“先生你好像很熟识爬水管似的。”

“要你管!快跟我爬上来,小心看著砖块凸出的位置踩上去。”

“但……但是……”

“你再不爬上来,守卫就会发现你。”

被我一吓,小芷果然抱住水管跟我爬,半拖半拉,好不容易我才把小芷拉上了三楼的小阳台外。至此我终于松一口气,因为刚才经过花院时,已观察过守卫们巡逻的规律,他们在此经过不会超过两分钟,我有足够魔力支持隐身魔法捱过这段时间。

从亚空问内取出垂死牌偷听器,我和法南兰芷从偷听器聆听屋内的对话,一把少年的声音说:“欢迎光临,穆特将军请这边坐。”

一把中年男子的声音说:“强尼少将军客气。”

我不认识什么穆特,反正是个小喽罗,不过强尼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倒从肯肯城的老伯口中听说过,他是华多哥城主哈申的儿子。强尼说道:“人已经准备好,跟纳顿元帅相约好的礼物都带了来吗?”

如果我没猜错,强尼口中说那准备好的人应该是奥斯曼,而纳顿就是“白武王”拉迪克的长子,只不知他是怎样成了白狼军的元帅。闻得纳顿之名,法南兰芷的神色微变,知道我们没有找错地方。

一阵异常的沉默后,穆特煞有介事地道:“这一点实在抱歉,元帅来不及筹备足够的金钱,我们只带来两千金币。”

两千金币居然用个“只”来形容?奥斯曼何时这么值钱?

强尼的语气夹杂不满,说:“两千金币?将军是否开玩笑,这跟我们约好的不同呢。”

穆特立即道:“少将军息怒,元帅并非存心爽约,他已经另选宝物送来,希望少将军笑纳。”

恰好此时一队守卫经过,我藉此机会施展隐身魔法,小心从窗口探起头望进去,见到两名男子坐在厅中沙发上,而中问的茶几放了几张银行兑票。

两名男子一位年过四十,外表黑实强健,一看就知道是惯于行军的将领,应该就是白狼军的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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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年纪甚轻,相信不会超过二十岁,此子样貌倒不差,皮光肉白,而且手臂的肌肉精壮,臂上纹了一只天鹰,相信是此城的少主强尼。

除了金钱之外,茶几上另有两个檀香木盒,分别放了一支金身银簧的长笛,以乃一具泥黄铜色有些发黑的尿壶。

守卫们离开后,我亦重新坐下来偷听,并解除隐身魔法节省魔力。只听得穆特再次开口说话,道:“这两件宝物收藏于干查家族已有千多年,估计其价值共一千金亩以上,跟我们议好的只会多不会少。”

强尼可能被两件宝贝吸引,所以没有深思穆特说话的真伪,早已猴急问道:“这是什么宝物?”

穆特说:“它们是“真·龙之笛”和“古代神灯”。”

真·龙之笛?

古代神灯?

所谓龙之笛就是召唤术盛世的年代,召唤术师用以召唤龙族的道具,使用它可i:”

节省大量魔力,熟练者甚至可越级召出巨龙。当时,龙之笛很普遍常用,但随著通田魔法崛起,召唤术亦转以中、小型魔兽为热门,慢慢地龙之笛开始被淘汰,到现在耸乎要到盗贼公会高价订货,再加一点运气才会遇得上。

可是真·龙之笛是另一回事。

普通龙之笛一般是短笛,但真·龙之笛则是长笛,其制作更是难度超高,而且主要材料稀有非常,需要龙之岛帝王龙的黄金之角、堕落陨石的光系元素,以及传说中独角兽的白银之角。龙之岛上有很多帝王龙混种,但黄金之角恐怕只有龙族族长的嫡系才有,就算是我亦没有胆量取回来。

素材要命还不打紧,制作技术的要求亦很高,真·龙之笛必须做到完美无瑕的音色,少许偏差就会变垃圾,即使第九级链金大师的成功率亦只有五成,技巧高明如我最多只到六成多,所以制作过程十分刺激,心血少一点也会吓死。

可惜的是,今时今日真·龙之笛有价无市,没有需求下如何珍贵亦只是收藏品一件,我也想不到强尼这武将拿了之后有何用。

至于古代神灯可能指古老故事里,住了一位灯神那一盏。可是这不合逻辑,传说里的灯神法力无边,纳顿要是有灯神,哪会连几千金币也拿不出来?

强尼只是一介武夫,他没有细密的心思,听见宝物两个字已经满足。不过我却有另一番想法,干查家族的财力虽然排在四大贵族之未,但他们总算一方之霸,连三千金币也拿不出来实在有问题,帝国西部一定出了大问题!

