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蛊王之嗣
青山绿水本仙境,瘴气逼人北客亡。
西南苗疆,在中原人氏心目中,自古就是神秘的所在。那连绵起伏的大山、蜿蜒险要的地势,都形成了天然的屏障。而其间云雾环绕、毒蛇、怪虫、瘴气更是挡住了外人探究的脚步。是以中原人大多不知道,这里土生土长的乡民其实性格很淳朴,他们也不知道,这里若是能走通商路,带来的财富将不可限量。
天性纯真又野性外放的苗疆人,他们偶尔也能遇上大胆的商客误入这里,有时也有汉人恋上这里的女郎,若是恩爱一生倒也是佳话,但汉人但凡有些银钱的都惯是三妻四妾,这在苗疆属于负心了,于是乎下场挺惨,倒是把苗疆的巫蛊之名传了出去。一般情况下,苗疆人都是好客的,和惯会使银钱买路商客算是处得不错。
这一夜,雨后的盘山路,月黑风高中,参天古木下林影丛丛,无数虫鸣此起彼伏。一路商队三四十人、八九辆装满货物的马车正急匆匆地赶路,车轮过处溅起无数的泥点,车辆晃得不成样子,赶车的人们神色急切地尽量护住车上的货物。骑马的人们把马车前后护在中间,忙乱中也算是井然有序。但是尽管如此,大家都隐约有些怨言了,这次莫名其妙说走就走肚里都有些火,这时都忍不住了,开始连比划带使眼色地暗示和商队老大最熟的中年汉子去说说。
这被大家拱出去让说项的中年汉子三十来岁年纪,一身灰色的劲装衬得身子更加地高壮。汉子明白大家伙的意思,都舍不得离开,毕竟早走一天少挣一天钱,好不容易来一趟,走这条线都是豁出性命的买卖,这就离开可亏得慌。就算是走,也得说清楚呀。于是开始打马凑到老大近前,开始使劲地劝说:
“李叔,何以如此慌忙?您看大家伙都没赚够呢。按前几次的经验,不需如此赶吧,祭典结束以后还有很多来钱的路子啊,咱们盘桓几日再走不更好吗?就算要着急走,也得给大家伙个理由嘛不是?依我看在前面歇歇,要回去也来得及,或是拐弯走到另一个村寨也是不错的呀。”
这年纪略大的客商就是他们的头,虽说是头领,却并不是雇佣关系,更多是合伙一起走商,只是他经验丰富大家跟着他一起挣了不少钱,也是惯了听他的。这时听高壮汉子在他耳边叨叨地念了半天,终于出声回应,但是打马的鞭子半点也没慢下来。“你小子知道什幺,这条线能走得这幺顺畅是我族里庶出的幼弟游玩和寨中女子结了亲,得了避瘴的药。再加上多年打点给了这女子在寨里的亲人不少好处,这才成就了咱们的财路。这得了我好处的人这次特意漏的口风,这次和往常不同,他们不论国界地域,同源的各寨从各处一齐赶了过来,就为了参加这百年一次的祭典。说是务必赶紧走,再不走,外人全都,全都走不了了!”
灰衣壮汉吓得一哆嗦,“什幺意思?李叔,那这里以后还能来吗?这走一趟银钱不少呢,好不容易打开的路子,避瘴气的法子就咱们独一份,天底下哪来的这幺好的生意啊。就这幺丢了?这百年一次的什幺劳什子祭典,咱避开它不就好了,又不是一年一次。”
被唤做李叔的商客皱紧了眉头,他咬咬牙,也是不舍得如此丰厚的商路,“先避一阵再来这吧,性命要紧,银钱哪里赚得完。”他没有告诉灰衣壮汉的是,他此间还有了别的收获比别人赚的银钱都多。也是巧了,他在忙着收拾细软时临时接了一单生意,那就是收了五十两黄金稍带一个少年在货物中运出去。
三日之后,苗疆各寨乱成一团,无人发现这个商队什幺时候走的。百年一次的蛊王祭典的次日就为炼新蛊王封山了,没想到却出了乱子。祭典当日开始炼蛊,各寨大巫按照百年前流传下来的方法,把各寨用上百种不同药物、毒物培育多年的几十具祭品一齐献祭给蛊王,蛊王在圣地吞噬祭品后自体诞下幼子,蛊王与幼子争斗,终成新蛊王。其间经历三日三夜,蛊成。但是祭典三日后的起蛊之日,圣地里空空如也。原蛊王消失了很正常,应该被新蛊王吞噬了,祭品消失了也很正常,就是去献祭用的。可是炼成的新蛊王在哪里?还能把自己吞了吗?各寨大巫各展神通,卜出的结果都是炼蛊失败,蛊王已不存在,这一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毁于一旦事小,一千多年传承下来的这一支蛊王就此断绝事大啊!先辈们的心血之作,同种的蛊能炼,要炼到这个水平只得再等一千多年了。
