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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ps:刚写了两章,结果又要开始忙了,人家过年都是要回家过年,就小僧只能在外面回不去了,工作任务需要,既然决定出门赚钱,自然很多事情有些身不由己。

春节的票不好抢,小僧也是抢很久没抢到,这也是不能回家的一个原因。

本来过年,就是要一家人团聚,可是老姐去了东北,小僧又回不去,只能让二老两人过年了,以后争取不出现这样的情况吧,毕竟一家人在一起才叫过年呢。

大家也是要跟家人经常多待,毕竟这一辈子说长也不长,陪陪家人没什么不好的。

☆、第十九章如何能够不曾遇见

“田思语,早啊!”内心很是忐忑,鼓起勇气勉强对着迎面而来的女生开了口。

田思语背着黑色皮质的背包,也是装了些回家要用的东西,看到对面的李同,一抹温煦的笑意扬在脸上,李同觉得,别的不说,就这样的笑容,就足以让他迷醉了。

更别说那姣好的身材,和恬静精致的脸颊了,这样的容颜,跟李同相认的干妹妹齐珍几乎平分秋色了。

齐珍也是美女一枚,与田思语的温婉相比,她更是显得娇小可人,给人的是邻家妹妹的那种感觉。

从一开始,与齐珍相识,到两人的关系变得熟络,李同自始至终都没想过要去追求齐珍,可能心里有个人,便再住不下第二个人了吧!

跟人说起过齐珍跟自己的关系,很多人都认为李同是因为追求不到齐珍退而求其次,改为兄妹相称。多么老套的戏码,可是与李同无关,当初好像是开玩笑,直到两人都认了真。

无话不说,这是两人的话题,齐珍会说些自己跟男朋友的烦恼,李同会认真的倾听,更多时候,他是一个不错的倾听者。

“李同……”田思语走过来,呼啸的冷风卷带着发梢的清香,轻轻一嗅,分外迷人。可能不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哪怕李同曾经跟自己表白,自己拒绝之后对方要求做朋友,她也真的将对方当做了朋友,那么的自然,熟悉的只是一般熟人的问候,陌生的是深到骨子里的距离感。

真的只是一般的朋友啊,李同心里一暗,可是我还是遇见你就紧张,看到你慌张,看不到着急,怎么办。

我是爱你的呀!可是你不曾体会我炙热的心跳,在你温柔的眸子里燃烧。

爱一个人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吧,自己是有多么爱着眼前的人啊,李同对此深信不疑。

一辈子,还能如何,这么去喜欢一个人啊!

对田思语的爱意,他是这么的笃定,他甚至想,此后的日日夜夜,自己怕是不可能再去这么喜欢一个人了。

但,那是爱麽?

还是喜欢,好感呢?

可是从头到尾,他有认真追过这个人吗?表白,失败,然后呢,变不了了之了,这算哪门子喜欢,又算哪门子爱呢?

温柔以长情的陪伴,疯狂以热情的纠缠,都没有,说是喜欢,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说是喜欢,也顶多是好感啊,怎么能说是爱。

李同,我想,你可能未曾真正喜欢田思语。

爱一个人,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迄今为止,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喜欢到奋不顾身呢?

以上这些话,是多年以后,田思语结婚,李同在酒后跟田思语的闺蜜,说是自己喜欢田思语的这些过往,那位这么说的。

当时的李同,对于田思语闺蜜的这一番言论甚是不解,自己是如此地爱着一个人,又怎么说是连喜欢都没有。

世间的情爱因果,何时变得这么不可捉摸了?

他,突然不懂了,还是说,他从未懂过?

直到后来,他再次遇到那个人,久违的心跳,在空寂的胸腔里翻腾。是那滔然的火山,等到了周期,井喷,以那燎原的趋势蒸腾大地,所以,后来他,果真爱了。

从第一次遇见,时隔多年,再次遇见,他是有些懵懵懂懂,那个人,为什么总给自己一种特殊的感觉。可却像是极美的诱惑,纠扯着心弦,令他欲罢不能。

懂了,悟了,才发现,那些情啊,爱啊,于他而言,还是过于奢侈了。

此刻的李同,少不更事,前方雾霭沉沉,他只是觉得眼前这个女生,是自己此刻所喜欢的。

“你们,这是在等人?”田思语看了眼李同身后的两人,微微点了点头,寒暄问道。

说到底,封靖跟梁戟,高一的时候就是跟田思语一个班级,平时三人说话不多,此刻见了也只是打了个招呼。

“我们有一个同学住院了,我们几个去看一下。”李同说着,示意了下身后的两人,几个人都认识,李同也不再罗里吧嗦地介绍一番,更何况他也不是这么主动的人。

他看着田思语的时候,心里有些紧张,怕他有什么误会的,即使还有两人陪伴左右,毕竟一大早上的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人,怎么看都容易让人误会。

可是他到底失望了。

田思语没有丝毫的不悦,或者说,她跟李同说话,也只是出于朋友间的那种礼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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