强尼说:“好,我就当它们值三千金币,但你们答应将法南兰芷·干查小姐嫁给本将的事如何?”

我一脸讶异望向小芷,这可非装出来的,强尼原来不只认识她,而且很喜欢她。

小芷的脸也在瞬间红透,她猛地摇头挥手表示不知情,同时也为揭穿身分而尴尬。

穆特道:“这点倒好办,只要纳顿大人坐稳白狼军元帅之位,自然将妹妹嫁给少将军,能够结交神之一族这个强援,正是我家主人的渴求。”

哎呀呀,造反了!

居然连白雪苍狼军也造反了!

强尼说:“那很好,等纳顿元帅完全夺得兵权后,我才把奥斯曼交给你们。”

穆特沉吟半晌,道:“少将军可否给个面子,先将奥斯曼交给我们,三个月内我们定将三小姐送来华多哥城。”

强尼微怒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纳顿完成夺权后还会把人送来?要带奥斯曼回去也可以,立纸为凭将法南兰芷小姐嫁过来就成了。”

“这个……念规个有些困难,毕竟纳顿大人还没完全控制大局……”

“这是你们干查家的事情,与我没有关系,总之一是见到三小姐,一是叫纳顿立下凭据,否则我就把奥斯曼送到帝东或帝北。”

穆特也开始烦厌,道:“少将军在要胁白狼军元帅吗?”

只听到强尼冷笑一声,说:“我们神之一族怕过谁?我再给你们五天时间准备,否则一切拉倒。”

听到这里已经足够,我拉拉小芷的袍子一起沿著来路走,原本以为攻打华多哥是件简单的事,岂知竟涉及到白狼军的夺权事件,现在最重要是想办法联络破岳,想到此点我的头变两个大。

“小芷好啊,原来你是千查家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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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南兰芷歉意说:“小芷不是存心隐瞒,只是未清楚先生的心意前不敢表露,可是我真的不认识强尼。”

在小芷屁股上打了一掌,我笑问道:“小芷从实招来,听穆特的话,帝国西部发生了大事件,为什么奥斯曼要逃离西部?拉迪克侯爵为何不阻止家族的动荡?”

小芷脸红说:“在个多月前,凡迪亚和伊洛夫两位皇子同时派出使节,要求爸薇前赴他们的领土谒见,这可让爸爸感到为难。约半个月前,迪矣里传来消息说爱珊娜平定叛乱,爸爸以守备边界为由婉拒他们的邀请,可是纳顿大哥串通凡迪亚,趁爸各带兵到两界山巡察时,打开通路让帝中军进驻霍尔城,借大皇子的兵力夺去爸爸半浓“狼王兵符”,更将爸爸孤立于两界山,二哥因不服大哥,所以偷取了另半边兵符,带著我潜逃帝北求救,最后就遇上了先生。”

根据武罗斯特传统规定,国王登基需要有两位大贵族见证,我们国家只有四名去贵族,其中赫鲁斯肯定不会帮他们,威廉亲王是帝东贵族的女婿,一定支持二皇子。

剩下我和拉迪克,凡迪亚硬是要娶安菲,已经笃定我不会支持他,所以他一定要拉拢干查家,否则拱手让伊洛夫登位好了。

帝国西部首府霍尔城,就是干查家族的发源地,两界山则是帝国与迪矣里的边防重镇,可是我没有听过“狼王兵符”遂问道:“狼王兵符是什么?”

小芷说:“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狼王兵符”是我们家族自古相传的认证物,听说白雪苍狼军号称帝国最强骑兵,好像是跟它有关系。”

“哦,那极可能是神器,而且是军用神器。”

回心一想值三千金币的不是奥斯曼,而是奥斯曼收藏的兵符才对。不过兵符并不在奥斯曼身上,否则一早被搜出来,我望向小芷,她摇头说:“我不知道二哥将兵符收在哪里。”

“无论如何,先救你哥哥再打算。”

重返十字路口,我向著有灯光的方向走,红灯区龙蛇混杂,比较方便我们藏身。

一边走路一边思考全娱局势,因为我军欠缺攻城器具,要攻克华多哥城只能依赖偷袭,原本打算模清楚华多哥城的城防后,带领黑龙军团攻城,只要策划得宜,以我们兵力的差距可以一举占领华多哥。不过我没有想到华多哥城有白狼军当援兵,要是发动突袭可能出现变数。

犹幸华多哥城和白狼军各怀鬼胎,他们亦不知道我们在旁虎视眈眈。

“咦,先生为何奸笑?”

