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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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源直直的站在罗弘毅的面前,伸出一只手,精准的同罗弘毅交握在一起。

事实上,林世源是不必亲自前来迎接罗弘毅的。毕竟,即便东北已然易帜,但他仍旧是东北的督军,仍旧执掌着东北军的军事大权。南京政府委派来东北几个省的省长,不过就是叫他转交出了东北的政权罢了。哪怕只是做个样子,他派个部下前来就是。

可是,罗弘毅来沈阳就职,他却亲自来接了。

原因很简单,他亲自坐镇沈阳,前任辽宁省长却在沈阳遇害。他现在亲自来接人,无非便是给秦非正、给南京政府表个态罢了。

片刻,两人便寒暄完毕,林世源便直接用开来的车,将罗弘毅和罗夫人给送到了他们派人提前备下的洋楼地址。至于锦颐和红七连的士兵们,则是被林世源给暂时安置在了东北军驻守在沈阳的北大营里。

按照常理来说,红七连只要将罗弘毅平安送抵沈阳,便算是圆满完成任务了。可是,在出发之前,高双城便特地嘱咐了她一句,政府要求他们等到罗弘毅顺利接手省长职务之后,方才可以离开。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起码要在沈阳待上一周。若不是为了让省长一职不要悬空太久,想来,这个时限还得再翻一番。

锦颐和红七连的士兵们,先是随着林世源一道将罗弘毅和罗夫人给送到了他们的家里。

她眼瞧着他们下了车,立马便也领着十个人,从跟在他们小轿车后的军用车上跳了下来。

“在沈阳的这段时间,连里每天都会派去十个士兵,轮流保护你们。但凡你们发觉哪里不对,就叫他们回北大营来找我。”锦颐走到两人的面前嘱咐道。

说完,她留下了身后的十个士兵,向罗弘毅、罗夫人和林世源敬了一礼后,便又重新跨不上了领头的那辆军用车上,带着红七连剩下的士兵,同林世源的部分部下率先前往了北大营。

北大营是沈阳北郊大约三英里处的一个部落,是东北军第七旅在沈阳的驻地。七旅是东北军的劲旅,华夏的许多报刊在号外中,都曾将其赞为“精锐”。

大体人都是争强好胜的,尤其这些受关了训练的士兵,则更是好斗。

“精兵”与“精锐”相见,大家的第一反应竟然都不是惺惺相惜,而是燃烧血液的战意。

红七连是新兵连,那一路从火车站、领着锦颐和红七连来到北大营的第七旅参谋长,说不愿占他们的便宜,即便旅里没有纯粹的新兵连,却也还是特地从各营各团里找了补缺的新兵,硬生生给凑够了一百一十个人,来同红七连的士兵们比斗。

他们所谓的比斗,并非团体作战,而是一对一的对战,锦颐和韩越并不参与。

一个下午下来,他们倒是各有胜负,虽然分不出到底谁更厉害一些,却也都是打得酣畅淋漓。

打得累了,他们便就地躺着喘气。锦颐瞧他们先前还打得不可开交,现在又好得恍似不分你我一般,掺和着躺在一起,心里觉着好笑,便也跟着盘着腿坐在了地上。

望着身前那个不断喘着粗气的东北军士兵,锦颐忽然便出声问道:“你叫什么?你有多少岁了?”

“俺叫李二狗,他们都叫俺二狗子,俺今年二十了。”

出乎锦颐的意料,那士兵这样回答着她。

如果只看他那瘦弱矮小的身形,她甚至都以为他才十五六岁!

“怎么会叫这个名字?”锦颐挑眉。

刚一问完,她像是又想到了什么,又问:“你是怎么想到要来当兵的呢?”

恐怕,便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过,净有这样一天,她也会向其他人问出这个问题。

不过,那李二狗并没嫌锦颐麻烦。他缓过了气,对着锦颐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俺娘说贱名字好养活,所以就叫了二狗。至于俺来当兵……俺家穷,听村里人说当兵可以拿钱,俺就来试试。”

锦颐愣了愣,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答案。但是就着李二狗的思路想想,似乎却又觉得那样理所应当——

不是每一个人来到军队都是抱着救国的热忱的,华夏那样多的人,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哪来的力气救国?

别说东北军了,便是民军、便是她自己红七连里的士兵,她也是不敢保证他们入伍的初衷。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表吐槽李二狗这个名字(?ω?)~~~~~

另外,有些刻意描写成女主不懂的地方,请默认女主历史渣~~~~

给小天使们比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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