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撕开糖衣把糖喂到我嘴里,“刚买早餐的时候顺道买的。”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一直都这么细心,只要是我要的,恰巧他能给得起的,他都会不求回报一股脑的给我,生怕委屈了我,生怕觉得给我的永远都不够多,我经常享受得心安理得,有时也会问一句“干嘛对我这么好?”
头天晚上就已经计划好了行程安排,我要和他一起做所有情侣都做的事情,要和他一起去森林公园散步,一起看一场电影,去书店里的奶茶吧一边喝奶茶一边看书……虽然这在我之前看来很幼稚的事情,可是现在也想厚着脸皮来一回老黄瓜刷绿漆装嫩的浪漫浪漫。
外面的天空昏沉沉的,不透亮,幸好没下雨。拉着他的手走出房间,锁上门,然后两人都默契着悄无声息地松开了彼此的手,因为走廊上有摄像头。
带着他去森林公园散步,这种闲适的生活很适合我们。先不说我,就他,他浑身上下都透着无法忽视的儒雅气息,文质彬彬,悠然谦和,又才华卓绝,理所当然的喜欢文艺点散漫点的生活。而我,我不敢自诩是个饱学之士,只是一个普通的文科男,然而也犯得一点文人的通病,骨子里多多少少透着点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本性,而在这本性里还加了些天生的悲情。
走到半坡上,累了,坐在道旁的石椅上,他仰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他在看不知道的地方,我却一直盯着他看,干净的侧脸,圆润的下巴,刚毅里带着点柔美的凸起喉结的长颈,我情不自禁吞了一口口水,看到四周没人,脑袋移过去嘴唇亲在他的脸颊上。他把脑袋收回来脸上展出一抹苦笑,看了看我,说:“你看这茂密的树叶间,零星点点杂乱的光亮,感觉好像是这世间本就够多的万千繁华,明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都不过是一捧黄沙,可干嘛非要逮着别人的是非指指点点胡说八道,我们彼此喜欢怎么就不能融于世?要这样……遮遮掩掩。”
“别这样,我们没错,他们也没错,只是精神领域还没达到一个契合罢了。”
“我懂,根深蒂固的观念怎么可以轻易就被颠覆。”
“别管了,你就当我们偷情啰,不是都说偷情很刺激的嘛。”
“你能不能说好听点?我堂堂正正跟你处对象,你却说是偷情。你是娶了妻?还是我娶妻了?”语气里有点恨铁不成钢还有点…真的生气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不要生气好不好,我说错了,真的说错了。”
我从来不喜欢看电影,但他喜欢,他很喜欢看文艺片。整部片子一个多小时,我不知道演了什么,剧情角色一无所知,看到他看得津津有味,也不好打扰他,我只好带着耳机听歌看小说,在看到大屏幕上的“剧终”字样我有了一种“姑娘”终于熬成“婆”的百味人生。出来了之后,他不会和我讨论剧情,因为他知道我只是陪他看,但我什么都没看进去。
他很喜欢看电影,喜欢到忘我的境界,就像刚才一样,他的魂儿都被剧情勾了去,哪还记得边上坐着一个忍着无聊受着煎熬的我。他还很擅长写剧评,有条有理论据充分,不往高的捧也不往低的贬,常常都先褒奖,然后再点出不足或瑕疵之处。他也不追星,写剧评常常先从编剧开始着手,再到演员的演技,至于背景特效和颜值都是三两笔点到即止,从不细论,他说过特效和颜值这些东西太虚,没有什么实质性,一部剧成功在于剧情怎么编、导演的初衷以及演员的演技。不过,他不常写剧评,他能记住一部片子出自于谁编谁导,却不知道主角演员的名字,就这个我常说他是个无视外表专看里子的人。
若他真要从文,估计不会饿死,毕竟他文笔底子真的很好。
我与他并肩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踱步穿梭,目的是去美食城吃饭,然后跟他说吃过后一会儿咱们再去西西弗。带他去书店,是最佳“待客”之道,他不会拒绝也不会觉得勉强,因为他是个书痴,看见书就走不动道儿的那种,我是在“对症下药”。
刚踏进西西弗还在挑书的当口,裤兜里的手机震得一片天翻地覆,摸出来看是我妈打的电话,离开他走到书店门口才小声接通。我妈其实就是喊我下午回家吃晚饭,她说今天我过生日怎么可能不回家?我看着某人正在挑书的背影,心里笃定地委婉回绝我妈的话。可我妈始终在劝儿回家团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让我很犯难,某人不想跟我回家,我能明白也能体谅他心里所想。
他看到我躲在门边打电话,我一脸无奈的表情,一边是我妈的“通.缉.令”,一边是他的“不想”,我夹在中间仿佛是正处在婆媳之间闹矛盾给我穿了小鞋两头不讨好的尴尬境地,总之很头疼。
他抱着挑好的书走了过来,我赶紧挂了电话。
“谁啊?”他问。
“我妈。”
“真的?”像我这种偷偷摸摸的行径,而且看到他过来还立马挂了电话,换个人都觉得我的话不可信。
“千真万确。”
“那你躲什么?”