“多事!”

敌人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是最大优势,只要小芷在我这里,纳顿根本交不出人,要是强尼不肯让步,穆特将会被逼采取强硬手段。依我刚才观察,强尼不是善男信女,他们火拚的机会很大,我方将可以坐收渔人之利,到时城池、金币、宝物和奥斯曼通通落入我手,喳喳喳喳……

“哇,先生你笑得很可怕。”

“要你管!”

联络破岳是头等大事,我必须将城内情况通知他,不能让这良机白白溜走。可是强尼刚刚跟穆特不欢而散,城防会因此而加强,再溜出城外很容易被发现,一时之间跟我军的联系皆中断,苦!

小芷的肚皮发出咕噜声,她摸摸肚子说:“我们现在要到哪里?可以吃点东西吗?”

我将从树林带来的最后两片野菌给小芷,跟她赶了一天路,最少也要找个好地方睡觉,走不多远已听到吵杂声响,前方果然是一个市集。看看我们一身打扮,一个穿剑士服,一个穿链金术士袍,多少都会惹人注意。吟动亚空间咒语,可是咒术座标的位置竟然出现真空反应,我的表情立时变成“闇”放在亚空间房内的备用钱居然用光了刘自从出海到珍佛明后,直至现在我都没有回家,当然也没有补充金钱到亚空间密室,用光了亦不出奇。

早知道就不叫破岳扮山贼,应该叫他扮采花贼(破岳:我汗!现在连一个铜币都没有,难道堂堂北方首富亚梵堤大爷要衰到睡街边?

小芷摇摇我手臂,问道:“先生,你怎么在发呆?”

真是应证了坊问的说话,男人不为女人烦,就是为了金钱烦,我望了一眼猫咪似的小芷,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加倍努力赚钱。小芷眼珠一滚,说:“先生在烦恼钱吗?”

“呀,居然被你悉穿?”

小芷忽然把一些东西塞入我手,说:“先生看著办吧。”

打开手掌,赫然见到一颗耳环,在真金下镶了一卡重的钻石。这枚钻石最少值四、五金币,足够我们舒舒服服过五天,不过太奇怪了,我们的财物早被破岳洗劫了,昨天我们还光脱脱一丝不挂,这颗钻石从何而来?还有些黏黏的?

我好奇问道:“你这粒钻石藏在哪里的?”

小芷的面孔染红,低下头没有回答,这才让我想起女人天生有两个藏东西的地方。昨天我们干了不下十次,这个小耳环莫非藏在……

“喂喂,你明明有两个空位,怎么只藏一粒,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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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被小芷狠狠踩了一下,痛楚使我忍不住叫嚷起来。不过这一踩却让我捕捉到一些事物,我催鼓著脑袋活动,小芷一介女流也能想方法应付危急,难道我这个天下军师就想不出办法吗?

忽然问我掌握到一个联络破岳的办法!

在华多哥城静静住了四日,这四天城内十分平静。

坐在旅店小房的中间,我穿起链金术士袍般膝坐著进行冥想,地板画了一个大地系的地精集阵,阵外点了八枝腊烛,每两枝腊烛之间隔著一个水杯,在我身前放了一个银色水盆,盆里和水杯同样注满清水。

小芷胆心地道:“先生,不如先休息一会吧。”

我徐徐摇头,一言不发继续冥想,地精集阵将精气缓缓凝聚,再传进我的身体内。这个地精集阵是初阶魔法,可以回复施术者的精气,不过回复速度并不快,故此我才满身是汗。

召唤术本身分成超阶、高阶、中阶、初阶四类,超阶以神魔级为召唤对象,使用者就是神谕使了,高阶是强大的龙族或同级生物,中阶是一般妖怪或魔兽等,初阶就是史莱姆、yin兽之类。别以为初阶就没有用,细小的召唤兽能力虽然低微,但却能胜任侦察、追踪和通讯的工作。

自从通用魔法开始流行,召唤术也慢慢降低使用率,很多有心修行的人都宁愿选择通用魔法,也不会花心思学召唤术。这个我能够理解,当个大法师何等威风,泡妞也会轻松,去学召唤术做个小小的斥候或通讯使?开玩笑吗?

可是我现在就做这种蠢事。

为了应付现在的情况,我第一次尝试利用yin兽进行通讯和侦察,甚至可能是几百年来第一次有傻瓜做这种事。

利用yin兽作侦察,我以前也有试过,不过只局限近距离进行,而现在却扩大至城外三哩范围,搜索有没有白狼军的踪迹,此举比我想像中辛苦很多。根据我/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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