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是个战五渣。
勇士只是扫一眼少年那细瘦的身材便在心里做了认证。
在身材壮硕的勇士面前,这小胳膊小腿儿的确是不够看。
但是这个人很好看。
少年有一双很美的眸子,黄蓝异色,让人不禁联想到世上最骄矜的动物。
勇士听说过这种猫的存在,却从未见过,因为那是该被捧奉于王室豢养的珍宠,高贵又傲娇。
只是,眼前的少年带着自己逛着古堡,步伐轻快,语笑嫣然,年轻肆意却不张狂,熨帖得丝毫不惹人生厌,如沐春风。
勇士此时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叫“气质”,只是下意识挠了挠头:嗯,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是个奇怪的战五渣。
而此刻,这位奇怪的战五渣已经在只言片语间把勇士来此的目的探听得一清二楚。
推门的手一顿,紧接着藏书楼迎来了两百年间第一位远客。
螺旋式上升的楼梯随墙壁搭建,蜿蜒盘桓至天际,好似没有尽头,墙体一侧皆是书架,书册满楼。
浩如烟海的藏书是巨大的震撼,瞬间吸引勇士全部注意,满心满怀都只剩下无限敬畏。
也是这一瞬,勇士忽略了少年眸底涌上的难以言说的神色。
少年径直走向大厅中央的巨型圆桌,一跃而上。
在勇士尚自惊诧的目光中,缓缓站起,俯首对视。
“自我介绍一下,”深沉低语中融着少年特有的沙哑味道,语调冷漠,异色的瞳中尽是疏离,脸上也褪了笑意,“威兹多姆,谛蒙的……守护者。”
四
勇士永远忘不了那个夜晚。
那个奇怪的水晶棺中的小王子,就那样站在古堡藏书楼中央硕大的圆桌上,映着从天窗一泻而下的月光,在铺天盖地的书册的簇拥下,眼中尽是睥睨一切的孤傲,高贵而骄矜。
让人在仰望的同时,心底不禁涌出崇敬的渴慕。
——一种无力抵抗却也甘之如饴的顶礼膜拜。
事实上,勇士的确跪了下来。
少年冷眼看着单膝跪地的勇士,后者微张着唇,怔愣的表情放大了眼神中的敬仰。
威兹多姆心下一动,收起魔王的威压。
勇士却是毫无知觉般,依旧维持着方才的姿态,仿佛一个单纯的追随者,能够随时以身殉道似的虔诚。
这样的情形,与两百年前如出一辙。
只是彼时跪在地上的人,是个濒临灭国的王子。
那个热衷于搜罗民间故事的傻小子,不知从哪儿听说只要找到魔王就能实现愿望。于是堂堂一国王子,扔下国民对即位大典的期许,抱着孤注一掷的执念,拼尽最后的私藏和气力,却是终于在自己的王座上如愿见到正歪着脑袋打量自己的俊秀少年。
可寄托着自己全部希望的少年微微笑着,轻声道:“很遗憾,普瑞斯,你找错人了。”
如果勇士知道这个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正在回忆什么,就会迅速想起,大约两百年前,那个开疆拓土征伐四方的铁腕君主,还有他那位最有力的左膀右臂冷血谋臣,史载名唤普瑞斯和谛蒙。
五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所以两百年前,魔王不会告诉普瑞斯他本可以成为良善明君重振一方小国净土,任他前来借助魔王的力量把自己的名字染上永远洗不掉的血色。
所以两百年前,在普瑞斯猛然醒悟魔王永生不灭的某天,谛蒙被这个自己辅助数十载的人类以血封印,沉睡水晶棺,藏于两人初见的城堡。
所以两百年前,普瑞斯在故事的最初就找错了人,而魔王在故事的最后疲惫至极,自愿用长眠为这一场混迹人间的权欲闹剧划下句点。
时光一如既往滚滚流逝,残忍又公平。
国度没落,权势更迭,恢弘大气的城楼成为阴森破败的古堡,曾经渴望的辉煌不朽反而作了历史的注脚,冷漠又讽刺。
功绩不再,仅余史料一抹残血,和绵长喟叹。
亲手毁掉一个纯粹的灵魂不是什么有趣的体验,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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