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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一个人睡在那个大大的屋子里,失落难免,失眠也变得理直气壮。嘉树离开已经一星期,七个日夜,秦弦发现自己又开始了工作狂模式,秘书室的秘书们又开始了三班倒的上班时间,因为自己似乎太勤奋了。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既然家里没有那个人等着自己一起吃饭,等着以及一起入睡,那么,留在办公室的时间长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工作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可以驱散寂寞,消磨思念,掩饰时光流逝,所以,如果很多深受别离之苦的人都会突然间变得亲近工作,渐渐的把思念的人压缩在了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其他都给了工作。

工作也是一种很可怜,似乎可有可无的东西,因为它似乎总会被当做替代品,相思难捱时亲近它,正主回来了,立刻就把它挤到了一个很尴尬的位置,有些时候甚至想把它完全驱逐。

秦弦现在就正在计划着把工作发配到最偏僻的角落,给林君复腾地方。

下去五点半,电话会准时响起,这个时间段,接电话就是秦弦唯一的工作,两人有时差,林君复就计算好时间打电话过来,几乎每天如此,如果有事不能打电话过来,他也会发短信告诉秦弦。对于秦弦来说,每天接林君复的电话,听他说一些天马行空的东西,偶尔回应一两句,那是一种享受。不管林君复说的是什么,就算说的是秦弦完全理解不了的物理难题,他也能享受到乐趣,听林君复的声音就已经是一种乐趣,至于内容,和心爱的人聊天,并不会因为内容难以理解就尴尬。而现在,他很开心的答应了林君复说的要好好吃饭睡觉的要求,但是却不打算在电话里告诉对方自己即将去对方所在的城市,他忽然想在心里藏一点小秘密,想看秘密揭晓的时候嘉树的笑容。

秦弦听着听筒里传过来的声音,大脑也跟着一起遨游,嘉树说那边昨夜大雨,今晨天空有一道大大的彩虹,天空蔚蓝,带着霞光,校园的道路上落叶满地,花坛里的绿植格外的精神,哥特式建筑的尖顶在阳光下隐隐闪烁的光芒,冲刷一新的建筑仿佛一下子剥落了古老的装束,换上了新的盛装,远方教堂的钟声似乎正在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想把Quincy配给军痞子霍亚坤,小天使们觉得肿么样?

☆、第十九章

殷凌澜靠在座椅上第N次看表,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等的那个人还没有踪影,火红色的跑车在路边停着很实现显眼,这也是他不得不坐回车里等人的原因,无他,他的脸和他的豪车一样显眼。从他13岁以后就是这样,总有各种各样的人,不论男女,因为他这张脸或者他的身份地位不断的靠近他,就算是明知不可能还是义无反顾。

殷凌澜有时候总是想,如果夏思齐也有那些人一点半点的“义无反顾”的精神就好了,偏偏不是,也就一个夏思齐,等了一个小时还没有影子,那些个试管、分子真的比自己还有吸引力吗?

夏思齐似乎总是这样,做一件事就会用尽全心,喜欢一个人是这样,喜欢化学也是这样。夏家人几乎生来都是做科研的料子,夏思齐是个异数,不是说他做不来科研,而是完全违背了京中老一辈们秉持的“三岁看到老”的原则。夏思齐小时候顽劣嚣张,明明打架技术很差还总是护短,那张漂亮的小脸上时不时的总会有些小伤,殷凌澜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是他嚣张的坐在另一个男孩子身上,脸上有土,衣服乱糟糟的,眼睛却格外漂亮,显然是经过一场厮杀,而且小小的夏思齐居然赢了,之后各个大院都传,殷凌澜成了夏思齐的小跟班,那个时候自己并没有生气,想的只是那个嚣张的家伙以后最好不要再受伤才好,再后来,霍亚坤从南边回来,三个人也记不清是怎样就成了三人组,甚至是恶魔团,把各个大院的人治理的服服帖帖的。小时候的夏思齐就是这样,和夏家那些按部就班的兢兢业业读书的小孩完全不一样,只有他敢明目张胆的去拉夏老爷子的宝贝胡须,读书的时候除了有个好成绩之外,其他的简直愁煞一众老师,他也不会故意去欺负别的同学,只是经常恶作剧,顽劣不堪。现在回想起来,殷凌澜都想发笑,那个顽劣的夏思齐,小时候顽劣得特立独行,长大了之后是天才得特立独行,一直被长辈们当做反面教材的夏思齐恰恰是夏家这一辈中最优秀的一个人,不论是科研能力还是其他。所以后来自己和他在一起的事情被长辈知道了之后,他们都沉默了,两家年轻一辈最优秀的人,他们不能也舍不得毁掉。

而爱上夏思齐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殷凌澜有时候会怀疑自己在第一眼就到夏思齐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所以才会在知晓情/事之后情不自禁的吻了他,当时年少,所以才会那么冲动就把心迹表露无遗,换做现在,就算爱得很深,也不会就那么张扬的去吻他,少不得要曲曲折折的算计好各方面的事情,难怪乎少年情怀总是诗,那样的肆意,仿佛未来已经尽握在手中。

……

一个半小时,等的人才晃悠悠的从楼里走出来,什么话也不说就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来,殷凌澜如果有怨气或者怒火,也早在这些年间消磨了,所以,他什么也没说,把人搂在怀中,揉了揉他的头发,在额头上印上一吻,给他系上安全带,发动车子朝着别墅驶去。

他们很少回老宅住,平常他们都住在这个半山别院里边,到的时候夏思齐已经睡着了,殷凌澜只好认命的把人抱回屋子里,佣人们很有经验的算好了两人到家的时间以保证饭菜是热乎的,夏思齐大抵是闻到了香味,悠悠的醒了过来,若无其事的从殷凌澜怀里下来,拉着他的手直接就去了餐厅。

殷凌澜大概已经习惯了他这种“生物钟”,有些时候不禁自嘲,自己就是大少爷,那个家伙是少爷的少爷,当真是金贵的很,每天下午都要自己亲自去抓人,不然他有本事住在实验室。可是,谁让自己偏偏就看上了那个家伙呢!

爱情,有的时候有迹可循却无道理可讲。你明明可以数出对方诸多不好的地方,但是要让你不再喜欢那个人,却是永远不可能。

大家都说夏家夏思齐好命,得了殷凌澜的青眼,别有用心的人甚至自作聪明的送了一些很像夏思齐的男孩子过来,他们大概不知道这世上只有一个嚣张顽劣如许的夏思齐能够入了殷凌澜的心,一副皮囊几个神韵,怎么都不是夏思齐!如果夏思齐不在了,那么那个殷凌澜也不在了!这也是殷凌澜对长辈们说的话。

精于算计,难免被人算计,如果少了一个夏思齐的存在提醒着自己要慎之又慎,指不定早就出事了!因为要宠着那个顽劣的夏思齐,所以一定要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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