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很恶劣,但很多人打篮球的热情并没熄灭,那么冷的天,你还是能看到很多人奔跑在球场上,只是穿个简单的羊毛衫,头顶还冒着热气,让李同这样穿着棉袄还瑟瑟发抖的人羡慕不已。
现在李同很少去到篮球场看打球了,实在太冷了,通常情况下,也就是待在教室做些习题,困了眯会觉,冬天天冷睡觉挺舒服的。
要是逢着体育课,那就跟着袁莉他们几个去学着打乒乓球,也不会,在那找虐,虐就虐,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之前老是看到祁文寇打篮球,有次他跑到乒乓球台这边打球,那就一个溜,再看看自己,李同不由胡思乱想,难道自己真的没有艺术细菌?
高中时候的课外休闲,除了篮球,在教室兴起了打拳皇的游戏,不知是谁在电脑上弄得,两个人在电脑上操作,看谁ko谁,就是比操作技巧,没什么难度,纯粹瞎玩。
教室配备电脑跟投影仪,白板,李同急着高一暑假之前的时候只是在教室孤零零的放了一个电视机,十几英寸大小,见到地理老师开过一次上课,彩色的,看着还好,后来是一次都没看到过了。
等到李同从北京回来的功夫,这里都弄得这么好了,他是看着挺新奇的。
新奇归新奇,他是不去参与的,只是看着他们课间趁着宋宇不在的时候偷放几首歌,或者打几把拳皇,自己就权当看客,睡醒的时候瞅上几眼。
坐在角落里的安逸跟李同差不多,睡觉次数也多,经常能看到他在早读的时候睡着,无论是语文还是英语。
见安逸上去打过几把拳皇,就是班长林彬也是上去过几次,宿舍那几个家伙,放了学,最着急的不是去打篮球,还是围在电脑跟前等着玩拳皇。
宋宇很能猜到大家的心思,每天中午放学后,还会悄悄摸到教室,看谁在玩电脑,瞅着玩的,说几声也就回去吃饭了。
就是课间休息的时候,也是会搞个突然袭击,看谁在玩电脑,李同觉得有些无聊,这样的行为也是太过幼稚。
不过宋宇也就比这些高二学生大个几岁,要不是这班主任老师的头衔,看起来也就是年纪大一点的哥们罢了。
这个时候,英雄联盟还没风靡,大家玩的最多的也只是DNF,CF,红警,QQ炫舞,QQ飞车什么的,电脑里的农场牧场也是玩的嗨起,对到别人的农场偷菜更是得心应手。
比谁开的钻多,什么黄钻,绿钻,紫钻,一个人的号码好,等级高,甚至也能卖出一笔不少的钱。
大多的当然还是课程,与电脑,与游戏的接触,只不过是在周末,在每个偷偷摸摸,害怕被老师查岗的晚上。
安逸似乎是很能跟大家玩的来的,他的健谈,以至于不论在本班,还是其他班级,都有很多认识的朋友。
李同觉得,跟这样的人,肯定是会越走越远的,明明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就像自己跟田思语,何尝不是如此,自己所要求的,不过是一个不可能的结局罢了。
是自己想的明白,不过是不打算让自己明白,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他在学校可以有很多朋友,很开心的事件,有喜欢的人,可是回到家里,自己还是那个自己,家庭拮据,是与学校那样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存在。
多想就这样,不愿意醒来,持续着这样一个梦,哪怕是没有时间啊,没有机会什么的去实现,可总该让他在这个能够做梦的年纪,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啊,又是谁说往事不要提及,那里是一个最为明媚的自己啊!
众星捧月是不适合自己,那就让自己孤单成光,在光临过的时候,照亮过自己的样貌,这样子,就已经足矣!
北方的冬天,偶尔有暖和的时候,晒着太阳,暖烘烘的照着,还能让你沁出一层细汗来。时间这么久,李同照了照镜子发现,头发又变长了,这么丑的的样子,他觉得是时候要理发了,哪怕是要花出一些他自认为很贵的钱来。
上次理发,什么时候来着,两个月前?
噢,是太久的时间了,自己是不修边幅,但不是不注意形象,再怎么,打理好了,才能迎接更好的未来。
理出个什么样子呢,又能是个什么样子,花少量的钱,自己头型也不知道适合什么样的发型,还是老样子吧,看着凉快精神些,省得衣服病怏怏的样子。
自从上次到校医室看望君牯凌遇到他的同学杜若兰,大家彼此相互认识后,李同与杜若兰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至于地点,自然是在李同他们的教室。
基本上都是杜若兰来找的君牯凌,三番五次的找,看着也没事,每次找完还到李同的座位转转,指正下李同做的试题,知道的人晓得是来找君牯凌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直接来找李同的呢!
人往往会输在自认为最为通达的地方,譬如李同,自认为喜欢别人,可是并没有别人眼中那深沉的喜欢,他自认为不是情圣,但对小女孩子的心思比一般人懂得多很多,但是遇到别人喜欢他的时候总是显得后知后觉。
年少的苦难,他总认为,自己是比别人成熟很多,殊不知自己在很多事情的处理方面显得极为幼稚,没自己的主见意识,常随大流,人往往自认为了解别人,但自己都尚未清醒的认识,又怎么能够去了解别人。
活在自己的意识中,便是将世界与之隔绝,凄凄惨惨唱着几段衰歌,当做整个世界都欠着自己一番。
杜若兰来教室的次数越多,班级里风言风语开始传起,说是这女生喜欢李同,所以借着君牯凌的路去接近李同。
杜若兰听到,恍若未闻,君牯凌听到,暗笑了下,不去揭穿,也不去阻拦,自己身边的这些女性朋友,样貌一个个虽说不是太好,但是性格那绝对一顶一的好,自己哥们这闷葫芦,性格孤的很,也是时候找个人来开导他了。
直到有天,晚自习结束,人走了七七八八,李同待在教室继续做着习题,这几天君牯凌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走得特别早,甚至跟李同打声招呼的功夫都没有,杜若兰每次在楼道明明看到君牯凌打算回宿舍离开教室,却也只是彼此打个招呼,径自一人走到李同他们教室来,这下不去找君牯凌了,直接向着李同问将起来:“李同,你看到君牯凌了吗?”
开玩笑,这个班级,杜若兰除了君牯凌,只认识李同一人,不问这人问谁?
“啊?没有,我没看到他。”
上次的月考,李同退步很明显,本来尚算一般的成绩,这下更加目不忍视,宋宇看了直摇头,李同也是急了,心下不能就这样下去,也开始比以往努力起来。
别看他这人平时懒散,但始终有自己的自尊心的,以前在班级里也算是好学生的自己,怎么可能还越活越回去了呢!
最为重要的一点,只有成绩好一点,才能在月考的时候跟安逸一个考场,李同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在考试的时候能够跟这人在一起,那一定是莫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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