“哪有?”我嘴犟,不过一瞬气势就蔫了,只能从实招供:“呃……我妈要我回家吃晚饭,不过……”我还有半截话“你放心,我不回家的。”可惜没说完,我妈又打过来了。
“我跟你一起回家。”他承诺。
“真的!”我眼睛睁到最大,有点不敢相信。看到他笑着点头,立马乐开了花儿要老妈撤了“通.缉.令”,“妈,你别催了我马上回来,对了,我还带着……带着个朋友回来。”
☆、第3章
从书店出来我就带着他往能坐公交回家的站牌走去,途中路过阿迪达斯的专卖店,他突然拉住我说要进去看一看,我不喜欢逛街买东西,不耐烦地拉着他喊他快点走。他死活不肯,非要进去,还问我:“那天你看中的鞋子是哪双?我买来给你,当生日礼物。”
我此刻很疑惑他脑袋是不是被门板夹过?或者进水了?连忙骗他说:“不是这家店。”
“没关系,一个品牌的专卖店都有同款的鞋子。”我已经算是倔的,跟他比倔,那我的倔简直就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事情还是发生在十多天前,某天下班回家的时候路过阿迪达斯的专卖店,其实根本没打算买,但鬼使神差的猫腰钻了进去。左看看又看看,突然看中一双跑步鞋甚是喜欢,就像女人喜欢化妆品的那种喜欢,不管价签上一千三百多的标价,拿着就往收银台走,营业员也喜滋滋的跟我鼓吹这双鞋子是如何如何好的话,然后…很尴尬的事情出现了,我刷卡余额不够,又刷微信钱包,很抱歉,我卡里的余额和微信钱包余额加起来也不到一千块。其实遇到这么尴尬的境界刚开始我还没觉得什么,可看到旁边刚才一个劲鼓吹的营业员的脸色,我瞬间脸红一片。不过始终还是没示弱假装淡定地说:“我今天钱不够,不买了。”然后转身气定神闲一本正经地走了出去,当然我有听到收银员和营业员说的一句话“切,摆什么阔气。”
我平日里性格算是清浅淡然的那种人,但是这一刻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我并没有要装,只是没注意还没发工资而已。心里气闷闷的,晚上跟一个远方的朋友发邮件大概说了一下这件事,朋友回邮件说“买鞋的事确实尴尬,想着你一本正经的走出去的样子。你可能不用花呗,不然其实可以避免尴尬的。”
我不知道花呗是什么?所以回邮件好奇问:“花呗是什么东西?”估计朋友看到我这个愚蠢得不能再愚蠢的问题除了捧腹大笑,还会觉得我这人太过于“白痴”了些。
这件事情,我在电话里跟某人一五一十全部说了个一干二净,还包括心理感想和一点点自卑,把他当成了我发泄的“垃圾桶”。当时某人除了安慰我一阵,并没有太多的其他的意思,谁曾想他居然记下来了。
“我发疯,你也要跟着一起发疯吗?”我拗不过他,只能任由他拉着走了进去,其实还是那家店,只是我不知道还是不是那个营业员,毕竟我是个脸盲症患者。
“你喜欢的东西,我想买来给你,你干嘛不要?”他一边往里走,一边又问:“哎,是哪款?”
“我靠”我在心里暗骂一声,“哥,你知道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当时是一见钟情了,可我现在对它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没有说谎,是真的,当我没钱决定不买了的那个时候,我对那双鞋子的态度瞬间从宠爱转到路人的态度。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能天长地久,我还是喜欢日久生情,慢慢磨合培养酝酿出来的感情。
“可我今天还没买东西送给你。”
“什么没给!你早提前给我了好不好,5月份的时候你不是买了一套汉服送给我当生日礼物了吗?你是记性差了?还是你觉得你钱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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