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满天的血光。
年仅十岁的常晏清买完盐回到家中,所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面,她的母亲,手里拿着一把刀,是往日切菜常用的那把,她的父亲,倒在血泊中,身后是一摊漫开的血迹,已没了生息。
“清清,不要怕。”
母亲丢下手里还淋着鲜血的菜刀,举起袖子胡乱抹了一把溅满血的脸,拽着她的胳膊回了房间。
“好好呆在里面,不要出来。”母亲这样对她叮嘱,伸出手想要去抚摸她,看到上面满是血污却又放下,最后只慈爱地看了她一眼,走出去反手关上了门。
接着常晏清便听到外面母亲哭泣的声音,许久,才变成了说话声。
母亲在和别人打电话。
“警察同志,我杀人了。”
对方似乎是不信,又问了一遍。
“我真的杀人了,是我的丈夫。”
“地址是×××,你们过来,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电话打完,母亲又开始哭,没过多久,窗外便响起警车鸣笛声,紧接着是开门声,男人严厉的问询声,母亲冷静的回答声,和身体与地板摩擦的声音。
警车开过来又开走了。
街坊邻居出来看热闹,常晏清透过窗户听见他们说道:
“造孽哟,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没了。”
“杀人的疯婆娘。”
“他们家男人也真不是个东西,母女两个人没少遭罪。”
“晦气!吵架归吵架怎么还动手把人杀了!”
看完了热闹,人群也就散了。
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常晏清蜷缩在房间的小角落里,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
她好像一夜之间没了父亲,又失去了母亲。
原来母亲支开她就是为了这件事。
她的脑袋还贴着纱布,是死掉的那个男人昨天晚上用酒瓶打的,如今哭起来牵动伤口,隐隐作痛。
出门的时候男人还在暴跳如雷,对两人万般斥责,现在已经化为冰冷的尸体,不会说话了。
他永远的留在了今天。
年幼的常晏清对此没有一丝怜悯,一切都是他罪有应得。
父亲,在他开始没日没夜地赌博、酗酒之后,这个美好的词汇已经不属于他了。
家里值钱的东西被他洗劫一空,稍有不顺便对她们恶语相向、拳打脚踢,好似往日的温情都是一场笑话,空荡的屋里除了横陈的玻璃酒瓶,已经没剩下其他的东西了。
还有欠下的那些债务,是她们家一辈子也还不清的。
那些放高利贷的,看起来如此凶神恶煞,每次来要债拿不到现钱都要打砸抢掉一些东西,每每如此,那个窝囊的男人便拿她们撒气,鼻青脸肿是常有的事。
尽管母亲竭力护着她,她的身上还是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护得越狠打得越重,没人能承受他的怒火。
母亲承受的伤害只会比她更重。
小常晏清是哭着睡着的,直到第二天大早,舅舅打开了封印她的房门。
客厅的尸体和血迹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仿佛昨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除了空气中飘着的淡淡的血腥味,显示这里不久前发生的惨案。
舅舅把她带回家,安置在了仓库改造的小房间里,屋里昏暗潮湿,床是硬的,木板拼成,加一床绵薄的被子,就能撑过一整个四季。
从那之后,常晏清就在舅舅家住下来了,母亲入狱的消息还是她从街坊邻居嘴里听来的,期限是五年。
事件很复杂,经过几次庭审才最终判刑,法律念在是那个男人有错在先,母亲是正当防卫,只判了五年。
宣判那天是舅舅去的,回来的时候看着她叹了一晚上的气。
因为小常晏清总是板着个脸,不哭也不闹,对于入狱的母亲没有多过问一句,舅舅一家人视她为不详的征兆。
一家人对她实在不太友好,舅舅每日见到她都愁眉苦脸,脸上写满了想要甩掉这个拖油瓶,舅妈总是对她恶语相向,说她“晦气”,说她“天煞孤星”,却又不得不暂时承接抚养她的义务。
小升初的时候,常晏清考了全校第一名,舅舅却让她辍学,因为这两年他们生了孩子,已经没有多余的闲钱再支付她的学费,供她上完小学,已是仁至义尽。
也就是在那样一个夜晚,十三岁的常晏清出逃了。
她蜷缩在天桥底下和流浪汉过了一夜,她想到了母亲,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不辞而别,临走都没有在同她多说两句话,连一句“等我回来”都吝于开口。
夜里风刮的很冷,常晏清打着哆嗦,一夜未睡,天一亮,她便开始找寻工作,她必须得找一份工来筹集自己的学费和支撑自己活下去。
寻访多家店铺,无一例外嫌她年纪太小拒绝了她,更有人向她投去白眼和冷嘲热讽,毕竟雇佣童工是犯法的。
好在有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娘看她可怜收留了她,包她吃住,并给她安排工作,虽然工资不多,但是对于当时的常晏清来说已是笔巨款。
多年以后她仍记得当年那位面善的老板娘,虽然超市早已经关门了,老板娘也去了另一个地方再没有回来。
早上送牛奶,白天上学,晚上收银,平时帮别人代写作业积攒零钱,日复一日都是这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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