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红看不到他的脸,满眼只能看到那些狰狞的疤痕,和郑启挺拔的后背,好看的肌肉纹理,他的手仍贴着,说着“我六岁的时候,就跟我父亲说我要到北疆去,上阵杀敌,不杀尽匈奴不回京城。我父亲当时没做声,过了几年就把我扔进兵营里。”
这是郑启极少说起的童年过往,芝红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轻轻地应了声。
“我父亲说,要打赢匈奴,先打赢西山里几个大将军吧。刚进去的时候我就七八岁,跟着刷马,看粮草,军医的营帐里我也待过,慢慢到了十一二岁才摸上枪杆子。”
“那时候我还要两头跑,回家里上课,读书,背一些之乎者也的东西”郑启说到这里笑了笑,伸手覆上了芝红的手,就那么轻轻地贴着。
“十二岁开始我就成了一名黑麒军的新兵,从最底层的小兵做起。我那时候训练起来对自己特别狠,半夜不睡觉跑去那兵器库里,抄起武器就耍,一定要自己能样样精通,才能睡个好觉。”
“渐渐地营里就没有人能打得过我了,那时候我觉得我才是天下第一,上阵打匈奴我一定能斩下他们单于的脑袋。就跟我爹吵着我要去北疆”郑启的声音突然低下来,芝红听得出神,就感觉到郑启放下了手,转过了身子来。
他们突然地对视,芝红能看到郑启眼睛里闪亮的光,他轻轻地点了头,就看到郑启牵着他的手,继续说道“十六岁的时候我去了北疆,随军开拔,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
“匈奴人高大,大多比我们大周的战事高出半个身子,远远地冲过来,排山倒海一样的阵势,你手里拿着刀枪,都会瑟瑟发抖感到害怕”
“但是你站在那里,如果倒下去他们就会踏过你的身体,占领我们的城墙,洗劫我们的百姓,抢走我们的牲畜和妇女,虐杀男人和孩子。我见过他们偷袭一些防守薄弱的小镇,马蹄声踏过后,整个镇子都泡在血里,我想我们军人不能站着扛着,百姓就要丢命城池就要不保,所以我们必须上。”
郑启说得慢,轻轻地揉着芝红的手,他看着那颗鲜红的朱砂痣,接着说道“我那时候初生牛犊,什么都不怕,被匈奴气得,整个人都瑟瑟发抖,有刺先锋侦查他们查到了匈奴粮草的位置,主将们正在商量如何捣毁,我却一个人趁着夜里就逃了出去。”
那时十六岁天不怕地不怕的郑启,一个人独闯匈奴守备森严的营帐,芝红想象着当年的惊险,不由得随着他的话语揪起心来。“我身上带着火油和引子,摸了一圈把东西布置好,刚要扔下火头,就被他们巡逻的匈奴官兵发现了”
“当时我一个人被围住,他们冲上来各种兵器往我身上招呼,给我划了几道口子,还是被我给逃出去了。最后我骑着马回兵营的时候就剩半条命,半身烧的焦黑,身上还插着个折断的箭头。床上躺了好几天”
“我爹当时已经升任三军统帅,他身在京都,不能擅离职守,却在收到消息后连夜骑着马赶过来看我。”
“他看了我的伤,好一阵没说话,抽起马鞭就往我身上招呼,骂我不听军令擅自行动,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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