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间,周瑜自己也微微笑了起来。他回过神,拿着玫瑰朝面前的少女颔首道:“你......”他瞥了一眼那不远处目不转睛盯着这里的男生,把那句“过得好吗”收回喉咙,“明天还在这里卖花吗?”
“不来啦,我只是今晚陪男朋友来看演唱会,顺便突发奇想赚点外快而已。”少女吐了吐舌头,朝周瑜大气地摆摆手,“一定要幸福哦!”
本想说的话反倒被对方抢白,周瑜无奈地暗自笑叹,当笑容浮现在脸上时已经变作了释然。他应了一声,目送少女跑远,挽着男生的胳膊融进夜色里,而另一边的脚步声也由远及近。
男人的身影在黑夜里逐渐清晰,奔至周瑜面前时,孙策猛地刹车后扶着膝盖微微喘气:“抱歉公瑾,刚才我......”他脊背起伏间,刚好用眼角余光瞥到少女离去时的背影,目光一凝。
“伯符。”
“嗯?”孙策不明就里地迅速抬头——周瑜注意到他大晚上的像刚去了趟精神病院一样戴着副墨镜。
周瑜:“……”
罢了,有时候义兄的脑回路就是不能深究。别问,问就是有毒。
他把玫瑰花往孙策的摩托后视镜旁一插,抬腿跨了上去,发动引擎:“历史上我有对你说过什么告白的话吗?我说的是,像‘吾得卿,谐也’、‘公瑾英隽异才,与孤有总角之好,骨肉之分’这种,表达强烈情感的话。”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孙策仍然摸不着头脑,被周瑜抢了前座也就随他去,自己顺势坐上了后座,自兜里掏出另一副墨镜自后方给周瑜戴上,“我印象中倒有很多,只不过史书偏偏没有记载,现在你问我,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
“你要是不怕别人以为我们两个盲人深夜飙车报复社会就继续给我戴……喂,你就是这么对待我说过的话的?”周瑜到底还是没把墨镜摘下来,推了推镜腿斜他一眼。
“一千八百年啊!这跟你问我一个月前早饭吃的什么有什么区别?”孙策因为想不起来而烦躁地揉了揉头发,语气怎么听怎么别扭,“唉呀,反正你人就在这里,我还特意去记你说过的话做什么......”
“原来我夸你就像吃早餐一样频繁啊。”周瑜像是得出了什么结论一样低喃道,“伯符。”
“嗯?”这个字的语调跟之前的单纯疑惑有所不同,尾音微微上扬,像是在拭目以待地说,我看你到底要说什么。
繁星打碎夜色,洒落一片琉璃火光在天边。晚风吹起二人的头发,摩托车带着两位遗落在时光里的英灵行驶在现代都市的灯火里。像是冥冥之中的默契丝毫没有减损似的,他们没有一人询问对方刚刚都发生了些什么,只是直觉对方大概是和自己一样,同过去的儿女长情做了个彻底的道别。
玫瑰花瓣在风驰电掣中潇洒摇曳,路灯一盏一盏地接连把暖黄色光晕打在它身上,如同千载光阴飞驰而过,如露亦如电。
当情感腾出空地时,两人才不约而同地发觉,有什么新的情愫,早已悄然占据了这块一直未曾被注意到的领域。
周瑜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是一个笑意,又似乎是一种无法命名的温柔神情。
“跟了你,我一生无憾。千年前如此,千年后亦然。”
要一起戴墨镜就戴吧,要一起骑着小摩托挤高架路就挤吧,要一起幼稚地撕酸奶包装纸就撕吧……就像千年前那样,要一起争天下,就孙郎武略周郎智地并肩作战吧。
毕竟现代人都喜欢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TBC.
