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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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三天之后他们就变得比研钵里的药材还沉闷,好像三天里把一生的话都说完了。等我看够了他们的转化,就到屋外继续看花草。

那些人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大概是找不到路了。进谷和出谷的路我都清楚,路上有许多机关,是我和爹一道设的。每个月机关就要变更一次,即使那些人没有被蒙上眼,也不可能第二次踏进药王谷。

我说过,花草的表情是很丰富的,除了会告诉我它们的心情,还会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恶。那天我本来很沮丧,爹带回来一个满脸麻子的人,那些麻子见到我都变成了蚂蚁蠕动起来。我不讨厌蚂蚁,蚂蚁是可以入药的,可是这样一张脸却让我很恶心,只好出去找我的朋友们。奇怪的是它们一点也不吵,还再三叮嘱我保持缄默。我顺着它们的指点望去,就看见了那个人。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进谷来的,这样的人很危险,按照谷里的规矩应该先打昏,然后灌下忘尘丹,丢到外面。可我没有这样做,这也许是我一生犯过的唯一一个错误,但是我从没后悔过。

我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正回头看着我。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清澈的眼神,仿佛融化了阳光,照得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猎猎的风吹动他的白衫,衣袂飘扬,在珙桐树洁白的花朵簇拥下,似要乘风而去。

他开口,如春风拂面。

“请问姑娘,如何出得这山谷?”

“请公子随我来。”

我拣了一条羊肠小道,一路上,将他的身世一一问来。他倒也干脆,坦承瞒了父母与大哥外出踏青,不想竟撞入这谷内。

我抿嘴一笑:“易公子欺我!这谷口有大小机关三十六处,岂是误打误撞就可闯过的?公子必是发觉了入口,想一探究竟,绞尽脑汁方到此处,不可不谓智勇双全!可惜还是不慎滑入水中——袍角尚湿!”

他颔首,笑意盈盈:“沐姑娘心思聪颖,易某佩服!——只是不知姑娘要带易某去何处?”

“自然是出谷!”我避开他的笑颜。

“出谷的路分明在那头,姑娘为何往深处走?”

我一时窘煞,低头不语。花草在脚下窃窃地笑。

终究还是到了谷口,站在边界的合欢树下,我望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竟是怅然若失。后来我天天在树下守望,一连数日,却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日复一日地等着,我以为大概要等一辈子,他未必记得这山谷里自开自落的我。当十天后,那袭白衣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的心简直要冲出胸膛,面上却仍淡定如水。

“沐姑娘久等,易某来晚了。”他施施然一笑,目光中闪烁几丝促狭。

我脸一热,用的却是随意的语气:“今日刚好来谷口看看,竟碰见公子,好巧!”

“真是巧,”他向树下徐徐一指,“那儿的草不都踏平了么?”

我急急扭过头,藏起满脸酡红:“哪有?公子眼花了!”

“原来如此,”他绕到我身后,抚着斑驳的树干,“那么我见姑娘天天站在这树下,想来也是眼花了!”

我讶然,回眸对上他的双眼,清澈中闪动着真诚,还有一丝羞涩,彼此一望,各自又垂下眼去。

那日我们在树下直坐到黄昏,整日的光景却似弹指一瞬。他讲与我谷外的天地,那个我不熟悉的世界里,有血雨腥风,也有侠骨柔肠,竟似磁石一般将我牢牢吸引。我开始犹疑自己的心意,当真要隐于这山谷,静静度过此生?十六岁的我,终究是厌倦了平和安宁,开始渴望热血。

他正是踌躇满志少年时,一心要离开山庄,闯荡出一片天地。“山庄是祖传的基业,有我父母和大哥在,一定能发扬光大。我的志向便是一人一马,仗剑江湖,惩恶扬善。大哥静,我动;大哥守,我行。定要在青史之上留下我名。”他脸上神采飞扬,竟是胜过夕晖的灿烂。

临别时,我犹自是不舍,他在树下盘桓,十指从枝叶间流过:“十日后,姑娘可还来?”我偷眼瞧去,又和他的余光撞个正着,微微颔首,红裙的颜色洇上了两颊,我急急向谷里逃去,回首只见白衫的少年迎风而立,是初夏最美的风景深深烙入心底。

