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应该很多人眼熟我的。我是一只在建国以后依然成了精的吸血虫。
历经过被拖鞋围殴,被巴掌招呼,被阿猫阿狗摁在肉爪下调戏以后,我终于成了一只妖怪。
我还记得当时的场景。那会儿我刚被万恶的铲屎官从她家主子身上拔下来,拖着少了两只脚的残躯躲在沙发底瑟瑟发抖。
突然万丈金光闪闪发亮,古灵精怪管理局……呸,人界妖怪管理局的办事员就告诉我我已经被钦定……啊不,是被选中了。
其实我也不太懂为什幺,可能是这家人比较喜欢烧烧香拜拜佛,连带着吸血虫都能升天吧。反正我想着终于能长高高还是挺高兴的,喜滋滋地去了轮回道。
办事员说妖怪成了精以后都要先化为人形到凡间历练,所以问我想去哪儿。
我选了个孤儿院,主要是我自由自在惯了,真不喜欢给人当儿子,穷就穷点吧。
孤儿院里面认识了几个妖怪,不过他们倒不是自愿来的,多半是得罪了当地小神仙被穿了小鞋。
蜈蚣精看着脚下破破烂烂的回力鞋一副要哭的样子,能理解,毕竟人家以前脚多的时候真没那幺难受。
但我不喜欢鼻涕虫精,太爱哭了,你说你都成妖精了还怕什幺鬼,你自己也不是人啊。一到晚上就抱着我睡,哭唧唧的糊我一脸鼻涕。
好在粘人的鼻涕虫被人领走了,据说是因为长得胖乎乎的,看着招财。
我?他们说我太木了,傻子不好养,看不出我在想啥,整天阴沉沉的。
可拉倒吧,傻子当得了孤儿院孩子头头儿?每天给小屁孩儿掖被角,带他们打麻雀挖红薯的全是我,谁养谁啊?
后来院长说我该上学了,我懵懵懂懂地穿着别人捐的袄子去了学校,然后收获了大人们同情的眼神和同辈们不屑的嘲笑。
谁稀罕……我面无表情地和领班的小混混在操场干了架,拍拍灰拿着蜡笔盒儿回了孤儿院。
老贵了,是我诗朗诵拿第一的奖品,蜈蚣精喜欢画画,这是说好的礼物,谁抢跟谁急。
嗯,我,优等生,打钱。一路靠着各路好心人的资助,我愣是跌破所有人的眼镜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当然这也依托于我在电视机前哭穷时的良好演技,对啊,就是这幺不要脸。
上了大学我只想着找兼职,攒钱买手提一直在我的日程上。兴趣社团?不存在的,又不能当饭吃,我掰扯着所剩不多的生活费,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
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在我做家教被熊孩子气个半死打算浪一把参加联谊的时候,我遇到了叶子。
他是我同班同学,但我以前一直没和他混熟,只知道他一进校就是风云人物,做到了学生会的副会长。他身上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头衔,但我不管。
那晚我一瓶啤酒下肚以后就晕菜了,叶子架着我回宿舍,给了我一杯水,还给我擦嘴,我盯着他侧脸,有种心脏被一击直中的感觉。我只记得这感觉。
我不仅是个吸血虫精,还是个搞同性恋的吸血虫精,也算是活得别致新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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