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3
这是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陈旧故事。
三十多年前,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午夜夜黑不见月,凛冽的山风吹得人瑟瑟发抖,干枯的落叶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个声音突兀地出现在这夜色中:“TNND,这么黑的夜色都挡不住我身上的黑光,要死了,要死了。”
说话的那人就是常福生,那时候他才二十六七许,却有了十余年的倒斗生涯,他脑袋活络又能吃苦,年纪轻轻就成了倒斗的一把好手,承蒙道上的人抬爱,被冠了个雅号——皇陵客!那会儿他年轻气盛,又仗着自己手艺好,可没少打皇陵的主意,就连一些比他成名早的前辈都不敢下的斗,他敢一个人摸下去,脱了一层皮上来,没事,养养又是一身龙筋虎骨。不过他还有另一个外号,而且人们也更喜欢叫他的另一个外号——棺材底下伸手。你问我棺材底下伸手是什么意思,呵呵,可不就是死要钱嘛!
常福生幼年时候家里特穷,一碗清汤里一小撮粗盐再加几根野菜就是一顿,家里幺妹就是因为营养不良,没有熬过出生后的第二个年头,没过多久父母也相继染病去世。常福生没了办法,他一个屁大的孩子要养活自己和二弟,只好跟人去挖死人墓,听说一个盘子就能换一袋白面,天下竟有这等好事!
从小过怕了苦日子,常福生对钱看得异常重要,但真正造成常福生对钱视如生命从而心理扭曲的却是另一件事,那时候常福生才跟家里的石磨差不多高,长期营养不良让他个子矮小,身材纤细,看上去就跟十岁的小孩一样,其实那时候他都十三岁了。父母已逝,他和二弟两个人相依为命,细数来他跟人下斗也有三百多天,快一年了。这一年里,他让二弟两个月有顿饱饭吃,然后是一个月有顿饱饭吃,再然后是可以每半个月有顿饱饭吃了,常福生心里挺满足的,至少他和二弟饿不死了,就是两个人没能剩下什么钱来,都换了口粮。天有不测风云,冬日的严寒让二弟患上了肺炎,常福生带他到镇上医院去看时,二弟的病情已经很严重。父母病逝的伤痛依稀还在眼前,这会儿二弟也要离开了吗?怎么可以···常福生求医生救救他的弟弟,医生伸出了两根手指,常福生哆哆嗦嗦地问道:“2分?”医生摇了摇头说:“20。”有种进口药可以缓解二弟的病情,不过价格对于常福生来讲简直贵的离谱,常福生真想一口老血吐给那医生看。20?你把我卖了都不知道有没有20!最终,常福生的二弟永远的留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季。
二弟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唯一的亲人就在这呜咽的寒风里静静地离开了,从此天大地大,四海无家。一个人的地方,怎么叫家?心无所归,怎么叫家?常福生常常在想,要是那时候能拿得出20块钱该多好,就算把他卖了也可以,真的,那样二弟就不会死了···对了,钱!是的,钱真是个好东西,有了钱可以救命啊!可是···用来救谁的命?哈,没事,再也救不了二弟的命了,可它还能用来买东西,有了钱,什么山珍海味买不到!钱真是个好东西,我要挣钱,我要挣钱,我要挣很多很多钱···
他不是钻在了钱眼里,他是疯在了钱眼里。
之后就是一代皇陵客的传奇故事,一座座皇陵,挥了很多汗,流了很多血,也挣了很多钱。
“咕咕,咕咕···”不远处树冠上一只大鸟叫唤了两声,然后扑棱着翅膀飞走了。常福生在掂量着心中的两件东西孰轻孰重,那只大鸟吵得他心烦意乱。
左手是金钱,右手是生命,到底该舍弃哪一个?这个问题对于常福生来讲是个鱼与熊掌的问题,剁左手还是剁右手?难道就不能鱼与熊掌兼得?左手右手都是肉啊,剁哪个都会疼。
十天前,常福生从一座战国墓中出来,一身邋遢的他紧紧揣着怀里的东西,笑得贼眉鼠眼,口中默念着:“发财了,这下发大财了。”他的怀里是一块白玉龙钮,一块普通的白玉龙钮只能卖出个好价钱,见过“大世面”的常福生又怎会如此?这块白玉龙钮很不一般,仔细看你会发现它那泛黄的玉身上别有玄机,丝丝红线在白玉中纵横,就好像白玉的脉络一般,就因为这红线,整块白玉龙钮就好像有了灵魂,变得灵动起来。这些红线不是它物,就是人血!常福生是在墓主人的棺椁里翻出的白玉龙钮,墓主人死于战火,下葬匆匆,常福生敲通棺材的时候还闻到了千年不散的血腥气,当时白玉龙钮就是被紧握在墓主人的右手,右手依稀还可见干涸的血痂。血线就是浸润了墓主人的血才会形成的,只是有一点很奇怪,曾经常福生也见过浸血古玉,红色都是呈团块状,不知为何,在这里竟成了血线,但也就是这份特殊,让白玉龙钮更加珍贵,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在得到白玉龙钮的那个晚上,常福生抱着白玉龙钮做了个梦,梦醒后,他发现自己多了一项技能,他可以看到光了。