每旬第三日,我们欣欣然去赴和风的宴。悠悠长夏消磨在谈笑间,我们并肩坐在枝干上,合欢粉红的花丝萦绕发际,他望向我的眼神忽而有些缥缈。我故意不理,探了一枝花朵来嗅:“听说南国的大理有蝴蝶泉,炎夏的树荫下,清泉之畔,千千万万彩蝶比翼双飞……传说古时有一对男女,情投意合,不想女子被恶霸看中,强抢之,男子被推入泉中殒命。女子日夜在泉畔哭泣,化作合欢树,每年四月,男子遂化为群蝶来与心上人相见……”他拨开花簇与我对望:“何必为古人伤怀?且惜今日青春!”眉心却是微蹙。我抚上他的眉,会心的笑靥舒展,明丽的世上便只剩了繁花。

那年的秋天格外绚烂。金盏菊繁星般开遍了山谷,他倚在树旁,看我舞一支红袖。兴至酣时,他亦拔剑起舞,白衣红裙在碧空下交错,片片秋叶翻飞,幻出我十六年里至美的金秋。那片红枫憩在剑尖,他捉住,插在我的鬓间,宛若为我戴上最珍贵的珠宝。“大哥明年一成家,老太君便可放我离开。”他眸里跳动着星火,那里,是我向往的江湖。

我垂首,敛去眼中依依:“宿霜天,席旷野,风雨兼程,可堪长途寂寞?”

他携起我手,握在掌心:“乘烟浪,踏松涛,河山过往,愿有知己相随!”

笑傲江湖,一生一世。

那时的我们,以为紧握命运,每一步都将繁花似锦。殊不知每个人不过是枝头的刹那芳华,不堪暮春的凄风苦雨。

那年的雪落得特别早。朔风卷起成团的雪淹没了天地,我的红裙如一簇火焰在雪地燃烧。他没有来。夜色铺天盖地地罩下来,我紧紧靠着合欢枯瘦的树干,在悲嗥的风声中等到夜半。

爹说我变得冷漠了,哥哥们诧异于我不再对他们笑,师兄们私下叫我冷艳无双。其实一个人的热情是有限的,当你把所有的都给了一个人,对其他人就不可能留下什么了。

十天后他来了。依旧是飘逸的白衣,而雪地上的足印却如此沉重。

“你瘦了,无双。”他小心翼翼抚上我的颊。

我笼住他冰冷的双手,他眼底的痛苦一览无遗。远离尘嚣的我,怎会知晓那些日江湖上的地覆天翻。自幼生长在父兄宠爱中的我,又怎能体会一夜间失去双亲的哀恸。短短十余日,曾经同龄的少年成长了,家庭的重任沉甸甸地压在双肩。他必须忘却逍遥江湖的荒唐梦,与兄长一道撑起家族基业。

我深深望向他的目光,无言中自有千语叮咛。那一刻我明白了,滚滚红尘理会不得小儿女的任性,风浪淘尽后留下的唯有真金。男儿在世当先修身齐家,我又怎能逞一己之欲,成为他的拖累。

“奈何,你放心。明日我就随哥哥们出谷历练,非练就一身功夫和胆识不得归。你若能等我三年,无双一定能无愧与你并肩。”

他的眸中泛起浓浓的悲喜,轻轻拉我入怀。严冬的肃杀沉寂了山野,我倚在他温暖的怀抱,祈求时光从此睡去,一梦不醒。三年之后,我当能重握自己的命运,山庄也好,天涯也好,千里相随。

临行前,爹带我到娘的坟前磕了头。爹怔怔地望着白雪覆盖的坟头,许久才开了口:“无双啊,你的星子和你娘一模一样,认准的路,打死也不回头。你娘为了我,吃了不少苦头,欠了天大的人情,最后还搭上了命。爹不希望你走你娘的路啊!”

