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也蓄势待发,随时准备过去帮忙。
但那辆红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后,一个久等不至的人突然出现在了大家眼前,乱糟糟的金发在风中飞扬。
他懒洋洋地趴在鲜红色的车门上,眉飞色舞地朝他们吹了一声口哨,熟悉的狡黠绿眼睛,熟悉的灿烂笑容,熟悉的两颗尖尖小虎牙……
“操!吉米!”兰斯望着窗外的眼睛都直了。
他拍着窗户语无伦次:“你他妈,你他妈……”
“怎么回事?车哪来的?”林德满心疑惑。
“呃……我偷的。”詹姆斯老实地回答。
“偷?偷谁的?”
“Youknow~……某个不付工资的黑心老板?”
“Shit!你怎么做到的?”
“这个嘛,说来话长……因为我在梦里修了十年车后,对汽车这玩意儿各种构造都无师自通。”
“胡扯!”
“嘿嘿嘿。”
必须声明,这事做得不对。
不合法,也不道德。
可所有人当时都觉得太特么解气了!
恶人就该有恶人磨。
所有人都撒欢地跑下车,对着詹姆斯又抱又亲又摸又拍:“干得漂亮啊,吉米!”“臭小子,我就知道你憋着坏呢!”“你这家伙居然不叫上大家一起。”“哈哈哈哈,太棒了!那混蛋活该遭报应!”
乱糟糟一通后,就是火速撤离案发现场!
再之后……
这辆车被抵押给了一家卖三明治的快餐店。
顶着对方一脸看傻子的神情,换来了一顿价值二十磅的晚饭。
没错,就是二十磅。
因为说好二十磅那就二十磅……
在乐队所有人眼中,它只值二十磅。
大家自觉光明正大、坦坦荡荡,只拿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这事发生后,给团队带来了很多潜移默化的影响。
比如,乐队四名成员,包括兰斯在内,都不愿意再穿太规规矩矩的服装,或者对外表现出什么温和有礼的样子了。因为,往往越是好脾气,越容易被人当成好欺负的角色。为此,他们宁愿塑造出一个看起来不太好惹的恶人形象,也不想再被人欺负。
于是,兰斯越发高冷,在舞台上几乎不再露出笑容;鲍德温变本加厉地邋里邋遢,看着就像个孤僻又古怪的人;西奥一直致力于装酷,年纪轻轻就纹了一胳膊的花臂;詹姆斯算是变化最小的,他还是喜欢对人笑,可实际上,却是乐队中最难接近的人。
与此同时,他们也沾染上了一些恶习。
由于长时间的演出,导致他们完全把舞台当作了一个可以尽情发泄情绪的地方。
而在没有纪律的拘束下,他们开始显得过分放松。
他们学会了在舞台上抽烟、拎着啤酒瓶子喝酒,有几次,詹姆斯唱累了,还会趁着兰斯吉他solo时,蹲下去和前排观众肆无忌惮地聊天。
这些行为极不专业。
可在巡演阶段也算有利有弊,因为它帮助乐队成功拉近了和歌迷的距离。
他们每演一场,歌迷的数量就会增加一些。
甚至,还出现了追着他们巡演路线跑的死忠歌迷。
但当他们好不容易长途跋涉到伦敦,又凭借他们的巡演经理戴维斯以前的人脉,联系到一家规模较大的酒吧,准备演出时,却被半道打断了。
几名警察走了进来,声称接到举报,有未成年人进入酒吧。
然后,只有三个月就十八岁的詹姆斯就倒霉地被警察叔叔带走,接受再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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