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就是谁!
这个舌头鱼。
两个人点了菜,抬腿进了大厅,古香古色的装修,每个卡座之间有一扇木质雕花的屏风。
鹿千荨坐在靠窗的位置“哥哥,等会儿吃晚饭送我回家啊。”
“怎么了?昨晚你闹腾的厉害,我可是没吃啊。”
鹿千荨脸一红。
“妈妈让我回家。再说,我这么久没回国了,回家在家住是应该的。”
“咱们什么时候结婚呢?那时候,就可以正大光明的不回家了。”
鹿千荨在桌子地下,踹了他一脚,反正是他的鞋子踹了他的裤子:没我什么事。
正闹着,一个人站在他们桌前面,鹿千荨抬头。
穿着比过去成熟许多,朋克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纽约客风格:“小风。”
路风笑一下:“小叔叔在这里吃饭呢?”
什么时候叫我叔叔了?明显的生分了。
眼神闪烁,有些鹿千荨看不懂的东西。
鹿千荨说;“坐下一起,吃吧。”
他推辞:“不了,我约了人。”
鹿千荨给他介绍:“这位是吴总。恒丰银行的。”
他伸手给吴宇凡:“你好,吴总。我们认识。”
吴宇凡握着他手:“你好,又见面了。”
鹿千荨莫名其妙的看着二人,什么时候认识的?
“不打扰你和小叔叔了,看到你在这里,过来打个招呼。祝你生日快乐。我先走了。”
临走时,路风看了鹿千荨一眼,又说:“小叔叔现在也十八岁了,以前的事儿,都忘了吧。”
这话说的,那次打架?什么事?在路风身上搞不懂的事儿多了。
路风转身走了,不想看,不想想,那张脸。
脑海中还是昨夜玩具房窗台上,两个纠缠的身影。
漆黑的夜风中,心脏停掉的自己。
第12章
路风只知道他们两个认识,却不知道两人已经到了这个程度。
转身离开,心里的情绪纠缠成草,荒芜了整个心田。
这几个月,路风长大了,人的长大,也许几年,也许几天,也许几个小时,也许一瞬间。
那天的事情太突然,让人猝不及防,引发了那样的混乱,结果小鹿鹿被送走了。
连道别的话也没有说。
路风自己也搞不懂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是想呆在小鹿鹿身边,看着他白里透粉的脸,
真的是细腻到没有一个毛孔,每个表情,每个动作,都能吸引路风的视线。
路风还小,还不懂什么叫媚到骨子里。
鹿千荨也不懂,他是天生艳骨,一举手一投足自己只觉是平常,便已颠倒众生,自己怎么会知道?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两少年懵懵懂懂,已被情丝深缚,却浑然不觉。
路风经过那件事之后,深刻的剖析了自己的内心:为什么就想碰触他?
亲近,想要更亲近的愿望越来越渴望,一天见不他,心里就空落落的。
面对爷爷的质问,无语以对,难到我真的对小鹿鹿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了?
失眠了几个夜晚,答案是肯定的。
出事就是因为自己忍不住的想要吻上那张娇柔似花瓣一样的嘴唇。
想要知道他是什么滋味的,想要尝尝,想要咬一口!
爷爷在小鹿鹿走后,找他深谈了一次,言谈话语之间,已经知道他对小鹿鹿禁断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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