看到光有什么稀奇的,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看到光好不好!可是常福生看到的光不是普通的光,是人身上的光,很神奇,有些人身上的光是白色的,有些人的光是黑色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光,只是光的强弱不一样。当黑光浓郁到一定程度,那人就会遭遇一些不好的事情。在得到这项技能之后,常福生曾观察过一个身如披有黑纱的人,第二天他就被狗咬了,还有一个黑光如墨的人,没到一个星期,他就淹死在了河里。也许人身上的光就像一本功德簿,如果你做了好事,你身上的白光就会盛一分,白光会佑你平安,相应的,如果你做了坏事,你身上的黑光就会强一分,你也越容易交厄运。
常福生低头看过自己身上的光,果然如他所想一般,是黑色的,就像长满了胸毛和腿毛,真恶心!他被自己恶心得一天都吃不下饭。他想让白玉龙钮把自己的这项特殊技能收回去,要知道一低头就能看见胸毛和腿毛般的黑光是一件多么震撼人心的事情,震撼的胃里都要风起云涌了。待胃里风起云涌一番后,常福生又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个个身有黑光的都是倒霉蛋,那么···他也是倒霉蛋大军中的一员,自己出门可能被狗咬,被鸡啄,还有可能摔个半身不遂,最最重要的是,还有可能走着走着就丢钱了!一想到这些,常福生就觉得自己好像被粽子王盯上了,背后一阵一阵的凉意···这样,不好,不好。
考虑了两天,常福生决定把白玉龙钮送回它原来待的地方,于是就有了最开始的那一幕。
关于剁左手还是剁右手的问题,常福生从月落乌啼霜满天一直想到了夜半钟声到咳喘,在一连串咳嗽声中,在一阵阵胸腔收缩的疼痛中,常福生认识到了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如果再下斗摸金,身上的黑光会越来越重,恐怕这条小命很快就要交代在斗里了。人生在世,最可怕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没花完。想想自己在地上留的“宝藏”,常福生有了勇气剁左手,自己存的钱足够一辈子吃穿不愁了,干嘛要跟自个儿小命过不去呢?嗯,就此离开盗墓界,让皇陵客真的成为传说吧。在想通的那一刻,常福生顿时觉得通体舒畅。
人世诸苦,烦恼忧伤,不过是看不透,想不开,放不下。看透了,想开了,放下的痛苦只是在那决定的一瞬间,之后便是超脱。
常福生把白玉龙钮送回了战国墓,但他依然能看到人身上的光,他看到自己身上的黑光似乎淡了一点,可又好像没有淡,那又怎样?看淡就好。
☆、chapter14
不下斗的日子很无聊,常福生为了消磨时间干了很多事,在山里养鸡,在内蒙放羊,最扯的是在上海街头摆摊装半仙给人算命,跑了大半个中国,常福生发现其实不下斗的日子也能过得有滋有味。他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定居在了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城,一家和满,渐渐的,他身上的黑光越来越淡。他大概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过,最后他会在小学成为一名音乐老师——在他老婆的影响之下。皇陵客成了音乐老师,这世界多神奇啊!脱胎换骨,说的可不就是这个嘛!
常福生以为他会就此平平静静地走过他的一生,曾经下斗的日子,不必忆起,不必顾盼,早已随风而去。他就像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俗世老头,傍晚,出去散个步,然后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幸福得简直像不真实。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的黑光始终不能完全散去,常福生在早些年很是焦虑,但随着年纪愈大,他倒是看开了,黑光始终不愿散去,那他便等待,等待报应。
时间刻画史书很公平,无论你做过什么,时光的书页上都一笔一划镌刻清晰,你说你忘了,哪有那么容易?有时候,一条小径一扇门,就足以让你回到曾经。皇陵客终是皇陵客。
有个戴棒球帽的男人找到了楚河,他对楚河说,他要找一个人,那个人的外号叫作——棺材底下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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