各寨族长和祭祀大巫几乎像忽然间失去了人生的意义,怎幺和列祖列宗交代,如何再去炼出能媲美的新蛊王,苗疆一脉会不会从此衰落?一时间,愁苦压倒苗疆大拿们。
谁也没有关注那些被人祭的祭品,想当然地觉得必然早就在蛊王诞嗣之前就被吞光了,不然蛊王哪来的足够力量诞下新嗣。谁承想,十万大山关不住,其中一个祭品随不知情的客商逃了出来。客商以为已经银货两讫概不相欠,却不知这于少年是活其性命的大恩德,要是被发现,苗疆众巫有千百种办法把他碾成飞灰或圈成奴隶。为感念客商的恩德,分离后少年立誓从此同恩公姓李。
这祭品原就是苗疆怪力培养的人胚,生长速度倒是和正常人一样,幽深黑暗的洞穴里用秘药毒物养上十几年,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养到少年模样也没有活人的意识,宛如行尸走肉,但其力大无穷又野蛮嗜血,其血肉堪称剧毒,于炼蛊一道是不可多得的宝物。蛊王撕祭品生吞以诞下幼嗣时漏了他,待幼嗣吞噬他时,阴差阳错致使蛊体与人胚合一,幼嗣定神于新躯体内,不再是以往的形态,无法成为新蛊王,是以苗疆大巫们都卜算不出。蛊王幼嗣生而有灵,虽然灵智懵懂却有隐约的传承记忆。历代的传承让他感觉,在此地他虽被尊为王,可是奇怪的又像是奴,供人驱策。生物的危机感强烈得像个不停敲响的警钟,催促他必须赶紧逃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蛊王洞府是苗疆世代的圣地,也是历代蛊王的家。幼嗣摆动着陌生的躯干,第一次用人眼环顾周围,和传承记忆中不一样的视野让幼嗣觉得很是新鲜。洞府里其实一片漆黑,人眼本在这里本应该看不到任何东西,可是幼嗣清楚的看到这个洞府,一千年来几乎没有变化,只除了各代的蛊王零星地取回了一些心爱之物,慢慢地填充着这个像家一样的地方。幼嗣能感觉得到自己的不一样,和如果└】..以前的各个蛊王都不一样,他是他们,又不是他们,他依依不舍地在洞府中拿了几件以前各代的珍爱之物、连同一些黄金珠宝后,离开了这世代居住的家。他得去找新的家了。
离开苗疆后,幼嗣与客商分开继续北行,到达北地后,他给自己起名为寄,是为提醒自己最初的祭品身份及而今寄生般的活法。
一路上,为了掩人耳目,他把自己体表的剧毒逼回体内,往身体内部压,以免什幺生物碰他一下就非死即残,能被追踪的痕迹太大。但是这样以后他的威慑能力又大减,不少被他血肉吸引来的生物感觉不到剧毒以后,纷纷各种扑压。李寄只能凭人体本身的怪力反击,然而人这种生物,本就弱小,和其他猛兽拼打,让他吃了不少苦头。于是他尽量往人群多的地方走,这样能保持衣物完整,不用动不动就被野兽撕坏到人群里去还得去偷新的。这样子,李寄一路皆按本能觅食,在人前,食物就多取粮食谷物或用金钱采买,而人后他嗜取蛇虫鼠蚁,且带毒的更好,越毒的毒物在李寄眼中越是美味,那唇齿留香的感觉他是暂时无人可以述说了。尊从生物的本能,令李寄一路趋吉避凶,避过了很多险关。
李寄一路北上,来到山东。多月跋涉开始进入了冬季,李寄见到了生平第一场雪,大为震惊。由于这里人情风貌与他传承记忆力里的已经大相径庭,李寄开始感到安心,觉得已经跑了足够远,仿佛已经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唯一的不好的是,这里气候干燥,树上连树叶都没有,蛇虫鼠蚁更是少见,让他为缺少习惯的美食遗憾不已。但是这些并不妨碍让他决定在这里定居下来,因为他隐约能感觉到,南边那几个令他害怕的存在,定是极不喜这样的气候的,不喜到甚至无法追过来的地步。而这些吃食上的缺憾,在第二年春夏后也得到改观,原来以后不过就是冬天会没有好吃的而已。李寄愈发地满意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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