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笙直视林行歌的眼睛,牵起嘴角,“歌儿,我与你爹爹是结拜兄弟,我从来都只把你当侄儿看待,以前不曾有其他想法,以后更不会有,你不必在我心上花费心思了。”
“我只想做个闲散的二寨主,潇洒恣意。”莫笙又嬉皮笑脸道,“寨中属意歌儿的男子不少,个个身强力壮,我这个弱鸡二寨主,可是打不过。”
“说完了?”
莫笙还未答话,只见林行歌手掌逼近,打在自己身上。下意识惊叫一声。
不过并未有想象中的疼痛,只是原地转了一圈,身上多了一件红底白领对襟袍子,随即腰上一紧,束上黑色腰带。样式十分简单,甚至做工还有些粗糙,有些线脚歪七扭八的。但穿在她身上,却也相称极了。原有的几分阴柔之美,倒变成了翩翩如玉的少年气息。
莫笙拍拍胸脯,舒了口气,还以为林行歌由爱生恨,要打死她。
“以后莫穿你那些深色衣裳了。”林行歌上下打量一番,“下回,我给你缝件女儿衣裳,想来更美。”
莫笙抓了抓头发,“我方才说那一通,你怎么——”
“我该去桃花源巡视了。”林行歌抓住莫笙的手腕,直接拖出门去,“你与我一道。”
桃花源是黑熊寨安置家眷、老弱的所在。不同于前寨的绿林之风,那里风景秀丽,有耕地农田,有水车纺锤,自给自足,一派幸福安然。尤其三月桃花漫山,美不胜收。
莫笙挣脱不过,只好随了林行歌的意。
去的路上,林行歌再不跟莫笙说一句话,行了一阵,实在尴尬,莫笙便主动开口:“阿花和阿草呢?”
阿花阿草是从小跟林行歌一起长大的女兵,她们都是熊大捡回来的孤儿。
“我叫她们买些东西回来。”林行歌说到这里,忍不住露出个笑。
莫笙点点头,只简单答了声:“哦。”
眼看快遇到人了,莫笙想把手从林行歌手上硬拽出来,奈何力气不够,便苦口婆心道:“歌儿,男女授受不亲,让别人看见咱们拉拉扯扯的,于你清誉有损。我在别人眼里是个30岁还未成家,仰仗你爹爹的废物,若是——”
还未说完,林行歌已然松了手,走到莫笙前头,“等你我成了亲,我再名正言顺地牵你。”
莫笙蜷了蜷手指,而后一路沉默。
走在不是很平整的小径上,先后有几个大娘、阿婆跟林行歌打了招呼,还热情邀请她去家里拿些吃食。
林行歌一一笑着拒绝,让她们留着给孩儿孙儿。
莫笙看得出,林行歌是真的把这些人看作她的责任。虽然林行歌是熊大未打过招呼就抱回来的孩子,且是个女儿家,起初寨众颇有微词。但她自小擅长武艺,长大了丝毫不逊于男儿,又有义气有担当,久而久之,也让原先心有不满的人佩服起她这个红妆少寨主。
“这是我刚采的花,送给二寨主!”
两人正走着,突然有一个粉衣姑娘跑过来给莫笙手上塞了把野花,捂着脸跑走了。
——果然跟着林行歌有肉吃,出来一趟还能得把花,回去能做鲜花糕吃了。
莫笙嗅了嗅手上的花束,想到吃的,垂涎欲滴。
“给我。”林行歌停下来,朝莫笙伸出手。
莫笙把花背在身后,“你想要自己采去,这是人家送给我的!何况你拿着又没用。”大不了我做好了让你尝尝就是。
说着,想到林行歌小时候边吃鲜花糕边流口水的模样,可爱得很,不自觉流露出几分笑意。
林行歌一言不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叫莫笙一路小跑,追得气喘吁吁。
“小歌儿,你走慢一点,我快累散架了!”莫笙已是上气不接下气,没有余暇注意林行歌的不同寻常。
她见林行歌走得远了,实在没了力气,索性自个儿坐在一个大石头上歇脚。大口喘气的同时,还略有缅怀,“还是小时候可爱,任我揉捏,一口一个甜甜的弱鸡叔叔。哪像现在,腿那么长,都不知道等等我。”
闲坐无事,莫笙跟系统商量,“老西,下一个世界让我当个美艳动人的万人迷行不?最好年纪二十出头,皮肤吹弹可破,身材前凸后翘,不要再让我当老阿姨老叔叔了。每天勒着胸,怪疼的。”
系统:“祝你活到下一个世界,嘻嘻嘻。”
听到系统恢复了这种欠揍的语气,莫笙松了口气,抬眼望了望天。
“二寨主。”一个短打服手下沿路跑来,停在莫笙面前,“寨主寻你有事相商。”
石头上的人还未歇够,没有动弹,“你可知是何事?”
“似是有几个青年才俊的家里找了媒婆来说亲,寨主想让二寨主帮着参谋参谋。”
“你先回去叫大哥莫要急着决定,我这就来!”
莫笙半点不耽误,立时起身往回走,脚下生风。
心道:“十五岁就成亲也太小了,小团子又不愁嫁不出去,该等到十八岁再出嫁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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