我没有答应爹的话。我知道百里之外的山庄里有一个人在等着我,这份等待值得几生几世的性命。

而命运却在三年后,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三年里苦苦守望的幸福,在我重新踏入药王谷的那一刻坍塌。

大堂上堆满了如山的精美彩礼,爹一言不发地坐在小山的阴影里。我打了个寒颤,几步抢到爹跟前跪下:“爹,是谁来提亲?怎么找到这里?”

爹缓缓抬起头,我看见那张似乎苍老了十岁的脸上深深的沟壑,他的头发已白了大半。我一时戚然,转眼看见红帛上大书的“红枫山庄”,心先是一阵狂跳,随即陷入万丈深渊。

江湖上的消息素来灵通,红枫山庄现任庄主易辉年届三十,尚未婚娶。作为江湖人口中的名门正派,山庄素守纲常之道,绝没有弟先于兄成婚之说。送来彩礼的只能是易辉,他口中那耿直敦厚的大哥。

我昏昏沉沉地听着爹沙哑的声音:“是爹的不是,瞒了你这么多年……当初和你娘得罪了东厂,被一路追杀,多亏当时红枫山庄庄主易中天夫妇施以援手,我们一家才得以逃到谷内,而红枫山庄也因此被卷入政局……这份情一直欠了十几年,虽然我对弟子们有训,但凡山庄的人需要,当随叫随到,且绝不收报酬,可这是和东厂结的梁子啊,我怕是一辈子也还不清了……昨日虢国夫人派人送来彩礼,说愿为长孙提亲,从此便是一家,再无相欠。就算他与我无恩,这天大面子,怎能回绝?何况他既找到这里,药王谷已无秘密可言。江湖险恶,结亲不结怨啊……”

我闭上双眼,霎那间天旋地转。

悠悠醒转,眼前依旧是爹的苍颜白发。爹佝偻着背坐在窗前,侧影悲哀如山。以我以往的性格,可以宁死不从,而三年的磨砺让我不得不以家为先,正如他当年的选择,为了尽可悲的孝悌之道而无法从心所欲。爹的晚年,药王谷的将来,一切都迫使我成为牺牲。

有些东西最好永远不要得到,因为失去的重量是无法承受的。三年的隐扔,换来的竟是叔嫂的关系,命运终究不在我们手里。奈何,奈何。

我换上了鲜红的嫁衣,披上了鲜红的头纱,那是属于我的颜色,是骄傲地妖冶在五月原野上的罂粟,是灿烂地飞扬在六月晴空下的凤凰花,是烈烈地燃烧在两界彼岸的曼珠沙华。这火焰在我体内翻涌,燃尽一切的执著和欲念。倘若能连我的肉体一并烧尽,自由的魂灵便不必再受世俗教条束缚了罢?

迎亲的车队近了,我的目光透过重重垂帘,搜索那个熟悉的身影。他,不在队中。——即便在又当如何?车马辚辚,我被连根拔起,离开我自由生长十七载的山野,驶向一个荒诞的归宿。

六年来,易辉与我相敬如宾,而他,总是在躲避我,常常借故远行,数月方归。我看得见他内心的煎熬,见也好,别也好,莫不是炼狱般的折磨。

壁垒森严的山庄犹如坟墓,埋葬了我二十五载的青春。唯一可亲的是庭前的那株合欢,我从谷里带来树种,亲自种下,六年来已青青如许。而今的我,只能倚着尚孱弱的枝干,作一场缤纷的迷梦。

白色的身影来到树下,十指从枝叶间流过。恍惚间我看见九年前的少年,在树下恋恋盘桓,眉心却是化不开的哀愁。

“奈何……”我低唤。

他停了手,敛去面上的悲喜,静静垂首:“……大嫂。”

我逼到跟前,紧紧抓住他的衣襟:“奈何,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么?”

