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汝君心里很想登山。看着照片里的景色,总是有些羡慕。但她有个毛病。她有惧高症。
到有点高的地方,她就会手脚软。到临空欲飞的地方时,她直接走不动了。
钱汝君这辈子学了玄武飞华,以为这毛病应该好了。站在金麦公主府的三楼,临空远眺无垠的大海,她以为她的惧高症应该好了。
为了巡视领地,有天到了比较高的山头,她不争气的手软脚软。没力气了。
幸好身边女人多,侍卫多,她装腔作势的,坐了轿子下山了。
看身边的人,在山上健步如飞的样子,她无比羡慕。
她觉得她的毛病真的太多了。
要不是老天不想看到她死,给了她条生命,她可以预知她以后的下场。
所以她直很感恩。
就算电纸书的客服人员,有些臭脾气,她也觉得能够忍受。
毕竟看不到对方的样子,感觉上也就无所谓了。
“确定从这里上山好走?”钱汝君问道。
陈初冬没有离开,而是留了下来,护卫们跟在身后。
“嗯,我都调查过了。她个孩子,也不能走太难走的路。痕迹还是比较好寻找的。他们上山时,估计遇到几个山上的野兽,有过战斗,都能从痕迹找出来。”
陈初冬还是比较满意的,这些护卫没有给他丢脸,那些血,没有人血。
人血和其他动物的血,他还是能分出来,没有什么问题。
“有人受伤吗?”钱汝君眉头皱了起来。她虽然比较在乎金妙,但对别的生命同样尊重。
“应该没有。”陈初冬乐呵呵地说道。他欣赏钱汝君这点。他们的生命再微贱,在她的眼里都样。虽然有亲疏远近,但是对她而言,大家的生命同样贵重。
要说她不重视谁的生命,的确是有的。她对于不爱惜别人生命的人,同样的不爱惜他的生命。
那时候,她会变得冷酷。
看着山路,钱汝君苦笑。她不擅长爬坡,只要走高走低,就容易气喘。玄武飞华倒是有改善这些毛病。可是天生的毛病,还是看病。
她最怕边高边低的地形。
对别人来说,那样的地方,正是好景緻,往往能够登高望远。
金妙选择的路线,就是这样的地方。
然而对钱汝君来说,这样的路线,套句钱汝君的话说,就是:要死了!这么陡!
这时候的山路,别说栏杆和登山步道了。连条路都没有。金妙他们虽然走过遍,陈初冬又带走走过几遍,但草还是不要命的窜,用钱汝君的眼睛看,根本没看到路的长相。
术业有专攻,钱汝君是服了。
陈初冬带头走,钱汝君跟在后面。
前前后后都是男的,钱汝君连个能扶的人都没有。
她心中的火气也腾腾地冒,要不然,她还真没力走这段山路。
她怕啊!大地好像有股吸力,要将她往下拉,她站着都不利索了。
钱汝君眨巴下眼睛,忍住不让自己像小孩子样哭出来。
陈初冬终于现不对劲了。钱汝君体力很好,武力跟他比只强不弱。平时都是扮猪吃老虎,没道理老虎吃腻了,现在改行做善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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