第五章
身为帝王,要背负的东西总是更为沉重。
孙权时常会做一个梦。
帝王本不应是易梦之人。帝王象征着权威、无懈、冷酷,而梦代表着真实、脆弱、柔软。人们熟悉自己的梦就像是熟悉自己的裸体,做梦的人即便衣饰繁华,也像是不着寸缕,令人难堪。
而孙权每晚都要穿着龙袍裸奔。
但梦里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就另当别论了。他当然是希望梦里的陆逊陪自己一起裸奔,而不是希望这个年轻俊秀的书生站在一旁笑吟吟地看自己裸奔。且不论臣子衣冠齐整地看君主裸奔是否符合吴国核心价值观,毕竟君主带头裸奔就不是很文明,但就凭一千八百年前的某次筵席上,自己在命陆逊跳舞之后又很够意思地亲自下场陪他对舞,他觉得如今陆逊怎么着也该礼尚往来地陪陪他。
然而陆逊只是浅浅笑着,不置可否。既没有嘲笑他的意思,也没有要脱了衣服陪他的打算。
二十一世纪的孙权终于知道了人反复做类似的梦其实是一种精神不健康的表现。他在梦外的服装制式不断更迭,汉制、魏晋制、明制、中山装再到T恤夹克,但在梦里始终如旧地身着龙袍。梦里的主角也始终一袭书卷气十足的青衫,不是象征着国之重臣的华丽官服,就是简简单单的最原始的读书人的衣着,在一片茫茫白色的空间中伏案而书,竖握毛笔的手悬停半空,腕骨分明,一笔一划。陆逊偶然会抬头看他,但这也不在孙权自己的掌控范围内——当他不想看他的时候,就专心致志地写字,这种时候就算孙权真的物理意义上地裸奔,也绝不会看他一眼。
明明在梦里两人穿的是同一个年代的衣服,孙权却感觉像是一个穿宇航服、一个穿沙滩裤一样,隔了好远好远。
千年下来,吴主平均一个月梦到一次陆伯言,这种每月来一次的频率,让孙权一度怀疑陆逊可能是自己的姨夫。他面对梦里陆逊的态度,也在时间的推移下从一个帝王本不应有的局促和忐忑,逐渐变成了熟稔和散漫。他第一次屈尊纡贵拿五根指头在陆逊眼前晃了晃,陆续毫无反应;第二次他去抢陆逊的毛笔,陆逊也不理他,只是变戏法一样从笔架上又凭空抽出一支,继续伏案书写;第三次他企图去捏陆逊的脸,却捏了个空,下一刻陆逊连人带桌出现在一丈开外,姿势都不曾变过一下;第四次他......真心实意地想要尝试物理上的裸奔,想看看陆逊会有什么反应,结果只是刚要解个腰带,就听见一声淡而悦耳的男子声音:“慎行”。
费尽千辛万苦终于引得陆逊开口,孙权一喜,连忙双手并用地想把自己迅速扒光,以博得下一份关注......却发现腰间的结不知怎的缠成了死结,再也解不开。
自那之后他明白,不到一个契机,陆逊是不会理他的。
于是孙权开始等这个契机,等待契机的过程中孙权也在成长——他从一个只会抖着袖袍勃然大怒指着陆逊的鼻子喝道“汝一臣子竟敢无视孤”但没什么卵用的吴主至尊,进化成了一个翘着二郎腿朝陆逊懒洋洋地笔个中指啐一口“臭小子我就知道你还是不肯理爸爸”然后继续在梦境里自娱自乐的现代高素质男性了。
在第二百二十八次朝陆逊竖完中指后,孙权又一次从梦境中醒来。他揉了揉眼睛,活动了一下被驾驶座椅背硌得慌的肩膀,在狭小的奇瑞QQ里舒展了一下小憩过后有些发酸的胳膊和双腿——他本该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失去感知酸痛的权利,却因为天地间奇妙而不明的法则一直保有它到现在。
早晨的阳光从天窗泄下,人烟稀少的树林里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孙权拽下贴着“朕在补觉”四个大字的博物馆周边眼罩,搁在方向盘上的双脚提着皮鞋落回地面,从副驾驶座上拎过几个纸袋,打开车门下了车。
车旁一扇雕花大门后,一个正在修剪草坪的小姑娘听得动静,小跑着过来帮他开门。孙权朝她点点头,扬了扬手里的纸袋:
“我来看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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