他的眉眼微澜,仍是肃立:“你我都有太多身不由己。那约定,请忘了吧。”

“你可以忘,我不可以。如果你忘了,为何要躲着我!”我抵在他胸前,泪水打湿了我俩的衣袍。

白衣下的身躯微微颤抖。

“奈何,你大哥这几日不在……”

“……大嫂,请你自重!”他咬牙吐出这句话,身躯僵硬如铁。

“自重?”我凄然一笑,指尖拂过他的鼻翼,他绝然的的眼神忽然涣散。

他温顺地由我领到榻上。我的唇游过他的面颊。

“奈何,你放心,不会教你背叛兄之名……一朝鸳梦也好,你不会记得任何事……”

三日后,易辉被抬回山庄。

“无双,辉儿可还有救?”老太君捧着长孙泛紫的面庞,双唇颤抖。

我为我的夫君号脉。毒自鼻而入,下毒人将六种剧毒按比例混合,下在茶盅盖里,一旦揭开,毒即扩散入肺部。不同的毒发作时间、特星皆不同,虽然棘手,以我之力,却并不是无可救药。

我定定望着老太君,抛却了虢国夫人的头衔,她也不过是一个母亲,一个祖母,像爹一样为儿女心碎。我不恨她,尽管她打碎了我的希望,我明白我们不过都是命运的棋子。

但是只要可能,我一定要亲自决定下一步。

我用手帕捂住嘴,开始哽咽。

老太君面如死灰,踉跄几步,颓然倒地。

易辉的葬礼上,我只是默默流泪。他站在大哥的棺前,我第一次见到他彷徨的神色,撑着棺木,手足无措。

那一刻我也后悔过,但这后悔转瞬即逝。今生我俩注定要困在这山庄,不得不将仅有的幸福苦苦经营。人心,何尝不是江湖。

昱儿是我的秘密,看着他一天天长大,就像六年前的那株合欢树,默默地抽枝,一丝丝地抽出我心底的痛楚。我不会告诉他这个秘密,女人,终究有些东西是只能属于自己的。

直到遇到那个女人前,我还残留着最后一点天真。十年里我改变了很多,可是我坚信他对我的感情没有变,我不在乎什么名分,只要有他的心就够了。

可是就连这最后一点的情义我也是要失去的。那个女人夺走了他的心,我的胸膛里留下了一个丑陋的空洞。嫉妒那颗毒草就在那里发芽,充满了那个空洞,变成了我现在的心。

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不会哭了。多一个人倒在我的毒下,世上就少了一个比我开心的人。可是人总是那么多,我一辈子大概也是毒不完的。

追求美丽,追求自由,有什么意义呢。越是得不到就越是痛苦,不如孤独地活着,带着一颗狠毒的心,至少能从报复中得到一些乐趣。

我要让那个女人也尝尝我经受的痛。

当冷艳的古红抹上她的唇,情毒:绝情寒心,便沁入骨髓。一旦有人背叛她,让她心碎,此生,她便万劫不复。

~>-<~

作者:棠棣之花——新浪“浪漫奇幻派”番外大师!!

(完结)

第4章小春子番外

我的名字叫江晚春。

明明是个少年,却偏偏起了女孩子家的名字。祖母说这样好养活。

父亲是个读书人,自幼体弱,因为家境贫困在寡母的撮合下娶了相貌平平的母亲。六岁之前的记忆是母亲的唠叨与父亲的药罐,祖母在那年葬进了后山的坟茔,父亲的病也愈加严重,终于没有熬过冬天,随祖母而去。

一年之后,也是冬天,母亲把我交给一个说话尖细的男人,只说是带我去当学徒谋生活。临走时,那人给了她一小包东西。

只记得她没有去接,把我身后的包袱紧了紧,猛得抱住我,喃喃地说:“儿啊,娘对不住你,娘对不住你啊,不要怪娘,不要怪娘……”脖子后面是娘呼出的热气和她温热的眼泪,直到那个男人把我从她的怀里硬拽出来,拉着我走出门外。

我回头看我娘,她倒在地上,扶着门槛,头发散乱,哭着一直在喊:“儿啊,娘对不住你啊,不要怪娘……”

我的眼泪也涌了出来,挣开男人的手,大声地对娘喊:“娘,我会挣银子回来,我会挣银子回来……”

男人一路拉扯,把我带到大路边停着的一辆青色篷顶马车前,一个托身便把我塞了进去。里面已经有四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穿着和我一样带着补丁、泛着灰白的棉袄,眼睛都是红红的,有的还在梗咽。

还没等我坐稳,一声长鞭,马车猛得向前驶去,头重重地撞在车后的木栏上,眼睛直冒星星。

一路颠簸。

车里四个少年,两个是兄弟,叫小五和小六,还有一个姓武,名字很拗口-——武德古,还有一个叫刘娃子的,说话声音很小,总是睁着惊恐的眼睛,脸上露出怯怯的神情。他的身子瘦瘦的,窝在几个少年中毫不起眼,显眼的是他黑瘦的右手上有一大块紫色的胎记。

孩子总能很快把伤心事搁到一边,一路上我们对要到达的地方既忐忑不安又充满想象。

“那里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有很凶的老爷?我们是去做下人的么?”

