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堂从不觉得他和朗晨之间是一笔烂账,就算吵吵闹闹纠纠缠缠这么多年,也从不容许身边的人说一句“孽缘”。哪怕曾经朗晨拿鞭子抽过他,枪支走火伤过他,也决不允许别人说一句置喙这段感情的话。他爱朗晨,但却无能为力。朗晨如同一头困兽,他白锦堂拥有那么多,权利、金钱,却独独对这件事无能为力。他甚至在想,如果困住朗晨的那支笼子属于他白锦堂多好。
他始终记得很多年前,两人年轻气盛的。他步步紧逼,逼得朗晨无处可逃。而白云瑞,则是把朗晨送到他身边的最后一把推力。
“如果不是你,这世上不会有白云瑞。”白锦堂始终记得,如此对朗晨说的时候。朗晨气红了一双眼,恨不得拿枪在他的太阳穴开出一朵花来。但他毫不收敛,继续漫不经心地增加砝码,“如果没有你,这世上也不会再有白云瑞。”
他清楚地看到朗晨从气急而发抖,到怒极反笑,最后平静下来,面无表情道:“锦堂,你这么狠,不混黑道真是可惜了。”冷情冷心到连自己的亲人都能拿来当砝码。
亲人?白锦堂不管不顾地把朗晨箍在怀里,默默地叹口气,他是商人,做什么事儿都会衡量个利弊。在这世上摸爬滚打,他喜欢用脑子思考大过用感情做选择。
那个时候,白云瑞六岁,离开代孕妈妈的肚子后,就和管家佣人们生活在一起,而对白锦堂来说,白云瑞不过是身上掉下来的一个细胞。
那一年,是白锦堂和朗晨相识的第七年。
展昭坐在长椅上,想着白玉堂的话,他不是傻子,有些事情虽没有确认,但不代表他一无所知。他不是个喜欢探听别人隐私的人,对于狗血的善意的隐瞒,也从不会动怒,因为他知道但凡选择隐瞒必有无能为力,他人已经如此痛苦,又何必再在那颗不安的心上划下一刀。
“小昭叔叔,陪我去坐摩天轮吧。”
听见白云瑞如此说,展昭回神,笑道“好啊”。
当白玉堂买回爆米花和冷饮回到长椅的时候,展昭和白云瑞已经没了踪影,他四处张望一番,晴天朗日,人影憧憧,喧嚣的人声、悦耳的音乐,却没有展昭两人的影子。正在着急,手机在此时响了起来,他打开,看到一条安静的信息躺在收件箱里——玉堂,我陪云瑞去坐摩天轮。
白锦堂已经来到意大利三天了,除了第一天自作主张地强行开锁进了朗晨的门,后被抽出来后,再没见过朗晨了。白锦堂有些焦躁,没在一起前,他和朗晨什么阵仗没闹过,在一起后,对朗晨,从没说过个“不”字,几乎是捧在心尖上。他白锦堂早就知道,他爱上的是什么人。从不奢望朗晨会如小绵羊一般依附于他。
车载收音机里正在播放一首意大利流行歌曲,朗晨揉揉眉心,他十岁来到罗马,从一个孤儿做到万人之上的位置。十八岁遇见白锦堂,这条铺满荆棘的黑暗之路才稍稍有了不同。
白锦堂强势而霸道,硬生生地将他规划好的人生计划好的喋血之路撕出了一道口子。人生由不得选择,如果没有白锦堂,朗晨想,他大概早就解脱了。
白锦堂没想到朗晨会主动找他。朗晨熟门熟路地坐在客厅里,看白锦堂走向酒柜,道:“别忙了,坐下来,我们聊一聊。”
白锦堂不置可否,欣然坐在朗晨对面,对这样的场景他早有准备。
对面的男人向来是一身正装,就算在家里,也是妥帖地穿着衬衫,领口和袖子扣得整整齐齐。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气势逼人,有着帝王般的冷冽与从容。然而在过去的许多岁月里,在朗晨面前的白锦堂犹如温驯的狼犬,强势而温柔,偶尔也像无赖流氓。
朗晨沉默,白锦堂也不言语。对面的人是他怎么都瞧不够的,明明是黑道风云人物,翻云覆手间就可左右一场腥风血雨,但却有着最柔软的短发。摸在手里,绵软得像只毛绒绒的宠物。朗晨漂亮,漂亮得不适合和一群手握刀枪的硬汉混在一起。但那飞扬的眉眼、上扬的神采,一双秀颀的手握住的手段与枪子,又不得不令人甘愿臣服。
白锦堂是个自律的人,只喜欢控制不喜欢被控制。但却不讨厌被朗晨左右,因为他心中的一汪湖水足以包容朗晨的全部。
“锦堂,我累了。”朗晨闭上眼睛,靠在沙发软枕上。两人都是快到不惑之年的人了,难不成真的要纠缠一生,所以,“分手吧。”
“你确实累了,先好好睡一觉。”白锦堂说完,起身,打算去浴室放洗澡水。
“锦堂,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不放手?”朗晨的音色清清冷冷的,听起来有十二分的冷静和疏离。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去睡客房。”
白锦堂轻描淡写的态度,让朗晨皱眉。他似乎动了气,坐直身体,一字一句道:“白锦堂,我们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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