马车终于停了下来,手挡着车外刺眼的光线,才看清青灰的高大围墙,车旁的红漆木门两侧立着两只威严的石狮子。这只是一个偏门而已,却已经让人震撼地心惊肉跳。

随即,一个头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的人把我们呼呵着赶下车,又带着我们穿过几道门,最后把我们锁进了一间小屋子。

对之后的记忆,我一辈子也不愿去想,被按在木板上的那一刻,我放弃了挣扎,任凭*传来撕裂的疼痛,一滴清泪滑下眼角。

也许时间长了就会忘了吧!那个屈辱的伤口和那段屈辱的回忆。

只是忘不了三天后,被扔出院门的几个黑布袋子和一只不小心露出来的黑瘦的小手,上面有紫色的胎记——那个说话声音很小,总是睁着惊恐的眼睛,脸上露出怯怯的神情的刘娃子,终是熬不过身上的那一刀。

不幸的我和刘娃子相比,也许竟是幸运的。

**

七岁进东厂,已经五年了,日子在每天的打扫和洗洗涮涮中度过。两腿间的秃兀处已经没有了开始的疼痛,或者说已经麻木了。

点点滴滴的辛酸和委屈,全部咽进了肚子里。

每月的一封家书,诉说的尽是自己幻想中的美好谎言——不能让娘知道,我可怜的娘,她的眼泪仿佛枯井,已经快干涸了。

和我一起来的小五和小六继续用他们自己的名字,武德古改叫小德子,而我叫小春子。

我们都没有了姓,拥有的只是一个代号。

小五子和小六子因为机灵嘴甜,让役长挑去上街采办杂物,每次都带回不少好吃好玩的东西。虽然只是偶尔分给我一点,我也会兴/奋好一阵子。

更多的时候他们对我依然不屑一顾,在他们眼里,小春子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而我对他们的漠视和不屑只是淡然一笑……

渐渐地,他们谈起最多的就是城里的妓院——男人最爱去的地方。

从小五子和小六子不厌其烦的描述中,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艳翠楼美若天仙的姐姐们,温柔地轻唤我的名字,“晚春……晚春……”

每一次,这样的幻想都让我想到娘亲。娘虽然不漂亮却很温柔,尽管有些唠叨。

如果我能跟役长出去,一定要去妓院看看那些天仙般温柔的姐姐。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越来越强烈,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无关欲望,无关暧/昧,无关风月,只为那梦幻般美好的一声轻唤,“晚春……”。

于是,我也学着小五子和小六子,开始讨好役长。

终于,我被安排在府衙大厅内打扫,这就有机会看到掌班、总管,甚至厂公大人。

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人世间竟真的存在俊美如神祗的人。

虽然只是一个远远的背影,可那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几乎让人不敢直视。冷漠中带着霸气,狂放中又有严谨,永远挺地笔直的优美的背,正是这个王朝的脊梁。

这就是东厂厂公,天朝敬国侯——曹正清大人。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那惊/艳的时刻却像烙印一样深深刻进了骨髓,恐怕这辈子都难以消磨……

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这样出色的男人;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走进这个冷漠的男人的心中……

黯然失笑,摇头自责道,“小春子啊,你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日子就这样重复而单调地过去。

一直抱着一线希望,“也许运气好就能随小五他们一起上街!”

可是运气并不是为我准备的。

那天晚上,掌灯时分,擦完最后一遍祠堂内历届东厂厂公的牌位,正准备离开,一个满身酒气的人晃着身子进了祠堂,因为光线昏暗,我看不清开人,只能闪身低头在一边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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